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阻碍进口中国香菇的主要措施分析和应对建议

文摘   三农   2023-05-10 19:55   浙江  

作者简介:



曹斌(1975.3—),博士,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外国农业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食用菌协会香菇分会副会长、中国菌物学会香菇分会理事。曾担任日本进化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食用菌研究所客座研究员,浙江龙泉市、山西交口县等食用菌主产区农业顾问。


自1999年以来,一直从事食用菌产业经济学、流通学和国际贸易学领域研究工作。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专业书籍五十多部,参与数十项省部级及国际合作课题,获多项国内外学术奖励。近年来,多项政策建议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采纳并获得中央领导批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香菇产业发展势头迅猛,成为集绿色、循环、高效和可持续特征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在中国农业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高[1]。中国食用菌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香菇产量达到1 188.2万吨,按照当年鲜香菇市场平均批发价格10.7/kg计算,产值约1 200亿元,出口量达55.3万吨(鲜重,出口的干香菇按110干鲜比折算),创汇9.1亿美元,生产量和出口量分别占世界的95%以上,产值规模和创汇能力逐步凸显,香菇成为中国重要的创汇农产品之一[2]


与此同时,中国香菇对传统出口市场——日本的出口数量大为减少,2021年出口量为47 048吨(鲜重,干香菇按110干鲜比折算),较2000年减少了64.8%

李平等[3]曾运用贸易结合度指数对中国与日本的贸易关系进行量化说明,认为中国香菇生产具备生产资源丰富、发展生产的土地资源空间大、劳动成本相对较低等优势;日本凭借超强的科技研发实力和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以及成熟的工厂化生产经验,在技术上优势明显;中日两国地理距离邻近,有着长期的贸易基础,有利于助推两国在香菇贸易上实现优势互补。


然而,日本政府为了平息国内菇民的躁动,抓住其国民消费水平较高、愿意承受高品质商品的高价格这一特点,不断人为破坏正常的贸易秩序[4]。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关税壁垒减弱,日本越来越借助非关税保护本国市场,对中国香菇等食用菌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要求越来越严[5-6]。虽然,中国各香菇主产区政府组织力量积极应对[7-9],但从结果来看,不但没有遏制住对日本香菇出口数量持续减少的颓势,而且还有进一步萎缩的趋势,甚至有部分出口企业已经默认放弃日本市场。

因此,明晰日本设立的非关税壁垒,探讨中国香菇产业的应对策略,对于推进中国香菇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分阶段实现菇农共同富裕有着重要的促进意义。

 

1  中国和日本香菇贸易的发展历程


1.1  日本对华出口时期

中日两国的香菇贸易发展历史悠久,日本1237年出版的《典座教训》记载了浙江育王山天童寺僧侣曾到日本停泊在宁波港的贸易船上购买干香菇的故事,这是日本向中国出口干香菇的最早文字记录[10]。日本江户时代(1603—1868年),日本九州、静冈等地方政府把香菇作为出口创汇的重要农产品,并且通过长期旅居长崎港的华侨出口到中国。

日本明治维新(1868年)之后,日本政府推动富国强兵产业振兴政策,大力促进香菇产业发展,1868年日本干香菇出口量仅有218吨,1905年增加到了1 065吨(表1)。清末民初,日本香菇质量提升而价格低廉,不但抢占了东南亚市场,还进入我国上海,对中国龙庆景等香菇产地造成了巨大冲击[11]九·一八事变之后,中国各地抵制日货运动此起彼伏,日本香菇虽然对东南亚地区的出口增加,但对中国出口量急速下降,1941年为585吨,1942年降为13

1.2   日本进口香菇缓慢增长时期

二战以后,日本开始着手经济重建工作,香菇出口量逐渐增加。随着日本经济的快速恢复,1954年日本国内香菇消费量逐渐超过出口量,日本香菇产业由出口主导逐步转为以国内消费为主、出口为辅的发展格局。但是,由于受气候变化、人力和自然资源方面的限制,日本很快出现了香菇供不应求的局面,并于1967年首次从中国和韩国进口了约200吨干香菇。之后,进口香菇作为日本国内市场供给不足的有效补充,时有进口,但受日本国内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动影响,进口量较少,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大。



