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之管监分离职责分解落实浅析丨88页

文摘   2024-12-03 12:25  

一、引言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而安全生产责任制之管监分离职责分解落实对于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保障能力至关重要。在当今社会,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深入浅析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监分离职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监分离,是将安全生产管理中的 “管” 与 “监” 进行明确划分,以实现更加科学、高效的安全管理。“管” 主要是指组织指挥系统、技术保障系统、资源配置系统等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监” 则是指安质监督系统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通过管监分离,可以明确各系统的责任范围,提高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深入探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监分离职责的分解落实,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有益参考。通过对相关政策法规的解读、实际案例的分析以及先进经验的借鉴,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监分离职责分解落实方案,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管监分离的背景及意义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指导性文件,为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在此背景下,股份公司积极响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以推进落实 “管”“监” 分离工作。例如,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全面系统推进 “管”“监” 责任落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保障能力的通知》等文件,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要求。

(二)管监分离的意义

  1. 提升本质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一般安全质量事故、降低较大事故频次、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事故。

管监分离通过明确各系统的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控制和检查纠偏,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保障能力。例如,在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潍莱项目部、中铁南投珠三角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运营管理分公司米攀项目部等单位,通过推进 “管”“监” 分离工作,加强了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和监督检查,有效提升了项目的本质安全保障能力,为实现安全生产 “零事故”、工程质量 “零缺陷” 目标奠定了基础。

  1. 打破惯性思维,充分认识到 “管” 是基础和关键,“监” 是补充和保障,凝聚管监合力,实现常态化保安全。

在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中,往往存在 “安全质量管理就是专职部门和专职人员的事、安全管理历来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 等惯性思维。管监分离工作的推进,打破了这种惯性思维,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 “管” 是基础和关键,“监” 是补充和保障。只有通过凝聚管监合力,做到 “管”“监” 并重,才能实现常态化保安全的目的。例如,在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潍莱项目部的文件精神学习中,全体管理人员通过学习,打破了惯性思维,充分认识到 “管”“监” 分离的重要性,为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一)组织指挥系统

  1. 安全总监由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存在 “重生产、轻安全” 思想。

    • 在一些企业中,安全总监由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兼任,这容易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更侧重于生产进度和效益,而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例如,安全总监可能会在生产任务紧张时,优先考虑完成生产目标,而忽视了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这种 “重生产、轻安全” 的思想可能会使安全管理人员在执行安全措施时受到阻碍,影响安全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未能完全实现。

  1.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身兼数职,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未能完全实现。

    • 目前,许多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往往一人要承担多项职责。这使得他们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安全管理工作中,难以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和监督。例如,有的安全管理人员既要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又要参与安全培训和文件整理等工作,导致在安全管理的某些环节上出现疏漏。这种情况使得安全管理的最后一公里难以完全打通,无法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

  1.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尚未有效落实,更多体现在技术管理和进度管理上。

    • 在企业的基层管理中,班组长作为直接管理者,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至关重要。然而,现实中很多班组长更多地关注技术管理和进度管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不够。例如,在一些施工现场,班组长可能会为了赶工期而忽视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对组员进行充分的安全交底和监督,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风险增加。

(二)技术保障系统

  1. 技术保障力量薄弱,依靠传统安全技术知识管理项目,主观升级、创新动力不足。

    • 企业的技术保障力量相对薄弱,在项目管理中主要依赖传统的安全技术知识,缺乏对新技术、新方法的探索和应用。这使得企业在面对不断变化的安全风险时,显得应对能力不足。例如,一些企业在安全管理中仍然采用传统的检查方式,而没有引入智能化的安全监控技术,无法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同时,企业内部缺乏创新的动力,员工对于安全技术的升级和改进缺乏积极性,影响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1. 测量、监控量测等手段的 “管” 与 “监” 职责尚不明确,形成 “自己检查、自己整改” 局面。

    • 在安全管理中,测量、监控量测等手段的管理和监督职责不够明确,导致很多时候出现 “自己检查、自己整改” 的情况。例如,在一些工程项目中,负责测量和监控的人员同时也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缺乏独立的监督机制,容易出现整改不彻底或隐瞒问题的情况。这种局面不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1. 设计变更或采取其他技术措施的保障措施不完善,易形成安全管理被动局面。

    • 当出现设计变更或需要采取其他技术措施时,企业的保障措施往往不完善。例如,在设计变更过程中,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导致新的安全隐患出现。或者在采取技术措施时,没有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使得员工在执行过程中无所适从。这种情况容易使企业在安全管理中处于被动地位,无法有效地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

