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德兰独立的号角:莫里斯军改

文摘   2024-07-31 21:24   云南  

自古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陷入了近千年的混乱中。这些混乱不仅仅只在经济和文化上,同时也使得西方军队长期处于以少数骑士为主的封建武装集团争霸中。
         

 

而如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的公民兵制度,在中世纪的王公贵族看来,即显得遥远而陌生,又难以评估其对当代战争的意义。为此,直至16世纪初,复活古罗马军制的思想才慢慢开始兴起。    
在这之中,《君主论》的作者马基雅维利以及拜占庭的莫里斯皇帝,或许都可算是第一个公开表达这一主张的人。而之所以马基雅维利会产生这种想法,主要也源于对当时意大利战争的研究。    
         

 

在这些战争中,意大利的多个城邦都是以雇佣兵为军队的主体,而这些拿薪水的佣兵,往往并不肯真正为雇主卖命,毕竟命没了就没机会继续领钱了。    
为此,当时的战场常态,更多是双方互相约定时间和地点打个表演赛,然后就撤下去休整了。甚至不少地方还出现,两支军队的士兵之间相互认识,由此使得他们的战争更像是小孩子过家家。    
         

 

与之相对的,雇佣兵们对抢劫却暴露出浓厚的兴趣,在当地雇主无法监督的地方,往往出现两支佣兵共同协商袭击村庄和城镇的荒唐事。
         

 

由此,马基雅维利恨透了这些该死的佣兵。
         

 

公元1506年,马基雅维利说服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共和国,建立了一支大约2万人的民兵部队。对这支军队,马基雅维利给予了无限厚望。    
         

 

公元1512年,被佛罗伦萨共和国驱逐的美第奇家族,在西班牙人的支持下,重新杀回意大利。为抵御西班牙人的入侵,共和国派出马基雅维利的1.2万民兵驻守普拉托城,与之对阵的则是西班牙的近8000部队。
         

 

然而战争的结局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当缺兵少粮的西班牙佣兵用一门仅存的大炮,轰开了普拉托城的城墙后。驻守该地的共和国民兵竟然一哄而散,美第奇家族得以重新复辟,马基雅维利也被投进了监狱。
         

 

值得一提的是,老马正是在监狱里总结思考,并在出狱后不久就写出了后来闻名于世的大作《君主论》。但在关于军队应该采用雇佣兵还是民兵制方面,尽管有普拉托的前车之鉴,当并不妨碍此后马基雅维利仍旧继续鼓吹民兵制的优点。
         

 

而其原因,正在于中世纪的意大利,苦雇佣兵久矣。那么,这与我们今天的主题,莫里斯军改(也称莫里兹军改)有什么关系吗?    
事实上,也像意大利一样,莫里兹所处的荷兰也正面临着国家军事实力孱弱,且长期依赖雇佣兵的无奈之中。而且比之意大利更糟糕的是,尼堪兰的外部环境较意大利更为恶劣,此时随着西班牙的崛起,西班牙国王迫切想将荷兰收入帐下。    
         

 

为此,西班牙军团多次组织对荷兰的进攻。
         

 

在最初的战斗中,由于军队过于弱小,莫里兹只能勉强组织部队驻防几座有限的坚固要塞,但却无力组织西班牙人对其乡村和周边城镇的蹂躏。    
长此以往下来,虽然荷兰不至于立刻灭亡,但莫里兹清楚的明白,国家经不住这么继续折腾下去。尤其当时的荷兰尚是联邦政体,这与举国一体的君主国是有很大区别的。    
         

 

但谈及改革,这在今天看着容易,于当时来说,却多少显得有些离经叛道了。
         

 

首先是,无论莫里兹还是马基雅维利所倡导的公民兵制度,其基本前提在于放弃或者说大幅度消减雇佣兵,而转以在平民百姓中抽取人丁来组建军队。
         

 

理论上,后者更为经济,但事实上你若设身处地的想。作为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平头老百姓,虽然你每年穷得叮当响,但总算交完赋税之余,乐的在家里傻乐呵。偶尔如果再摊上个把好的年月,或者还算过得去的领主,那就还有点空闲能跟村边的二寡妇聊聊荤段子。
         

 

而生活当然算不上富余,你也确实憧憬城里人的体面。可你也知道,这些居住在城里的人一旦遇到战争,往往也是被劫掠得最狠的。是故,虽然你住城里的三叔也经常劝你,做人要上进,可你总觉得,自己是没这个命的。
         

 

突然有一天,你被领主叫上来,说现在上面要改革了。作为平头老百姓,你可以参军领赏吃皇粮了。于是乎,看着自己家里板凳高的傻儿子和瓜婆娘,你心里直犯嘀咕,我这要出去打仗了,他娘俩可咋办阿??    
         

