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挖、经营现状与发展建议

文摘   三农   2024-12-13 18:00   浙江  

通信作者简介:



董彩虹(1973—),博士,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真菌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菌物学会菌物产业分会会长、中国菌物学会虫草产业分会会长、中国中药协会茯苓产业分会副秘书长、辽宁省功能性蛹虫草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主要从事食药用菌基因组解析与进化、基因编辑体系、重要性状相关基因功能研究,涉及类群包括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珍稀种类冬虫夏草、蛹虫草、金耳和茯苓等。


主要学术成果:建立蛹虫草Crispr/Cas9基因编辑技术体系,并实现了其在菌种改良和种质创制中的应用;解析了大球盖菇、茯苓和白肉灵芝的基因组特征;在茯苓交配型和生活史解析的基础上,建立了茯苓的杂交育种体系,选育的菌种已经在大别山地区和云南普洱地区进行栽培;掌握冬虫夏草发酵技术、优质蚕蛹虫草栽培及灰树花无土栽培技术体系,并在多家企业转化生产。







摘  要    冬虫夏草作为一种名贵药材和国家二级保护物种,在我国有悠久的利用历史,是西藏自治区农牧民重要的收入来源,也对维持青藏高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实地调研走访了解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的采挖、交易和市场情况,概述为保护冬虫夏草资源和规范市场秩序,西藏自治区出台了多项办法严格管理,并发布有14项覆盖全产业链的相关标准;冬虫夏草采集和交易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指出冬虫夏草市场交易存在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产品宣传不实、人工繁育品与野生冬虫夏草混售难以判别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冬虫夏草质量标准,规范冬虫夏草人工繁育产品售卖,加强对产品不实宣传的监管,加强资源保护等。

冬虫夏草Ophiocordyceps sinensis隶属于子囊菌门Ascomycota粪壳菌纲Sordariomycetes肉座菌目Hypocreales、线虫草科Ophiocordycipitaceae、线虫草属Ophiocordyceps[1]由于其较高的药用价值,受到全世界关注[2-3]。在我国,野生冬虫夏草仅分布于青藏高原及周边海拔3 000 m以上、雪线以下的地区,主要为西藏、青海、四川、云南和甘肃5省区海拔3 0005 000 m的高山灌丛和高寒草甸带[4]。据估计,我国冬虫夏草产区约占全世界总产区面积的90%[5],年产量约占全世界总年产量的95%以上[6]

采集冬虫夏草已成为产区农牧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主产区有80%以上的农牧民家庭靠冬虫夏草增收,出售冬虫夏草收入占到产区农牧民总收入的50%80%[7]。然而,受全球气候变化和过度采挖等因素的影响,冬虫夏草的分布范围和产量逐渐萎缩。1999年冬虫夏草被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列为二级保护物种(国家林业局农业部令第4号);2018年我国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大型真菌卷》将冬虫夏草列为易危物种[8]2020年冬虫夏草首次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IUCN)评为易危物种(VU-Vulnerable),列入濒危物种红色名录(https://www.iucnredlist.org/);20218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农业农村部共同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再次将冬虫夏草列为国家二级保护物种[9]。对冬虫夏草采挖进行严格且规范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通过对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核心产区那曲地区那曲县(色尼区)和山南地区加查县冬虫夏草采挖现场,林芝、米林、加查、那曲、当雄、拉萨和日喀则冬虫夏草市场交易及鲜冬虫夏草、冻干冬虫夏草加工情况等进行实地调研,旨在摸清冬虫夏草的采挖、销售和加工现状,为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资源保护、合理利用和市场管理提供参考。


  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


为了更好地保护天然草场和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冬虫夏草采集、交易管理规范和社会治安稳定,西藏自治区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0号)。在此基础上,各产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如《工布江达县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实施细则》《洛隆县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方案》《吉隆县关于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