(三)资源配置系统

  1. 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不足,现场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欠缺。

    • 部分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不够,在现场检查时难以发现深层次的安全问题。例如,对于一些复杂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可能由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无法准确判断其潜在的安全风险。同时,在发现问题后,也缺乏有效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往往只能提出一些表面的整改措施,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1. 劳务队伍安全管理人员基本为兼职,作用不明显。

    • 在企业的劳务队伍中,安全管理人员大多为兼职,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安全管理工作中。例如,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可能在完成本职工作后,才会关注安全问题,这使得安全管理工作缺乏及时性和有效性。而且,由于兼职的性质,他们可能缺乏专业的安全管理培训,对安全法规和标准的理解不够深入,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1. 劳务作业人员文化水平低,安全意识淡薄。

    • 劳务作业人员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安全知识的理解和接受能力有限,安全意识淡薄。例如,在施工现场,一些劳务作业人员可能为了方便而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他们对安全事故的危害认识不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成为安全事故的受害者。

  1. 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难以覆盖每一名作业人员,逃生救援效果不佳。

    • 企业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往往难以覆盖到每一名作业人员,导致部分人员在实际发生事故时不知道如何应对。例如,一些小型施工现场可能由于人员分散、工作时间不统一等原因,无法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参加演练。而且,即使参加了演练,部分人员也可能只是走过场,没有真正掌握逃生和救援的技能,使得在实际事故发生时,逃生救援效果不佳。

(四)安全生产信息传递的真实性

生产一线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信息时存在审查过滤,上级企业难以掌握现场安全生产信息,决策效力打折扣。

  • 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中,生产一线单位在报告生产安全信息时,有时会进行审查过滤,只上报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而隐瞒或淡化一些安全问题。这使得上级企业难以准确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在制定决策时缺乏可靠的依据,决策的效力大打折扣。例如,某企业的生产车间发生了一起小型安全事故,但为了避免受到处罚,车间负责人在向上级报告时,故意隐瞒了事故的严重程度和一些关键细节,导致上级企业在后续的安全管理中做出了错误的决策。

四、管监分离职责分解落实方法

(一)管监系统划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监分离,明确了 “管” 与 “监” 不同系统的具体构成。其中,“管” 系统涵盖组织指挥、资源配置、技术保障三个方面。组织指挥系统成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领工员、调度、班组长等,他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着关键的组织协调作用。资源配置系统成员有物机部、工经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负责为项目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技术保障系统成员包括总工程师、工程部、实验室、测量组等,为项目的安全质量提供技术支撑。而 “监” 系统为安质监督,成员包括安全总监、安质部,主要负责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二)各系统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1. 组织指挥系统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 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同为项目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质量工作负总责。他们需要总体协调组织指挥、技术保障、资源保障和安质监督系统之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质量体系正常运转,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主持质量安全例会,组织月度检查,并对质量安全事故进行上报及处置。

    • 项目副经理对分管业务工作的安全质量管理负主要责任。参加施组、方案、应急预案的交底,熟悉安全质量管理标准,负责方案、交底的落实和资源配置的动态管理、调整,当方案、交底不适用于现场施工时,反馈给技术部门。

    • 领工员盯控作业区域方案、交底落实及资源配置动态管理。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负责隐患整改销号,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上报及处置。

    • 班组长按交底施工,保证本班组施工安全及工序质量。主持班前安全讲话,对本班涉及的设备安全、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及时上报,组织做好班前、班中、班后自检、互检,对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进行初期处置并上报领工员,紧急情况可直接上报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经理。

  1. 技术保障系统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项目安全质量技术工作,对安全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编制、组织评审专项方案,主持总体、关键和技术复杂施工内容的技术交底,跟踪方案、交底的落实,出现偏差时,要求副经理立即整改,主持开展项目危险源识别、评价,制定技术控制措施,并对其进行动态管控,制定季节性施工、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技术管理措施,负责自然灾害事故和事件调查、分析和处理,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 工程部负责施工技术方案、设计变更、技术标准的交底及落实。负责进行技术交底,确保交底书的质量及交底效果,对方案、交底的落实进行现场跟踪和指导,出现偏差时,要求现场立即整改,负责落实关键工序实名制、首件制、旁站及条件验收,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组织工程施工技术专项检查,负责各级检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隐患整改,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 实验室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试验以及标准试验,确保试验及时、数据准确,并对试验结果负责。负责各级检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问题整改,跟踪现场是否按配合比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向副经理和总工程师反馈。