 

SO,今人从历史书中,固然都能举出国家依靠雇佣兵制的一系列弊端。但从当时来说,正因为雇佣兵将当兵弄成了一门手艺和职业,为此这与从平民中临时组建的民兵,是有很大区别的。
         

 

其第一个矛盾点是,作为临时组建的民兵部队,或许在保卫家园的口号宣传中,他们确实比雇佣兵要来得更有热情。但你别忘了,要长期维系这样一批人,是需要庞大的财政进行支撑的。
         

 

而雇佣兵虽然打仗的时候,并不肯卖死命。但其毕竟靠这么手艺吃饭,所以平常并不用领主老爷们操心去训练,反正只要有钱,我就能组建起庞大的军队。
         

 

与此同时,民兵的服役期和赋税如何平衡,也是无数城邦领主所必须仔细权衡的事。毕竟一旦前者占用农时过长,那农民自然很难完成当期的赋税,由此领主的收益也必然减半。
         

 

而如果说从农民中直接选取一批人来建立职业军,那事实上又和雇佣兵有多少区别呢?更何况说,城邦在大多数时候并不需要每时每刻都组建雇佣兵大军,就这个程度来说,究竟谁更经济和便宜,其实是有待商榷的。    

再一个问题是,无论马基雅维利还是莫里兹,他们都面对着新时代的考验。古罗马的军阵固然威名赫赫,但16世纪的欧洲已经是火枪盛行的天下了。
         

 

到此,再仿照古罗马军阵岂非是食古不化吗?
         

 

当然了,到这可能有人会说了,那你怎么解释当时的西班牙方阵、那不勒斯方阵以及瑞典人的长戢方阵呢?
         

 

事实上,关于西班牙大方阵何时成为正式军事单位,历史并没有给出确切的时间点。其最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将三个现有的“科鲁尼拉斯”(一种16世纪初的西班牙军队组织模式)合并。由此诞生了“tercio”(西班牙大方阵的别称)的命名。    
         

 

也就是说,早期的西班牙方阵只是一个笼统的称号,它可以是行政单位,也可以是军事单位。当然了,后者才是它最终的定型版本。
         

 

在这个过程中,西班牙方阵的每个大方阵由12个连队组成,总计258人。其中,有2个连队完全由火绳枪手组成,其余连队则是火绳枪手和长枪兵的混合编组,长枪和火枪的比例大约是1:1。    
这种模式和配置在16世纪尽管期间经历了两次显著的变化,但框架基本保持不变。
         

 

但到1580年时,其长枪兵比例开始下降至40%。其次是穆斯克特火绳枪的引入,这种武器大约在16世纪60年代出现,并在西班牙军队中开创性地使用。最初,火枪手在方阵中的比例不到10%,但到了16世纪末,特别是在尼德兰的帕尔马伯爵的军队中,火枪手的数量甚至超过了火绳枪手。    

进入17世纪,西班牙方阵长枪兵的比例更进一步下降至20%至30%,而穆斯克特火绳枪的使用比例则在5%至33%之间波动。1603年,连队数量增加到15至20个,并在1632年的规定中固定为15个,同时取消了只有火绳枪手的连队。理论上,每个西班牙大方阵的编制为3000人,但实际上的实际运用中,其规模往往缩减至1500人。
   
         

 

而我们由上可知,一方面,由西班牙名将贡萨罗所组建的西班牙方阵,在一开始就并非是机械模拟古代军阵而出现的产物。其更多是结合了当时西班牙的军事经验、科学技术和作战传统,所形成的新型作战单位。
         

 

另外一方面,随着火器的不断发展,事实上西班牙方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在这个基础上,莫里兹想要复兴古罗马军阵,他所还要面对的挑战就是不断增强的热力兵器对传统阵型的影响。

除此之外,与大部分人认为的不同,莫里兹军改事实上并没有在荷兰真正意义上建立起公民兵制度。其军事生涯和改革中,他更多是以外国雇佣兵为主体,来进行的荷兰军事改革。
         

 

按1609年的一份统计就指出,当时莫里兹亲王指挥的荷兰军队中,其步兵由43个英籍连、32个法连、20个苏格兰连、11个瓦隆连和9个来德意志连。与之相对的,由纯种荷兰人组成的连队仅仅只有17个。    
         

 

