低价肉毒,你敢打吗?
高需求、高利润催生出了黑色产业链。
近一个月内,多起因非法销售和使用肉毒素而被判刑处罚金的案件相继曝光,再次为这一领域的乱象敲响了警钟。
12月14日,江西法院公众号曝光了一起售卖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案件:在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被告人徐某某从供应商处采购了包括绿色肉毒素和新粉肉毒素那个产品,并向其美容客户销售了44支注射用A型肉毒素,非法获利2万元。经鉴定,这些肉毒素属于未经注册的医疗用毒性药品。
鄱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认为徐某某明知药品未获批准证明文件仍进行销售,违反了药品管理法规,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考虑到徐某某的行为未导致客户出现不良后果,且他坦白罪行、全额退还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结合社区矫正机构的评估意见,法院最终判决徐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同时,禁止徐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医疗美容行业相关工作。徐某某对此判决表示服判。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蔡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平台,向不特定人群销售“三无”肉毒素产品。这些产品同样属于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的药品。2023年1月以来蔡某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并销售这些产品,非法销售金额高达3万余元。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蔡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蔡某某被法院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刑罚。
在河南省宜阳县,一起非法销售肉毒素案件同样引人关注。被告人司某、金某、谢某明知其无生产、销售肉毒素资质,却以远低于市场价格从上线处购进大量无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裸瓶装肉毒素制品及相关包装材料。进行贴签、装盒包装后对外销售,销售金额约15万余元,非法获利约4万余元。此外,被告人范某也明知其无销售、使用肉毒素资质,仍从司某处购进并销售假冒肉毒素制品1096盒。案发后几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并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最终四人因犯妨害药品管理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近日,保定市定兴县市场监管局发布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消费提示:
一定要选择合法医疗美容机构。注射肉毒素(俗称“美容针”)属于医疗美容项目,消费者一定要到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内,由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医生规范注射,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医生需同时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千万不可选择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或自行注射、上门服务等,否则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一定要选择正规产品。肉毒素属于药品,其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包括产品中文名称、国药准字号、生产企业信息、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成分及使用期限等。消费者在购买前可通过查看产品标识信息以判断产品是否正规,并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产品信息。对所谓国际的、世界的等华丽而夸张的表述,没有中文标识的产品,要果断拒绝。
一定要规范使用。肉毒素虽然在美容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肉毒素是肉毒杆菌生长繁殖过程中分泌的细菌毒素,具有很强的神经毒性。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健委对注射用A型肉毒素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量作出了严格要求,应按照医嘱按剂量使用,不规范的使用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死亡。怀孕或者哺乳期、重症肌无力和运动神经病等肌力异常、拟注射部位感染、对肉毒素蛋白有过敏史等情况切勿使用。
一定要警惕不良反应。注射肉毒素后,效果一般能维持3至6个月,需要定期重复注射。由于个体差异,部分患者可能会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出现不良反应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及时就医,遵从医嘱进一步处理,同时配合医生采集信息,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非法肉毒素的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医疗美容行业的监管仍需加强,消费者的权益仍需得到更好的保障。在医美行业日益繁荣的今天,消费者更应保持理性消费的态度,远离“三无”产品以及未经证实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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