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女乘客扔高速的司机错在哪

文摘   社会   2025-01-06 10:10   北京  

更极端的民粹主义认为世上根本没有什么客观真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真理,并想以此来压倒对手。这种世界观认为,只有权力才是唯一的现实。所有的社会互动都是权力斗争,人类真正感兴趣的也唯有权力。——尤瓦尔·赫拉利《智人之上》

1.错在危害他人生命安全

事发天津。

一名19岁的女乘客在高速路上被顺风车司机暴力拖下车,扔在应急车道上,司机扬长而去。

“把人扔在高速上”,这是一个既定事实。

无论前面发生了什么样的冲突,鉴于这一个事实,那么这位司机就犯下了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大错——说他是“错”已经算是非常委婉、友善、网开一面的说法了,事实上,这是“犯罪”。

但是碍于现在这个时代被认定为“轻罪时代”,凡事要大事化小,因此只能说他犯了一个“错”。

警方就“把人扔在高速上”的违法事实而对其作出的处罚也体现了这种“轻罪化”标准,对该司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2.错在柔性毁约

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让这个司机犯下了大错呢?

根据涉事出行平台嘀嗒的时间线梳理,事情得到了详实的还原。

当天上午1011分,女乘客下单。订单开始时间为1030分,行程为天津蓟县大学城至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订单种类为“顺风车”“独享”。

嘀嗒不是滴滴,其平台主营业务就是顺风车。

从下单到订单正式开始的这段时间内,顺风车司机多次与女乘客通话协商变更出行的相关细节,主要包括:

第一、高速费用需要加30元。

第二、车上不止女生一人,还有个司机的“亲友”,高速费用可减免15元。

第三、为啥减免15元呢?因为订单性质为“独享订单”,也就是只拉女生一人。

好了,这是顺风车司机“柔性毁约”的第一步——在订单约定了独享车的前提下,多拉了一个乘客。

10点35分,司机到达约定起始点,也就是蓟县大学城附近。

此时,女乘客也出现了“柔性毁约”的行为,在司机多次打电话催促之后,女生表示可以“改签”,我理解的意思是:她要赶飞机,但可以晚到机场进行改签。潜台词是请司机再等一等。司机此时也有了情绪,最后问她还要多久出来,女生答曰五六分钟。

10点51分,司机看到了女乘客。

也就是说,女乘客在司机到达(1035分)距自己出来上车(1051分)这段时间也属于“柔性毁约”,结果就是司机等待了16分钟。

一环扣一环——假如司机没有柔性毁约,那么他就没有丝毫过错;假如女生没有柔性毁约,那么她也没有丝毫过错;但事实上,二人都实施了“柔性毁约”,搞了对方的心态,这段行程,就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了。

至于二者的毁约行为有没有因果关系呢?是不是司机先毁约导致女生也毁约呢?无法证明。有的乘客就是磨磨唧唧,就像有的司机就是喜欢多拉几个人一样。

普遍存在的柔性毁约行为,是导致事情最终滑向危险的根源。

我并不同意“中国人都没有契约精神”这种一杆子打翻所有人的武断结论,但事实上,这样的情形也绝非凤毛麟角而是广泛存在。

事情到这里还远未结束,而是刚刚开始。

行程开始之后,上了高速,1106分,距离行程开始仅15分钟,司机又在打电话。

这是司机柔性毁约的第二步,主要包括:

第一、高速上开车打电话。

第二、他在高速上要和另外一个车“交接”某个物品。

第三、那辆车下了高速,司机也要下高速去取那个物品。

女乘客不同意,要求继续行驶,并声明这是独享车。

到这里,剑拔弩张了。

此时时间为1110分——其实没有吵吵几句,司机就勃然大怒了,把车停在应急车道,然后下车拉开后座车门将女乘客拖下车,打开后备箱将女乘客的行李丢在路上……

一个非常“硬气”的、“有权力”的、牛逼的——顺风车司机!

请问是谁给了他这么大的“权力”呢?

3.错在既要又要

还能是谁,当然是这个社会咯。

这个社会普遍不讲契约精神嘛,如前所述,尽管不是所有人都不讲诚信,但确实有很多人不讲诚信。

普通人不讲诚信的根源又是为啥呢?

因为法治不彰、因为规则不明、因为有名无实、因为上行下效嘛,讲规则的人总是得不到奖励、很多时候反而嫌你“死板”“不懂变通”“不聪明”,不讲规则的反倒是处处占便宜——瞧瞧人家多聪明啊!!多会办事啊!!多会搞钱啊!!

一个事实上的“既要讲诚信-又要多赚钱-还要别吵架”不可能三角就此诞生了——司机“按照”平台约定与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地进行顺风车接单,突破约定与“法”就能多赚点钱(或者多省一点钱,据其所称是要在高速途中去取“亲友的病历单”,这个便利的成本转嫁给了女乘客),女乘客不同意所以他大怒——在他既要又要之后还要女乘客“听话顺从别有微词”——可能吗?

嘀嗒平台第一时间将他的账号进行了永久封禁。

如果“既要又要还要”的柔性毁约行为也能被一键永久封禁,那该多好啊。

可能吗?

阿亮评论
社会学科班出身,看透了社会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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