那么,莫里兹军改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莫里兹,全名Maurice of Nassau,意即拿骚的莫里兹,或者叫做奥兰治的莫里斯亲王。    
         

 

当然了,关于究竟应该叫莫里斯还是莫里兹,中文各有各的译法。但为了区别罗马末代皇帝,同时也是另一位军事改革家莫里斯,我还是选择莫里兹的称呼。    
         

 

莫里兹出生于1567年11月14日的荷兰,在当时也叫尼德兰共和国。他的家庭显赫,但其父亲因为投身到反抗西班牙的运动中,为此一度花掉了家族的所有财富。
         

 

1585年,莫里兹父亲威廉遭到暗杀不幸离世,还不到16岁的莫里兹立刻被荷兰省议会选为执政,至其21岁时更是成为了共和国的最高军事长官。    
         

 

上位之初,莫里兹即发现行省联军在面对西班牙大方阵时的无力。
这个问题首先是人数上的,自1588年荷兰在籍的士兵人数约为20500人,但其中真正的可用兵员不到1.5万人。
         

 

之所以出现如此大的空额,是因为荷军主要由佣兵构成。按惯例,首先由行省国务委员会确定征召一个步兵连的规模,然后再核算成本与资金,并由该连的连长自行招募。
         

 

但用屁股也能想到,当征兵的权力来到这个连长手中时,会演变成什么局面。为此,国务委员会也曾试图安排专员来监视连长能专款专用。不过可惜事与愿违,发生更多的倒是这二者狼狈为奸,坐实了荷兰军吃空饷的普遍作风。
         

 

另外一个问题,则是我们前面提到过的。在当时,各地的佣兵制度往往形成了一种不打仗,光拿饷的恶习。这在意大利城邦中尤其突出。
         

 

而在尼德兰共和国,虽然莫里兹并不存在太多进攻性作战。但一旦军队围城旷日持久,那一样很难保证其部下的忠诚度。尤其当时的荷兰相比西班牙来说,总体上经济还是趋于较弱一方的。    
         

 

除此之外,由雇佣兵组成的军队,雇主往往难以约束其纪律,而这就使得荷兰想要保卫领土非常困难。同时职业的雇佣兵,大多数都以作战部队构成,而对后勤往往忽视,由此这就引发了一系列的烧杀抢掠。以至于对于大多数平民来说,敌国和本国的军队,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时局若此,军队已到了不得不做出改变的时候了。为此,据说莫里兹把自己一个人关起来几天几夜,彻夜的研究来自西班牙方阵和荷兰大学翻译的古典军事著作。
         

 

这一动作,引起了不少军官和士兵的议论,他们好奇总司令竟然花这么多时间来做一件奇怪的事,而不是出来喝酒聊天。简直不可思议。但幸运的是,莫里兹得到了他兄弟的支持。
         

 

其研究成果,目前的说法是莫里兹吸纳了大量来自古罗马军团的典籍,并成功将之引用到荷兰的新军建设中。但客观来说,这一说法或许过于牵强了。
         

 

比如说,后人大多以莫里兹军队改组连这个单位,来试图与古罗马军团的百夫长相联系。但其实,一方面连作为当时的基本战术分队,早就是各国军队中的常见内容.至于传统意义上的西班牙大方阵,也是由多个连组成,而并不像我们一般认为的就是几千人密集成一坨。    
         

 

实际作战时,西班牙军队会暂时脱离大方阵这个概念,而以多个连队组成一个中队作战,后者更接近一个团或一个加强营的规模。
另外在作战中,每个西班牙中队会根据不同的地形,作战任务以及敌军展现不同阵型。其最常见的阵型有四种,分别是野战方阵中队,人民方阵中队,双倍中队和大正面中队。    
         

 

四种阵型的基本结构类似,核心为一个长枪方阵,四个外角则
为火枪队构成。理论上,根据不同的作战对象和地形,方阵的主体部分会呈现出不同的矩形结构。如我们脑海中方方正正的西班牙方阵,实际上按术语来说,只是其“人民方阵”的一种。
         

 

反过来,如果是常规的野战,或者是需要部队发扬火力之时,则西班牙方阵更多呈现的,就是主体边长更为宽广的“野战方阵”以及“大正面中队”了。    
另外一方面,连这个的概念其实正来自于中世纪的雇佣兵时期。在很多英文翻译中,company之所以常常被翻译成公司,就是因为在早期,雇佣兵往往是以百来号人为一个组织单位,来向雇主提供服务。
         

 