1.3   日本进口香菇快速增长时期

1985年,日本在美国的压力下放任日元升值,进口商品的相对价格快速降低,来自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韩国等的香菇大量涌入日本,1990年,进口干香菇占日本消费量的比重增加到19.9%

20世纪90年代中期,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香菇出口企业相继把加工厂转移到中国大陆沿海地区,由此带来的优良菌种以及先进的烘干和保鲜技术,促进了中国香菇品质在短期内快速提升,中国香菇不仅很快把日本香菇挤出了国际市场,并一度占据了日本市场。

如表1和表2所示,1995年后,中国香菇的CIF价格(到岸价)只有日本本土价格的30%左右,极具竞争优势2000年日本进口中国干香菇9 144吨,占日本干香菇消费量的64.1%;进口中国鲜香菇42 057吨,占日本消费量的38.5%。但是,进口数量的增加冲击了日本本国的香菇产业,1980—2000年的20年间,日本干香菇减产61.4%,鲜香菇减产15.8%,引起日本香菇产业界的恐慌[12]

图1  明治维新以来,日本干香菇的消费、生产、贸易量和价格变化情况
图2  日本鲜香菇的消费、生产、贸易量和价格变化情况
1.4   日本阻碍进口中国香菇时期

日本进口的香菇主要来自中国,2000年中国产干香菇占日本进口干香菇的98.5%,鲜香菇比例接近100%(表1和表2)。因此,日本将自中国进口的香菇列为重点封杀对象。日本政府于2001年4月发动对中国香菇等农产品的贸易制裁。2006年出台肯定列表制度提升非关税壁垒水平,对中国产香菇在内的所有农产品进行全面抵制。

受肯定列表制度的影响,日本进口中国鲜香菇量逐年减少,从2005年的22 526吨下降到2010年的5 616吨,减少75.1%。之后,日本加强舆论宣传,逐步将中国产香菇排挤出了家庭消费市场。至2021年,日本从中国进口的干香菇和鲜香菇的数量分别为4 506吨和1 988吨,较2000年分别减少50.7%和95.3%。另外,从中国香菇占日本香菇消费量的比重变化看,干香菇变化不大,而鲜香菇地位明显下降,2021年占比仅2.7%,较2000年减少35.8个百分点。


2  日本阻碍进口中国香菇的主要措施


日本香菇2021年产量为8.6万吨,虽然占日本食用菌总产量的比重只有18.6%[14],但是香菇产业对于森林覆盖率高达68%左右的岛国而言,是促进林区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15]。因此,日本从政府到菇农,自上到下,都极其重视香菇产业发展,并且有组织、有计划地构建和提升了贸易壁垒

2.1   立法优先,明确保护政策推进方向

日本将香菇定位为创造欠发达地区就业机会,推动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并且采取了基本法与普通法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保护政策的推进方向。1999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日本制定《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要求不断提升农产品自给率。2000—2022年间,先后5次颁布《食物农业农村基本规划》,其中最新一期规划要求到2030年食用菌产量达到49万吨,自给率提升到90%以上[16],而2021年日本干香菇自给率只有32.2%,是重点关注对象


日本参议院立法表决现场

日本为了保障基本法能得到有效执行,制定了数十个法律法规和项目支持。一是在提升本国香菇竞争力方面,日本制定了从段木资源开发利用到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扶持政策,主要有《林业基本法》《食用菌段木再生使用示范整备项目》《香菇产地激活项目》《林业木材产业结构改造项目》《段木香菇新农人稳定就业补贴》《促进荒地设施使用项目》《推进林副特产品牌化项目》等;二是在提升技术性非关税壁垒方面,2003年和2006年两次修订《食品安全法》,并颁布肯定列表制度,重新构建了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和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海关检查力度;三是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2004年4月修订《种苗法》,禁止香菇菌种出口,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其纳入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四是在区分市场方面,2022年4月日本修订《关于农林物资规格化及其品质正确标记部分修正的法律》要求加工品按照成分比例详细列出原产地,打击中国香菇的加工品市场。

日本这种基本法与普通法相结合的方式,既明确了促进本国香菇产业发展、抵制香菇进口的政策目标,又保证了这些政策目标能够得到相应的普通法的支持,确保了政策执行与政策目标的一致性,使日本保护本国香菇产业的政策目标始终处于法律的约束之下,实现了产业保护政策的长期稳定。

日本农产品拍卖(批发)

