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近东,银和铅不仅是重要的金属资源,也是文明发展的关键因素。尽管天然银存在,但由于资源稀缺,它们的出现和使用在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古代社会中的重要角色。
银和铅的共同起源可以追溯到方铅矿,这种矿石不仅含有硫化铅,还常含有微量的银。方铅矿,也称为立方硫化铅,是一种铅与硫的化合物。这种矿物因其强金属光泽和完全的立方体解理而易于辨识,硬度小且密度大。方铅矿主要在变质岩与火山硫化物矿床中形成,常以脉状或块状存在于石灰岩的洞穴和角砾带里,经常与铜矿混生。由于方铅矿中常含银,它成为了古代冶炼银的重要来源。
(方铅矿)
方铅矿的分布广泛,这使得银和铅的提取成为可能。在古埃及前王朝时期(早于公元前3000年),人们已经开始使用方铅矿,主要用于制作化妆品。同样,在美索不达米亚的乌鲁克第三王朝时期(公元前3000年),铅已经被用来制作小容器或锤成薄片。此外,中国在商代前就已经开始从方铅矿中提炼铅,另外由于方铅矿中多含有银,古代为冶炼银大量开采。在二里头遗址中,出土了中国最早的铅制品,这些铅制品包括不成器的铅块。
在克里特岛的米诺斯文化中期(约公元前2000-前1600),这一时期的银主要从碳酸铅和方铅矿中开采冶炼得到,含量通常低于百分之一,但由于矿藏丰富且冶炼难度不大,早在青铜时代初人们已经开始实践。
方铅矿的冶炼首先从矿石的采集开始。采集后的矿石需要经过破碎和筛选,以便于后续的处理。这一步骤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矿石的体积,使其更易于处理,并分离出含有方铅矿的矿石。
筛选后的矿石被制成团状物,这一过程称为制团。制团后的矿石被送入烧结机进行烧结。烧结过程中,高温使矿石中的硫化物氧化,形成金属氧化物,同时去除矿石中的水分和挥发性杂质。这一步骤有助于提高冶炼效率,并减少冶炼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烧结后的矿石被送入冶炼炉进行冶炼。在冶炼过程中,铅作为还原剂加入,通过高温还原反应,将方铅矿中的铅和银分离出来。这一步骤中,铅首先被还原出来,随后是铜。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提到,银矿中铅的冶炼过程是“初炼和银成团,再炼脱银沉底”,即银矿铅的冶炼方法。冶炼后的铅银合金需要进一步提纯。这一步骤中,古人使用灰吹法提银。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详细记载了这一过程,并附有附图,说明了灰吹法的具体操作。
小亚细亚东北部,即现代土耳其北部地区,在古代是重要的银和铅生产中心。这一地区富含银和铅的矿产资源,尤其是方铅矿,是提取银和铅的主要矿物。赫梯人,作为该地区的主要居民,掌握了先进的金属冶炼技术,使得这一地区几乎垄断了古代银的生产。
苏美尔和亚述文明位于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由于本地缺乏矿产资源,他们通过贸易换取赫梯人生产的银和铅。这种贸易关系在古代近东地区非常普遍,苏美尔和亚述城市通过提供粮食、纺织品和其他商品,与赫梯人进行贸易,换取宝贵的金属资源。
早期的君主,如萨尔贡一世和古地亚,为了获取更多的金属资源,曾派遣远征队前往亚美尼亚的“银山”寻找银和铅。这些远征队不仅带回了金属资源,也带回了关于矿产地的宝贵信息,促进了贸易和文化交流。
卡帕多西亚人的石碑记录了美索不达米亚商人在赫梯人定居点购买银和铅的情况。这些商人不仅购买粗银或精银,还购买纯铅和生铅,并将它们放在密封容器里,以免在运输途中遭窃。这些记述表明,产品是分等级制造的,银通常以条状的形式出售,有大约铅的4倍的银被运回本国。
