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海南白沙发文,进一步优化调整安居房购房政策,安居房申购政策再度放宽。
调整后,非海南省户籍常住居民家庭55岁及以下的家庭成员,符合安居房基本条件,在白沙工作生活满6个月+2年劳动合同,可申购1套安居房。
经认定的到白沙就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公务员,只要没买过安居房的,就可以在白沙县申购1套安居房。
在白沙就业的其他类型引进人才,符合安居房基本条件,缴满6个月社保,并承诺购房后继续在白沙县服务2年,就可以在白沙县申购1套安居房。
上述安居房基本条件指,未买过安居房,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白沙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面低于白沙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面。
海居君旗下海南买房通楼盘字典平台显示,白沙目前在售安居房主要为亨通·南湖花园、滨河家园等,去化情况相对还可以。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白沙县安居房
有关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居房政策调控有关工作要求,更好满足常住人口、各类人才、重点企事业员工住房需求,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6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安居房政策调整优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建住房函[2024]227号)有关规定,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安居房购房政策的通知》(白府办[2024]26号)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县安居房有关政策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坚持“职住结合”的原则,将居民家庭住房情况的认定范围由全省调整为白沙县范围。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我县购买安居房,应符合以下住房条件:未购买过安居房,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我县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我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县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申报时若本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尚未公布,则以上上年度的数据为准)。
3、本省户籍居民家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住房条件的,可以在我县购买1套安居房。
4、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住房条件,申请人已在我县工作生活满2年且55岁以下(含本数,下同)的,可提供同期内在我县居住或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等证明材料,作为在我县连续2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替代材料。申请人在我县工作生活满6个月但未满2年且55岁以下的,还需提供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的至少2年期从业服务年限承诺书,作为在我县连续2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替代材料。
5、属于经认定的到我县就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经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我县(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的公务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我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住房条件的,可以在我县购买1套安居房。
6、其他类型的在我县城镇从业的引进人才,凡在我县服务、聘用、兼职、返聘等各类非本省户籍人才,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的,与工商登记注册在我县的企、事业单位,已在我县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并提供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的至少2年期从业服务年限承诺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住房条件的,可以在我县购买1套安居房。
7、积极推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安居房购房首付款。购房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签订安居房购房合同时,可同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
8、落实安居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人家庭在我县购买安居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我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到15%。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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