2.2   政党一体,推动保护政策制定施行

日本政党是保护香菇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日本自由民主党在内部设立了名为“特用林产振兴议员联盟”的常设机构,级别相当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内设机构,成员全部是国会议员,相当于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级别极高。该联盟的会长通常是由具有成长潜力,有可能成为日本未来首相候选人的中青年政治家担任,目前的会长是日本前首相小泉纯一郎次子小泉进次郎。该联盟主要负责牵头推动提升香菇产业竞争力,抵制进口香菇的相关规划和政策制定工作,可以通过对日本议会和中央政府的影响力推动立法,要求政府机构执行,影响力极大。


日本政府是基本法和普通法的具体实施机构。在中央层面,日本农林水产省设立了林野厅特用林物对策室,专职负责制定包括香菇在内的林副特产发展规划和推进政策。在地方层面,香菇主产县政府设立专职部门,负责协调本地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森林协同组合,以及各类林副特产振兴机构,共同制定符合本地区发展的产业政策,组织贯彻落实中央政策,并且不定期召开产业促进研讨会,调研菇农意愿,评估政策施行效果,制定抵制进口香菇的对策方案。


2.3   以人为本,多方协调建立贸易壁垒

日本认为菇民和相关从业人员既是香菇保护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实际受益者,由其组建民间团体能够更好地反映和解决问题。因此,设立了三类不同类型的民间团体相互协调,逐步建立贸易壁垒。


(1)菇民合作经济组织。以菇农为主体成立的香菇专业农协或者综合农协内设的香菇分会,主要承担农资统一购买和香菇的统一销售、金融和保险业务。理事长通常是当地农业委员会或政府农业咨询规划部门的委员,可通过农协系统或地方议会反映菇农诉求,保护日本菇农利益。农协系统是反对国际经济一体化最为积极的政治力量经常游说国会议员,寻找利益代言人。2001年日本农协曾推动日本政府对华实施农产品贸易制裁,并参与到2022年修改香菇原产地标识活动。


2)全国食用菌菌种协会。由食用菌菌种企业组成的民间团体,主要承担食用菌资材研发、技术推广和标准制定等工作,经费全部依靠成员会费,会长通常由知名企业董事长兼任。该会成员企业发展与日本香菇产业规模息息相关,对抵制中国香菇和香菇菌棒进口十分积极。2005年编制了《安全食用菌生产指南》并推行国产放心食用菌认证制度,试图从品质上区分中、日香菇,遏制中国香菇对日出口。

近年来,为了阻止自中国的菌棒进口,该会推出 “(日本)国产原料菌棒认证制度”并设计了“使用日本产阔叶树树木”标识制度,对外积极宣传使用日本国产原料的优势,试图通过区分市场,打压中国菌棒出口2022年该协会历经数年努力,推动日本政府立法施行新的原产地标识制度,将中国产香菇菌棒生产的香菇排除在了市场之外,对我国香菇菌棒出口企业造成致命打[17]

中国产香菇菌棒

3)日本特用林产振兴会。由主产区议员等自下而上成立的公益性社团组织,成员出资成立省级特用林产振兴会等地方性食用菌行业组织,再以团体名义加入全国性的日本特用林产振兴会。该会主要承担产业宣传、扩大消费市场、培养人才、承接政府公益性项目和协调产业界与政府的关系,例如为菇民争取种植补贴、段木补贴等。会长通常由主产区议员兼任,现任会长小渕优子是日本前首相小渕惠三的次女,曾6次当选日本众议院议员,并且担任过日本产业经济大臣,20228月担任日本自民党组织部部长,具有极强的政治影响力[18]

另外,日本特用林产振兴会常务副会长通常由农林水产省林野厅司局级退休公务员担任,这种体制被称之为“天下り”。在职官员为了退休之后可以顺利进入民间机构获得丰厚的退休金,在职期间极为重视民间团体的工作,不仅将财政项目向民间团体倾斜,还会认真听取民间团体的政策建议,帮助其解决问题。这样既增加了民间团体的收入,也提升了民间团体在香菇产业中的地位。同时,常务副会长通常都是熟知食用菌业务的行政性官员,非常了解国家政策和运作方式,可以高效地制定和推进产业政策的快速落实,也是日本阻碍进口中国香菇的中坚力量。