所以就此,仅仅用连来试图说莫里兹就是吸取了古罗马军团的理念,未免牵强了些。另外还需要指出的是,事实上改革后的荷兰军队虽然的确以连为基本的统计账目。
         

 

但荷军真正意义上的战术单位,却是营一级,其规模人数约500-1000人左右。如果说真要参考,那莫里兹倒是更加参考了西班牙的Tercio。
         

 

而莫里兹之所以将营的规模设计较小,这与其时代是密不可分的。当时的火器发展,已经要远比西班牙贡萨罗时代进步了不少。荷兰的火绳枪不仅威力上较西班牙火枪优秀,同时其重量也减到 了6-6.5千克,这使得射手可以更好的完成瞄准与射击动作。    
在这个基础上,使得荷兰军队可以较大程度拉长战线,来发扬火力,而非像西班牙方阵一样,由多个矩形组成肉盾。
         

 

但莫里兹究竟有没有受到古罗马军团的影响呢?
         

 

我想这点也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其首先吸纳的一点,应该则是古罗马军团的纪律。
         

 

这就和后来教员三湾改编时的情况一样,其实大多数时候成功的军事改革,往往首先是在兵员结构和纪律上入手,而非仅仅是引入某种新型武器或战法。    
         

 

使得荷兰军队的面貌,首先焕然一新的,是莫里兹发布了关于军队秩序和纪律的诸多条令。其中一个重要的规定是,在攻下一座城镇后,除非莫里兹有明确命令,否则所有的步兵连长绝对不允许其部下进行抢劫、谋杀、强J等暴行出现,不然作为领头人,莫里兹将砍他的头,以儆效尤。
而作为弥补,莫里兹允诺并确保每名士兵都能获得其规定的军饷。这在今天也许司空见惯,但在当时却是不常见的。具体操作上,莫里兹首先组织商人与军中的各个连长对接,由前者直接向各连发款,而非通过行省的各级官僚程序。然后,再由商人向各省政府提交申请,以拿回报酬。
         

 

在很大程度上,这十分适合荷兰当时商人遍地的社会背景,且大多数行政官员本身就是最大的商人。不过当然了,据某些记载也称,实际上莫里兹的这一系统并不总是有效的。    
         

 

因为在1600年开始,随着共和国战事的越发频繁,其军队的规模也变得越来越大。到此,上述这种周转需要建立在商人可以成功回款的前提下,而行省政府往往又无法限制军队的规模。故而,荷兰的财政到此陷入了一个无限的死循环。至1643年统计,其一共欠债高达300万荷兰盾。
         

 

但即便国家财政已经如此不堪重负,其军队的最高规模,也并没有超过6万人。相比起来,西班牙动辄就可以出动5万、10万的军团,那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不过无论有多少质疑的声音存在,17世纪的莫里兹还是通过其不断的工作,一点点的将荷兰军队的风貌进行改变着。
         

 

这之中,为人们印象最深的,是莫里兹对现有的荷军建制做了诸多改良。其一个基本战术单位,即营团由若干步兵、骑兵和炮兵连共同组成。
         

 

每个步兵连大约105-115人,由火绳枪兵和长矛兵共同构成,这二者的比例在后期也发生了些许变化,但大抵每个连仍保留了若干长矛兵作为近战的主力。    
与西班牙方阵不同的是,莫里斯改良后的连队,其火枪兵往往部署在中间,长矛兵则分布在两翼。这使得其火枪可以更充分的发扬其火力,而无需担心两翼被攻击。

同时,莫里兹亲自拟定了荷兰火枪手的射击流程,并委托一名叫鸦雅布·德·格恩的画家为新式操练中火绳枪手、滑膛枪手和长矛兵的姿势作出图解。1607年这些图解作为成品书得以出版,部分电子版如今在网络上也还都能找到。    

通过这些画面可知,莫里兹是通过规范射手的流程,来将军队的一切行动SOP化。另外据传其晚期更还曾考虑,像后来的古斯塔夫二世一样,将火枪手的火药进行定量化设计。    
         

 

而上述一系列动作,外加上莫里兹日常对军队的密集操练,使得整个荷兰军队在很短时间内,无论在军纪还是器械战术的使用上都较以往有了莫大改观。
         

 

在此基础上,莫里兹再次革新战法,他以当前每个连中的步兵班为单位,执行一种被称为counter march的射击方法。该战术强调,每个士兵应占据一个6英尺宽的空间,并在开枪后,班带头穿过队伍前方绕行回到与其对角的另一侧单位所在位置。    