银和铅的生产技术包括冶炼硫矿和灰吹法。这些技术相对简单,但化学反应复杂,导致产量较低。
冶炼硫矿的过程主要包括焙烧和还原两个阶段。焙烧过程中,硫化铅矿石部分氧化,形成氧化铅,同时硫以二氧化硫的形式逸出。这一步骤的目的是为了脱硫,为后续的还原反应做准备。在还原阶段,通过提高温度,使得氧化铅与未反应的硫化铅以及方铅矿相互作用,生成金属铅,可以在炉底收集。这一过程不仅涉及到物理变化,还涉及到复杂的化学反应,需要精确控制温度和气氛,以确保金属的有效提取。
灰吹法是一种用于从含银的铅中提取银的技术。这种方法利用了铅和银的物理性质差异,尤其是它们与氧化铅的表面张力差异。在灰吹法中,首先将含银的铅加热至铅熔化,然后吹入空气,使铅氧化。由于银与氧化铅的表面张力不同,氧化铅会被吸入炉灰中,从而实现银与铅的分离。灰吹法的关键在于控制氧化过程和温度,以确保银的有效提取和提纯。
雅典的劳伦地区矿藏雅典的劳伦地区是古代重要的金属矿藏之一,尤其是银矿。这些矿藏不仅是雅典的主要财富来源,也是古代金属贸易的重要基础。然而,由于古代冶炼技术的局限性,矿渣中仍含有大量未被提取的银。这表明,尽管灰吹法在当时是一种先进的技术,但其提取效率仍然有限,部分银仍然残留在矿渣中。
劳伦地区位于雅典东南大约40公里处,是古代最富有的银矿之一。银是古希腊主要的铸币金属,因此,银是当时非常重要的商品。考古证据表明,早在约公元前3200年的青铜时代,劳里厄姆地区就有了原始的开采活动,系统开采矿石矿物始于公元前6世纪。
劳伦银矿属于公共财产,雅典城邦控制了这里的开采权,并将部分区域授予私人公民开采,换取一定比例的矿石产品。大部分开采工作由奴隶完成。银存在于方铅矿等铅矿石中,通过从中回收银,雅典日渐繁荣昌盛。
(德拉克马银币)
在公元前5世纪的生产巅峰期,矿区每年可以生产出大约19吨白银,雅典从中征收1/24,大约780公斤作为矿产税。根据现在考古发掘表明,一德拉克马的重量大约是4.55克,也就是说每年矿区生产的白银,可以铸造400万枚德拉克马银币。如此巨大的货币投放量,在雅典活跃的市场经济下,居然会造成一定程度的通货紧缩,因为雅典的德拉克马银币受到整个希腊世界的认可,所以白银每年都是从雅典净流出的状态。
在青铜时代,两种植根于欧洲文化的文明在爱琴海东部地区蓬勃发展,即克里特文明和后来的迈锡尼文明。克里特文明统治着地中海,在那里传播了近东地区诸文明的技术、商业和文化知识。其后,迈锡尼文明继承和发展了克里特文明,与赫梯帝国和古埃及同辉。
克里特岛位于东地中海中心,是一个真正的地理和文化的十字路口,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迅速与埃及以及西亚大国建立了联系。在青铜时代早期,爱琴海地区的文化使用从阿提卡(劳里昂尤甚)、基克拉泽斯群岛、色雷斯和古马其顿开采的银。
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包括苏美尔、阿卡德、巴比伦等文明,由于自身缺乏银矿资源,因此白银的获取主要依赖于贸易进口。这些文明与安纳托利亚、亚美尼亚和伊朗等地区有着密切的贸易往来,通过贸易交换获取白银资源。
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苏美尔人开始使用谢克尔银作为货币单位,以记录经济活动。1谢克尔银约8.3克,1迈纳银约0.5千克,1塔兰特银约30千克,即60谢克尔等于1迈纳,60迈纳等于1塔兰特。这一单位体系不仅用于计量农作物的重量,还用于记录各种物品的价值。
(谢克尔银)
在美索不达米亚,白银与大麦之间建立起了价格关系,这被认为是人类最早的一般等价物行为之一。乌加里特、苏美尔和巴比伦等城市使用白银作为工人的标准价值衡量标准,以特定重量的白银或等值的谷物支付工资。
