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完善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质量国家标准

文摘   2024-11-29 23:24   重庆  


文/市场监管总局:完善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质量国家标准

11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披露了对全国人大代表万立《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 促进预制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在这份落款时间为6月25日的答复中,市场监管总局称,正在完善预制菜标准体系。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预制菜产业是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新兴食品产业,呈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特点,在促进农产品深加工、食品工业转型、消费升级、创业就业等方面均有积极意义。但预制菜也面临范围泛化、标准不统一、产业政策扶持范围不一致、群众忧虑预制菜添加防腐剂等问题,监管工作面临着新挑战。

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截图

针对以上突出问题,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健全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统筹制定严谨、统一的覆盖预制菜生产加工、冷藏冷冻和冷链物流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预制菜术语、产品分类等质量标准。三是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预制菜产品食品安全。四是统筹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优质原料保障能力、提升关键技术创新研发水平、加快先进生产工艺装备应用、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完善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举措之一,是完善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已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列入2024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组建专项工作组,有序推进标准研制工作。二是制定预制菜质量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在组织研制《预制菜术语与分类》,对预制菜相关术语定义和类别进行规定。

同时,推动制定预制菜地方标准。市场监管总局称,部分地方因地制宜发布了预制菜地方标准,如江西省、辽宁省大连市、陕西省咸阳市等地制定《预制菜冷链运输配送管理规范》《海鲜预制菜产业园区建设指南》《预制菜配送技术规范》等相关地方标准26项,服务和规范预制菜产业发展。

此外,推动制定预制菜行业标准。“十四五”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制定了《方便菜肴》等6项预制菜相关行业标准计划。指导制定预制菜团体标准。中国饭店协会、广东省企业创新发展协会、汕尾市餐饮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分别发布《预制菜产品分类及评价》《预制菜肴 广式烧鹅(鸭)》《预制菜汕尾小米(薯粉饺)》等团体标准,为预制菜的品质分级及生产质量管理提供标准指引。

答复中,市场监管总局还表示,将严格监督管理,压实主体责任。一是严格预制菜原料质量安全监管;二是压实预制菜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三是严格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对预制菜实施分类许可,严格许可审查和现场核查,严把预制菜生产许可关口;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贮藏运输等环节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五是开展食品安全信用惩戒,制定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将14类食品安全领域严重违法失信情形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实施信用惩戒。

官网披露,市场监管总局对这一人大代表建议的复文,成文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另据云南人大官网介绍,提出《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 促进预制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万立,1971年6月出生,199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省律师协会会长,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主任,民革云南省委会副主委(兼)。

今年3月,万立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建立预制菜使用提前告知制度,通过法律明确使用预制菜的商家应尽告知义务。万立认为,在预制菜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尚存在产品标准不完善、专项法律规范滞后、市场监管薄弱等问题。对此,他建议设立预制菜行业市场准入门槛,围绕预制菜原材料选择、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存储、质量检测的全过程建立统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尤其是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实现预制菜产业相关标准统一化、规范化。在完善法律规范方面,建立预制菜产业信息公开制度、预制菜使用提前告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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