    • 测量组组织测量人员技术交底,对测量仪器定期保养、校验。规范埋设并保护监测点,按要求进行监测,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数据异常时立即上报总工程师,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提供测量方面的支持。

  1. 资源配置系统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 物机部对进场机械设备、配件进行质量把关,人员资质满足规范要求。组织机械设备、施工用电专项检查,负责对物资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负责各级检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隐患整改,对本系统涉及安全生产的费用进行专项计划、核算、列账、定期评估,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提供物资支持。

    • 工经部明确分包合同质量安全约定条款,组织签订质量安全协议。

    • 财务部将安全生产措施费列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专款专用。

  1. 安质监督系统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 安全总监、安质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总监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上级部门的安全规定,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和工程局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定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提取安全投入资金并审批使用计划,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项目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其他安全专题活动,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对特种设备使用、维护、检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建立、运行应急管理体系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负责项目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安全管理部门资料报送工作并审查签字,组织、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落实对项目部相关人员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协助建立、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全面监督项目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场所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队具有督促整改、越级上报和下令停工的权力,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具有监督权,对项目部所属科队、班组的考核、奖惩、人事任免、岗位调整具有建议权和否决权,对违规违章事件或人员的处理、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否决权,在评选安全生产优秀管理人员时具有推荐和否决权,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具有建议权。安质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工作,与安全总监共同确保项目安全生产。

五、管监分离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机制

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之管监分离职责得到有效落实,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指挥长担任组长,副指挥长、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监部部长兼任,负责管监分离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考核对象为指挥部领导成员、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以整体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其结果对部门所有员工整体应用。考核每季度为一个考核期,于考核期次月的 15 日前完成并形成结果、进行公布。

(二)考核内容

  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

  1. 组织指挥部安全生产筹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验收,督促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监督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1. 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工作;督促隐患整改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1. 组织实施指挥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广应用建设工程先进技术,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1. 主持召开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例会会议,分析安全管理状况,明确管理重点,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1. 具体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1. 参加编制指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并监督体系运行;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1. 参加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应急演练,督促标段经理部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此外,总会计师、办公室、财务部、工经部、物机部等部门也有相应的具体考核内容,如总会计师要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参与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查等工作,侧重安全措施费的审查,组织、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完善,参与编制、审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提取和使用等。

(三)考核评定等级

考核采取综合评分制,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基础分均为一百分。在一个考核期内,考核小组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对照考核表进行评分,综合本期被考核人 / 部门加分、体系运行扣分情况,得出最终考核得分,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公布。

考核期内考核得分 90 分(含)以上的,评定为 Ⅰ 类;考核兑现比例为 1.0。考核期内考核得分 80 分(含)至 90 分(不含)的,评定为 Ⅱ 类;考核兑现比例为 0.85。考核期内考核得分 70 分(含)至 80 分(不含)的,评定为 Ⅲ 类;考核兑现比例为 0.75。考核期内考核得分 60 分(含)至 70 分(不含)的,评定为 Ⅳ 类;考核兑现比例为 0.65。考核期内考核得分在 60 分(不含)以下的,评定为 Ⅴ 类;考核兑现比例为 0,取消当期考核奖金。

考核评定为 V 类的职能部门,由指挥部领导班子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整顿。一年内任意考核期被评定为 V 类的职能部门,取消该部门及部门员工所有评优评先资格。连续两个考核期以上(含两个)均被评定为 V 类的职能部门,由考核小组评议后报指挥部党工委决策,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后仍不见效的报集团公司,按集团公司规定问责处理。

六、结论

安全生产责任制之管监分离职责分解落实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各系统职责,加强考核管理,实现 “管”“监” 分离,凝聚管监合力,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在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下,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监分离职责分解落实。只有通过明确组织指挥系统、技术保障系统、资源配置系统和安质监督系统的各自职责,加强对各系统的考核管理,才能真正实现 “管”“监” 分离,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管监分离的实施,不仅能够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一般安全质量事故、降低较大事故频次、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事故,还能够打破惯性思维,充分认识到 “管” 是基础和关键,“监” 是补充和保障,凝聚管监合力,实现常态化保安全。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监分离职责分解落实方案,加强对各系统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总之,安全生产责任制之管监分离职责分解落实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企业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贡献。


(PPT 素材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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