日本农产品拍卖(批发)


2.4   收集信息,为构建贸易壁垒提供参考

日本为防止信息不对称造成误判问题发生,要求政府和各类民间机构都要承担收集中国香菇市场信息的工作。日本农林水产省林野厅特用林产对策室每年都会整理内阁府统计局、海关、农协和批发市场的统计资料,汇编成《特用林产基础资料》对外公开,让香菇生产经营主体、民间团体等政策制定和执行人员及时把握中日香菇发展态势和贸易动向,了解日本国内市场面临的危机。

日本政府下属的日本贸易振兴会在中国北京、上海、广东和大连设立了4个办事处,长期收集中国产业信息,为日本企业提供免费信息服务;寻找资源,形成产业发展报告并免费发放。另外,各类民间团体每年划拨专项资金,从公开网页、报纸、期刊收集中国香菇产业发展情况,并聘请专业人士进行解读。这些信息内容极为细致,涉及中国香菇主产区发展情况、产量、价格形成、政策制度等内容,为日本提升贸易壁垒提供参考。

2.5   区分市场,刻意贬低中国香菇品质

市场细分通常是指企业按照某种标准将市场上的顾客划分成若干个顾客群,每一个顾客群构成一个子市场,各细分市场的需求存在着明显差别,以规避同市场竞争。日本对本国香菇与中国香菇市场也进行了划分,先后数次修订《食品安全法》,重新构建了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和行政管理体制。

在海关加大检疫强度,并且发动媒体刻意放大中国香菇农残或总金属超标事件的影响,将日本香菇市场划分为安全的日本国产香菇市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国香菇市场。然后,一方面由行业组织推动宣传,误导消费者。例如日本产干香菇推荐会长期谎称“日本香菇都是段木栽培,天然、口感好;中国香菇都是代料栽培,不安全、口感差”[19],并利用网络和媒体大肆宣传,诋毁了中国香菇的声誉。另一方面由媒体出面宣传,故意夸大中国香菇的超标事件,巩固消费者对中国香菇不安全的印象,使得日本消费者将进口的中国香菇排除在家庭消费市场之外。

日本农产品零售

2.6   假借安全,不断提升非关税贸易壁垒

日本限制进口数量和提升关税的措施既不符合WTO原则,也容易遭到中国反制,故自2001年以来转用食品安全措施限制中国香菇进口。

2002年日本宣称从中国进口的香菇中发现甲醛超标,对人体有害容易致癌,一度造成日本消费者恐慌,影响到中国大陆和港台地区的香菇出口。2003年4月,日本方面发布农药残留“临时标准制度”,提高了检测标准;2005年日本增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残留检测项目,造成丽水等主产区香菇出口下降;2006年5月29日,日本出台“肯定列表制度”,对几乎所有农业化学品在食品中的残留都做出了规定,设限数量之广、检测数目之多、限制标准之严格,前所未有。而中国又是对日蔬果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国,成为日本卫生检疫部门的重点查防对象。

肯定列表制度施行以来,显著加大了中国香菇出口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加了出口成本,影响企业收益,导致部分中国企业全面停止了对日本的香菇出口[20-21]

2.7   依托优势,精准攻击知识产权软肋

日本的香菇产量虽然只有中国的1/138,但其育种技术、工厂化生产技术和加工技术研究起步早,发展经验丰富。2020年,日本对中国国内常用的21个香菇品种进行了DNA鉴定,发现有80.9%是日本品种,且有70%是处于育种权保护期间的品种,由此制定了在知识产权领域精准打击的策略

在鉴别方法研发方面,日本全国食用菌菌种协会自2002年起确立使用DNA鉴别技术在海关识别菌种类型,对非法使用日本菌种生产的香菇进行处罚,进而阻止中国香菇进口的增加;2018年,日本全国食用菌菌种协会和东北大学研究生院联合开发基于第二代测序技术(Next-Generation Sequencing,NGS)的食用菌菌种DNA鉴别方法,要求构建DNA数据库,使用PCR试剂快速鉴别出主要香菇品种,并尽快用于海关检测[22]