截至2021年年底,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发布了地方标准2项、团体标准1项和企业标准11项(表1),这些标准涵盖了从资源保护到采挖、采后处理、加工与包装、品质评价及溯源标识等全产业链,为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表1  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相关标准



 虫夏草采挖及采后处理

2.1  实行采集许可证制度

那曲地区和山南地区冬虫夏草采挖均严格实行采集许可证制度,采挖人员按照“一人一证一区”定点采挖。采集许可证由乡镇行政部门发放,本地户籍群众可申请办理(图1)。此外,为规范冬虫夏草交易,对具有资质的交易人员发放冬虫夏草收购证,实行“持证交易”。2021年,加查县办理采集证约8000张,收购证约120张;那曲地区办理采集证约16万张。目前已停止办理新的采集证和收购证,只对已有的采集证和收购证进行有效期更新备案。采集证的办理需缴纳一定的费用,根据户籍所在乡镇缴纳标准有不同,冬虫夏草产区所在地户籍的村民为1000元/张,相同县城不同乡村的其他村民为1500元/张,其中包含500元卫生费。

在冬虫夏草采集期,产区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产区沿途设立多重采集检查点(图2),市、县级和乡村干部对采集区域进行日常巡视,重点检查采集人员的证件、采集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问题。非当地户籍人员不允许进入采挖现场。对确需进入采挖现场开展相关工作的人员,须经自治区、地区、县和乡各级林草部门的审批,才可进入。

图1   采集许可证           图2  冬虫夏草采集检查点


采集区有配套设施和生活服务(图3)。采挖期间,采集区采挖人员会搭建临时帐篷,建成临时居住点。为便于管理,临时居住点均配有临时党支部。小卖部、茶馆、流动电影放映车、垃圾回收车等生活服务也有配套,以保障临时居住点人员的日常生活。采挖人员中均以徒步的方式到限定区域采挖。如路途较远,采集人员需带足一日生活所需的食品和饮用水。

A-B,临时居住点;C-D,临时党支部;E,垃圾运输车;F,放映车。
图3  冬虫夏草采集临时居住点

2.2  限定冬虫夏草采挖时 


为保护冬虫夏草资源,保障其资源的可持续性,产区禁止挖、售幼虫,根据海拔、气候情况特点和冬虫夏草成熟时间,自治区冬虫夏草协会发布了各地区采挖时间(表2),并建议各产区对采挖时间进行严格限制,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采挖,一般采挖周期为40~50天。

表2  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协会发布的冬虫夏草采挖时间


2.3  采挖要求规范,不破坏环境 


为确保冬虫夏草产地生态环境不受破坏,采挖期间管理部门对采挖人员有严格要求,驻点干部每天巡山检查。采挖人员采挖冬虫夏草需配备专用工具(图4),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草皮的破坏。采挖时,以采挖人员自身为圆心,半径1 m范围内匍匐寻找,如发现冬虫夏草,使用专用工具将其挖出,取出冬虫夏草后,将剩余土壤连同草皮回填砸实,降低采挖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在采集点的生活垃圾必须清理干净,带回临时居住点处理。

A-B,寻找;C-D,生长的冬虫夏草及采挖出土;E-F,采挖后回填。
图4  冬虫夏草采挖过程

2.4  冬虫夏草采后处理 

新鲜出土的冬虫夏草由外及内包裹着土壤和白色菌丝束,需进行清理,常采用小毛刷轻轻刷去,也可采用冬虫夏草清理机(图5)清理,机器清理后表面洁净度可达80%,然后再经人工二次清理。清理时,要小心仔细,避免断草,保证完整性和清洁度。清理后,进行包装销售或者晒干储藏。