但我们仅从其示意图就可以知晓,这种战术过于复杂了。且这一战法还存在的问题在于,一旦战场中某个班组出现意外,亦或敌军逼近之时,则这些火枪手是难以进行有效循环的。
         

 

为此,按后来1595年荷兰军弗里斯兰兵团的演示来看,事实上莫里兹最后采用了另外一种战术。即每名士兵在列阵时,彼此保留大约3英尺的空隙,射击完成后则所有士兵集体向左,或右进行转向,然后自行穿过到达连队的后方重新形成新的战线。    

除此之外,莫里兹为每个步兵连都配备了若干医生、鼓手,甚至理发师和战斗记录员等非作战人员。以此通过这些细微的后勤管理,来强化连队的向心能力。    
         

 

莫里兹的另一项重要军事革新,是他针对于荷兰战场攻城的需要,在火药专家杰斯帮助下,对军中的各种炮兵进行的定量化设计。其分别由两种野战炮和两种攻城炮构成,其大部分炮管采用铜铸而非当时普遍的石炮或生铁冶炼。
         

 

同时,莫里兹还设计了用于炮兵机动的手推车,使得他的炮兵相较敌人来说,更据机动性。但必须说明的是,尽管莫里兹也采用马匹来牵引大炮,不过他似乎并没有发明后来的骑炮兵。大多数情况下,当炮兵再撤退时,仍需要丢下大炮来骑马撤退,而非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撤离。    
         

 

最后,在1594年莫里兹进一步发明了一种装药的炮弹。这种炮弹区别于当时各国的实心铁炮和石炮,在威力上更具革命性。但当然这与后来的开花炮弹还是有相当区别的。
         

 

不过由此,也就引来了另一种传说,即不少历史学家认为,莫里兹在设计出这款炮弹后不久,即再次发明了更轻量化的单兵手持炮弹。而这,一般也被认为是现代手榴弹的雏形。
         

 

无论如何把,莫里兹对于荷兰军队的改革可谓事无巨细,其除了我们上面所说的战术、武器、部队组织层面,同时他也对部队的后勤管理、地图绘制、舍营方案等等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和发明。
         

 

在光景最好的几年里,甚至每个荷兰的步兵连都会额外配有一台专门的马车,以专门用于运输受伤或生病的士兵。    
         

 

但让同时代人印象最为深刻的,恐怕则更多是莫里兹对于军队训练的重视。据说他几乎一年四季都在训练军队,以至于不少历史学家认为,与其说莫里兹的军事改革造就了后来荷兰军队的辉煌。倒不如说是他多年严格的训练,使得荷兰军队比起同期的他国军队,更为善于战斗。

1590年,莫里兹占领布雷达和斯滕贝亨。
1591年,莫里兹攻占代芬特尔和聚特芬
同年10月14日攻占奈梅亨。
1593年莫里兹夺取斯滕韦克。
1594年莫里兹攻陷格罗宁根。    

上述一系列战斗,使得莫里茨亲王声名大振。但其可能最为成功的战斗,要数1597年的图霍特之战。在该役中,莫里兹以7000人对阵西班牙军团6000兵马,虽然人数上莫里兹的确占优,但老话说杀敌三千,自损八百。    
         

 

这一役的最终结果,莫里兹以损失不到100人的规模,歼敌2000,俘虏500,可谓赢得漂亮。
         

 

另外,我们上面的论述中,只提到了莫里兹关于陆军方面的改革。而事实上,莫里兹当时接任的却是整个荷兰军队的总司令。是故,虽然目前对于其在海军方面的建树,少有著作进行描述。    

但实际上,西荷战争本质上并不仅仅只是陆地对决(虽然这更重要)。为此,莫里兹的军改究竟有多少也影响了后来荷兰海军方面的壮大,实在是让人无限联想的。
         

 

而终其一生,莫里兹在位期间励精图治,为了荷兰抵御西班牙的入侵立下了汗马功劳。其全盛之时,更一度成为整个共和国的最高摄政王。    

不过莫里兹的短板或者说局限在于,由于他所在的奥兰治一派始终致力于王治,这使得他们与共和派颇有争端。其后的历史,奥兰治或者说王治派与代表共和的议会派,始终角逐在荷兰朝廷的各个地方。
         

 

1702年,随着另外一位荷兰著名人物威廉三世去世,整个奥兰治家族绝嗣。而荷兰称霸天下的命运,似乎也在这一刻走到了头。
         

 

其最终,新兴的日不落帝国取代了荷兰,成为了世界的海洋强权。而荷兰则沦为一个蕞尔小邦,从此沉寂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不再泛起半点波澜。    

芝兰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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