在育种权保护方面,2014年日本森产业株式会社控告香菇生产企业株式会社河鹤农研(日本)进口的中国香菇菌棒非法使用了该企业菌种,虽然株式会社河鹤农研先后从中国获得相关证明,但2018年东京地方法院判决株式会社河鹤农研败诉,导致其破产,这对中国香菇菌棒出口企业造成了一定冲击[23],迫使中国企业考虑在日本申请香菇育种权。目前,日本其他菌种企业以此为参考,仍然在伺机控告我国香菇菌棒出口企业,对中国香菇对日出口的增加造成一定潜在威胁



2.8   抢占高点,把持舆论风向误导消费者


舆论是影响消费的重要媒介,丧失话语权是我国香菇在国外长期被动挨打的重要原因。日本媒体受到行业潜规则限制,实际上缺乏真正公正公平的新闻报道自由。


一方面日本香菇相关企业和社团组织为了达到遏制进口中国香菇的目的,和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动提供行业信息,诱导舆论走向。另一方面,日本农林水产省内设记者俱乐部,名义上是记者的休息和交流场所,实际上是统一报道方向的记者协调机构。对于某一新闻报道往往会在俱乐部内部形成大致的报道方向,再由各家媒体很默契地从不同视角按既定方向进行报道。不合群的记者,不仅很难从同行那里分享到有用的信息,而且还会影响到使用俱乐部相关设施的权限。


在日方行业组织引导和媒体的推波助澜下,日本充斥着大量的负面信息,导致中国香菇在日本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下降。


日本香菇栽培


3  打破日本贸易壁垒,促进中国香菇出口的政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食用菌出口量持续增长,欧美国家先后发起了针对中国的贸易抵制措施,长此以往将对中国香菇出口造成严重影响。以中国逐渐丧失日本市场为戒,建议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3.1   加大宣传,提升香菇产业的社会影响力

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应指导香菇产业健康发展,努力打造生态、绿色的产品品牌,并积极对外宣传。鼓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定期举办面向终端消费者的烹饪比赛、作文比赛、优秀菇农评选、优质香菇产品评选等活动,增加产销互动机会。通过媒体,积极宣传香菇在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村共同富裕中发挥的作用,引起社会各界对促进香菇产业发展的重视,使香菇产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3.2  加快推进行业组织体制改革,提升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行业组织向服务型社团转型,提升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

提升行业组织新系统搜集和分析国外市场信息的能力,及时掌握日本等主要出口国的市场发展动向和发展趋势,根据行业发展的新要求做出调整,帮助出口企业制定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

废除以营收额作为协会职工绩效考核依据的做法,改为根据对行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程度作为奖勤罚懒的评估依据。

持续加强产业与政府联系,将行业声音上升为国家政策,增强行业企业的凝聚力,解决单个企业想做做不到、要做做不好的市场开发、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组织行业企业抱团应对国外不公平竞争,构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新机制[24]


3.3  主动发声,抢占国际舆论制高点

政府部门和香菇行业组织改变意识,积极主动抢夺话语权,设立专项资金,鼓励行业内的专家学者有针对性地向国外介绍中国香菇产业发展成绩,给外国消费者讲好中国故事,恢复消费者信心,逐步打破国外信息垄断。

政府和行业组织应加快培养熟悉国外市场的国际型专门人才,收集和分析贸易伙伴国法规和技术标准信息,及时为出口企业提供政策导向服务和技术改进方案。

3.4  提升食品安全质量,消除负面影响

加大香菇出口基地建设力度,通过建立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的备案基地,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提高出口香菇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避免出口香菇有害成分超标。

从香菇生产源头抓起,建立符合国内外消费者需求的,从香菇生产、加工、分装、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全过程可追溯、可监控的产销履历制度和行业标准体系。

3.5  加强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力度

尽快加入1991年版《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探索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防止修饰性育种,激励育种原始创新,改善香菇种业营商环境。对于非法使用菌种权的行为,加大处罚金额,必要时可参考日本经验纳入拘役处罚。将实际赔偿原则纳入到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将惩罚范围扩大至销售环节,鼓励、提升研发原创性新品种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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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中国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研究”(17CJY032)
本文引用格式:曹  斌, 张月吟.  日本阻碍进口中国香菇的主要措施分析和应对建议[J].  食药用菌,2023,312: 77-84.
注:图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刊于《食药用菌》2023年第2期。
编辑 | 周礼
校对 | 郑玲
审核 | 蔡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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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食药用菌杂志协办单位:
收录于合集 #食用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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