A,鲜冬虫夏草;B,刷草机处理;C,人工清理。
图5  冬虫夏草采后处理

  冬虫夏草交易

在冬虫夏草各产区的县城都有固定的交易市场,如拉萨有清真寺虫草交易市场、顺和交易市场,那曲有那曲虫草交易市场,林芝交易市场在巴宜区林芝镇香港路口,山南市有加查县交易市场等。从事冬虫夏草收购的商家,均具有营业执照和虫草收购证。为促进冬虫夏草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农牧行政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调研结果发现,5个地区的交易市场对冬虫夏草鲜品和干品划分等级(图6)的方式不同,鲜品根据单根重量,干品依据每500 g所含冬虫夏草的条数/头数进行划分。干鲜品销售方式也不同。鲜冬虫夏草以线上(微信)销售为主,通常是清理后根据单根重量进行人工分级,按照5根或10根一包等进行真空包装,并采用加装生物冰袋方式进行冷链运输。干冬虫夏草以线下销售为主,大多根据客户等级需求进行礼盒包装。


A,人工分级;B,鲜品包装;C,市场上干品分级售卖。
图6  冬虫夏草分级及包装

  存在问题

4.1  质量参差不齐 

冬虫夏草质量高低长期以来主要以个体重量、子座长短、虫体的大小和颜色为依据,靠经验进行判断。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发现存在通过利用木棍、竹签等将断草重新粘连为完整冬虫夏草的情况,更有甚者,还有通过添加铁或铝丝等异物增重的恶劣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和行业形象,影响行业发展。

调研发现,目前市场中大多数包装并未采用食品级包装袋,可能会造成一定食品安全问题。仅发现一家公司设计的两种包装方式较为安全合理,一种是选用食品级包装袋对数根冬虫夏草进行真空包装,另一种是采用压膜机对每根虫草进行单独包装(图6-B),方便取食和储存。

4.2  宣传不实 

西藏冬虫夏草产区2021年鲜草销售较多,微商大量涌入,随之而来的是产品的不实宣传问题,如那曲冬虫夏草还未开始采挖,市场上就已有宣称海拔4 500 m的那曲鲜冬虫夏草在销售,以及夸大冬虫夏草的功效等,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

4.3  人工繁育虫草和野生虫草混售,难判别 

冬虫夏草人工繁育成功是重要的科技成果,但在市场售卖时,消费者应该有知情权。目前青海、西藏冬虫夏草交易市场上均有出现人工繁育虫草,与野生冬虫夏草一起销售。虽然各级林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开展了监管工作,林草部门也有给出人工繁育虫草产品的判别方法,但普通消费者知之甚少。

  发展建议

5.1  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冬虫夏草质量标准

20213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加快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农兽药残留、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品牌打造、分等分级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推动建立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10]20214月农业农村部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11]。尽管已有较多对冬虫夏草活性成分的研究报道,但与其质量相关的核心标准和指标并未完全明确,市场上主要根据冬虫夏草的大小、外观划分等级,对于区分不同产地、来源的冬虫夏草有较大局限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以腺苷含量作为冬虫夏草的质量指标,但其含量受样品采集时间的影响,且其在其他真菌中也普遍存在,缺乏唯一性和专一性,用其作为冬虫夏草的质量标准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12]


通过开展冬虫夏草化学指纹图谱及蛋白指纹的深入研究,结合产地和外观性状,建立科学、合理的冬虫夏草质量标准迫在眉睫。虽然西藏地球第三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了西藏电商农特产品冬虫夏草的系列标准,但其仅为企业标准,需要进一步提升。

5.2  规范冬虫夏草人工繁育产品售卖


冬虫夏草人工繁育的实现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成果,目前已达到一定规模,产品有其自身优势。但其产品在上市时,需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将选择权留给消费者。这一问题有待尽快确定准确有效的鉴别方法,上级管理部门制定销售的规范细则,地方部门加强日常巡察管理。

5.3  加强对产品不实宣传的监管

针对冬虫夏草销售过程夸大产品功效和产地不真实等问题,应建立产品宣传相关的监管、惩罚制度,明确规定产品不实宣传的类型,加强监管。

5.4  继续加大冬虫夏草资源保护力度

冬虫夏草的利用在青藏高原及周边国家和地区有着悠久的历史,不仅是产区农牧民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在维持青藏高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各级政府在冬虫夏草的采挖管理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并进行了严格监管,但是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过度采挖等因素的影响,冬虫夏草的生存正受到威胁[13],近年来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14-15],建议政府继续加强冬虫夏草资源保护


致  谢   感谢国家自然资源部李兵、西藏自治区林草局孔彪、山南市加查县林业和草原局长次仁元旦和色尼区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扎西土登、那曲冬虫夏草协会贡嘎等及许多不知名的藏族同胞对调研的支持和帮助!


