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三魔的结局

文摘   社会   2024-12-30 13:03   北京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不是生气,不是惊讶,也不是指责,不是恐惧,不是她预料中的任何一种神情。——欧·亨利《麦琪的礼物》

1.霸凌的新特点

接二连三的未成年霸凌恶性事件,让“未成年”这个群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变得异常复杂。

加害者毫无人性,受害者任人宰割。

加害者逍遥法外,受害者死不瞑目。

我时常陷入一种矛盾不堪的情境:你说这些孩子知书达理吧,他们无法无天,或者说青春洋溢;你说他们罪该万死吧,他们生机勃勃,代表着人类社会的希望……我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看待这个群体。

当然我也反思了,这样的认知是有问题的,因为人之为人,是因为他是一个具体的人,而不是一个模糊的群体,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人,最好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其实自古以来、横贯中西,这并不是一个新话题。

古话早就说了——七岁八岁惹人嫌,十二三岁狗都嫌。

活力必然导致破坏、破坏必然带来反感、反感必然形成反噬。

这也是客观存在的群体特征。

只不过如今的霸凌事件,在我这四十来年的生命里,我亲眼看到它正在出现一些新的特征,这或许才是让人如此困惑的根本所在:

最大的特点就是霸凌的手段异常凶残——去年杀死邻家小女孩的那个男孩,据说已经回到学校正常上课了(不知道他班上孩子的父母们是什么态度);邯郸杀死同学的那三个男孩,已被采取刑事措施,这还是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即便如此,最终,还是“难判一死”……

可以说犯罪者是招招置人于死地,即便没弄死的案例,也充满了令人毛骨悚然的侮辱性,比如多人围着一人轮流扇耳光、逼人脱衣服、吃屎喝尿……真是比电视剧里的鬼子不遑多让,关键是这特么是真实发生的我就x他们先人了。

相比起来,我小时候听过的、见过的、甚至亲身体验过的事情,那简直是微不足道的吃饭呼吸,甚至有一种如果每天不被别的小朋友打一顿我都浑身不自在的羞耻感,那叫什么霸凌嘛,真如过去的某些混蛋大人所言“就是小孩子在玩儿”……

如今这种异常凶残、灭绝人性的霸凌,也不应该叫霸凌了,就是犯罪。

2.新霸凌的社会原因

再对比一下现在的社会生态与我小时候的生态,天差地别。

在此前几篇文章里我反复地巩固这些差别,这篇文章再系统总结一下:

第一,现在的社会缺乏“民间社会”,是一个陌生化社会,基层组织的功能主要是执行官方文件(前几年执行的有目共睹),几乎丧失了“民间社会自治”的功能,而这个功能恰恰是社会稳定的缓冲器。

我当初大学专业选的是“社会工作”,鬼知道这是干嘛的。去了之后才听上一届的说以后要去居委会(这种说法也不准确,但很现实),其实“社工”就是当代社会生态中的“民间社会”,它的功能不只是居委会、街道办,看过香港电影、欧美电影的朋友应该或多或少都对“社工”有印象,谁家的孩子被虐待了、父母离婚了、小孩没人管了,就会有人来接走,谁啊?就是社工。

遗憾的是,在二十年前兴起了一阵子社工热之后,很多学校陆陆续续都把这个专业取消掉了。这进一步证明了我们如今的社会生态里,没有民间社会。

第二,半城市化造成“家庭教育”消失。

为啥是半城市化呢?因为只把居住形态城市化了,人没有城市化。外出务工的父母只是城市的过客,是打工人,他们的子女没办法跟在身边接受公立学校教育。

为啥呢?都知道为啥。现在全国各大城市都放开了落户限制,相信这种情况会有所改善。

第三,人性之恶被放大了。

人之初,性本恶。

因为人一生下来,本质上就是个动物,是动物,就有兽性。

从来没听说一只动物生下来就很善良……金丝猴那么有素质,也长着尖牙利爪,动物必须保持兽性,这是生存法则。

人是被环境教育的具有了社会性、彬彬有礼、对人友好,本质上是因为友好能促进利益共享,这也是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之一。

而前述种种造成了很多孩子(不只是农村里的留守儿童,城市里的很多缺乏教育的孩子也一样)没有受到足够的“人性教育”,再加上很多大人吃了太多的苦乃至于有意无意地教育孩子要“凶恶”要“缺德”要“当一个没素质的人”要“想办法欺负别人”因为这样才有好处……

人性骨子里的恶,就这样一点点地被放大了。

恶,是会传播的,也会遗传。

孩子的世界,就慢慢地失控了,变成了事实上的丛林,遵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3.死亡事件推动社会变化

但愿河北邯郸的这个孩子,不要白死。

但愿他的死亡,能像历史上的那些著名的枉死者一样,让这个世界变得好一点点。

那些死亡的名字很多很多,每一次,都会让社会变得警觉反思甚至出台一系列的新规则,这已经算很好的了,在他们之前,那些一次次死去的名字,最终将薪火传到了他们的头上……

用死亡事件推动社会变化……很残酷的事实。

可它就是事实。

甚至是对那些还活在世上的人们更有好处的一个事实。

推动刑法修订;

推动全社会再次关注留守儿童;

推动解决外地随迁子女就学考学问题;

推动城市教育资源不要再故意制造稀缺;

推动……

需要推动解决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但愿不要再等下次死亡事件去推动。

非要用死亡去唤醒一些最基本的常识,这常识的代价未免太大了。

阿亮评论
社会学科班出身,看透了社会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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