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扬帆:天下与帝国的差别

文摘   2024-10-09 22:00   北京  

中国王朝无须推行殖民,周边国家和民族从中国王朝的特殊的世界秩序中得到了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各种好处。他们需要强大的中国在政治上支持其国内的统治地位,而朝贡者得到的实际利益通常大于其所付出的贡礼,并且还能得到边境互市的恩赐。“天子守在四夷”的理念从不驱策中国皇帝在这些朝贡地区征税或派总督———而这正是欧洲帝国经典的治理方式。请求进一步归化成为中国的一部分却被中国拒绝的情况也有发生。如乾隆十九年(1754 年),苏禄国王遣使贡方物,并贡国土一包,请以户口人丁编入中国图籍。帝谕:“苏禄国倾心向化,其国之土地人民即在统御照临之内,毋庸复行赍送图册。”……因此,天下秩序构成了一种互取所需的公共秩序,也是中国提供的、最终形成了共同需要的国际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却有竞争性的产品成为“共用资源”(common pool resources)。天下秩序不具有排他性,并且在古代的国际关系中具有相当的竞争性,这种公共产品更多的是一种共用资源。

传统帝国秩序依托于一国的独大,以一国的政治诉求为世界秩序的全部原则,但中国统一王朝时期的天下秩序与罗马帝国或不列颠帝国的世界秩序存在诸多差异:一方面,中国王朝在性质上并非等同于欧洲帝国; 另一方面,天下秩序是行为体互动博弈达成的共识,并非殖民主义政策的结果。那种借用欧洲“罗马治下的和平”(Pax Romana)、“不列颠治下的和平”(Pax Britannica) 的概念创造“中华帝国治下的和平”(Pax Sinica)概念的做法,是言过其实的。

李扬帆:《“中华帝国”的概念及其世界秩序:被误读的天下秩序》,《国际政治研究》2015年第5期,第32,33页。


政治哲学与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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