《参考文献》


[1] SUNG G H, HYWEL-JONES N L, et al. Phylogenetic classification of Cordyceps and the clavicipitaceous fungi[J]. Studies in Mycology, 2007, 57(1): 5-59.

[2] HOLIDAY J C, CLEAVER M P. Medicinal value of the caterpillar fungi species of the genus Cordyceps(Fr.) Link (Ascomycetes)[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edicinal Mushrooms, 2008, 10(3): 219-234.
[3] 董彩虹, 李文佳, 李增智, . 我国虫草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展望——虫草产业发展金湖宣言[J]. 菌物学报, 2016, 35(1): 1-15.
[4] LI Y, WANG X L, JIAO L, et al. A survey of the geographic distribution of Ophiocordyceps sinensis[J]. The Journal of Microbiology, 2011, 49(6): 913-919.
[5] WINKLER D. Yartsa Gunbu (Cordyceps sinensis) and the fungal commodification of Tibet’s rural economy[J]. Economic Botany, 2008, 62(3): 291-305.
[6] WINKLER D. Caterpillar fungus production and sustainability on the Tibetan Plateau and in the Himalayas[J]. Asian Medicine, 2009, 5: 291-316.
[7] 马有祥. 中国冬虫夏草资源与管理[A]. 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 冬虫夏草资源与环境[C]. 兰州: 兰州大学出版社, 2010.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国科学院. 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大型真菌卷[EB/OL]. (2018-05-17) [2023-02-02].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05/t20180524_629586.html.
[9]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农业农村部.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EB/OL]. (2021-09) [2023-02-02]. www.forestry.gov.cn/main/5461/ 20210908/162515850572900.html.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 2021-03-18[2023-02-02]. 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2103/t20210318_6363982.htm.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EB/OL]. 2021-04-19[2023-02-02].
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2104/t20210425_6366520.htm.
[12]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M]. 北京: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20: 119.
[13] YAN Y J, LI Y, WANG W J, et al. Range shifts in response to climate change of Ophiocordyceps sinensis, a fungus endemic to the Tibetan Plateau [J]. Biological Conservation, 2017, 206: 143-150.
[14] SHRESTHA U B, BAWA K S. Impact of climate change on potential distribution of Chinese caterpillar fungus (Ophiocordyceps sinensis) in Nepal Himalaya[J]. PLoS ONE, 2014, 9: e106405.
[15] HOPPING K A, CHIGNELL S M, LAMBIN E F. The demise of caterpillar fungus in the Himalayan region due to climate change and overharvesting[J].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USA, 2018(115): 11489-11494.




本文作者及单位:才旦卓玛1  2  孟国良2  1  3  4,5  董彩虹2*  (1.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藏那曲 852000;2.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真菌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01;3. 扬州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江苏扬州 225127;4. 北京京东乾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 102600;5. 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 102600)

基金项目:西藏自治区区域科技创新专项“西藏那曲冬虫夏草品质评价和特异性标记研究”(QYXTZX-NQ2022-05)

作者简介:才旦卓玛(1985—),女,在职研究生,工程师,主要从事产品品质评价研究。E-mail:2735018128@qq.com。

本文刊于《食药用菌》2023年第2期,引用本文:才旦卓玛, 杨 莹, 孟国良, 等.  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挖、经营现状与发展建议[J].  食药用菌,2023, 31(2): 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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