在美索不达米亚,白银不仅用于支付工资,还用于记录债务和偿还债务。市场上的交易一般采用信贷的方式完成,寺庙的人员负责记录人们的交易、负债和债务偿还等信息。这时,银不是老百姓手中的货币,而是小心地保存在金库里。
尽管银没有广泛流通,但银已经具备了计算或者会计标准的普遍职能。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的乌尔王朝,在一些买卖文书和租赁合约中,一定数量的银子用来支付所收到的货物或者获得的服务。此外,还出现了银钱的统一重量和制式,即银环或者银圈,重量从1谢克尔到10谢克尔不等,较多的是5谢克尔重量的银环。
至公元前1000年,银和铅已成为近东地区的普通金属。银最常见的用途是铸币,第一批硬币于西元前六世纪在吕底亚铸造,由琥珀金(一种金和银的天然合金)、纯金或纯银制成。吕底亚人首次铸造硬币是在公元前660年前后,最初使用的是豆块状金银合金“琥珀金”。这种货币的出现,标志着金属货币从重量衡量向标准化铸币的转变。到了公元前6世纪中叶,由于琥珀金内含铅和其他杂质,价值不易判定,因此渐渐停止了生产。
自吕底亚国王克洛伊索斯执政时期(约公元前560-547年),吕底亚人开始打造纯金和纯银的铸币,这种以狮子和半身公牛为装饰图案的金银币被西方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金银币。这些硬币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贸易和经济活动的发展。
腓尼基人是古代地中海地区最伟大的商人之一,他们不仅贩卖自己制作的各种精美的手工艺品,如玻璃花瓶、珠宝饰物、金属器皿和武器等,更销售来自各个地方的特产,包括白银。腓尼基人将白银的效力散播到整个古代地中海,甚至远至西亚,尤其是亚述地区。他们的贸易网络覆盖了从西班牙到印度的广阔地域,白银成为了他们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埃及对白银的重视程度更甚,同样通过前王朝时期的贸易获得白银。它们有着和黄金相似的价值,有时甚至更昂贵,因为埃及人有自己的黄金来源,而本地的白银来源有限。埃及更侧重于黄金的开采和使用,而对银和铅的冶炼技术发展较慢。
古埃及人利用在埃及开采的黄金从伊比利亚半岛进口银,单独使用银或将其组合成金银合金。这种合金通常用来制作个人饰品和赏瓶,黄金与白银的比例一般为2比3。图特摩斯三世时期的古埃及纸莎草文献表明,一名官员收到一“大堆”银金矿,重达36,392 uten,即7,286磅(3311.672千克),显示了当时金银合金的大规模使用和流通。
铜和铅是古代近东最基本的金属货币形式,但很快被银和金取代。银和金成为标准,而实际流通中支付的仍然是铜和铅。银金比价的变化反映了银供应的波动。
在美索不达米亚,早期的金银比价为8:1。这一比例的形成与当时银的稀缺性和金的社会价值有关。早期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如苏美尔人和巴比伦人,已经开始使用金银作为交易媒介。在这个时期,银的开采和流通相对有限,导致金银比价较高。
到了汉穆拉比时期(约公元前18世纪),金银比价调整为6:1。这一变化可能与银产量的增加和贸易网络的扩展有关。汉穆拉比法典中提到了金银的价值比,这反映了当时社会对这两种金属价值的认识和使用情况。随着贸易的发展,银的流通量增加,使得金银比价有所下降。
在新巴比伦和波斯时期,金银比价进一步调整为12:1至13:1。公元前6-5世纪古波斯王国曾经同时铸造金币和银币,并规定3个单位的金币可换40个单位的银币。按照金银币的等含量计算,当时的金银比价为13.3。这一变化可能反映了银供应的增加以及金的相对稀缺性。这一时期中东地区的金银产量有所增加,特别是银的开采量增加,导致银的价值相对下降。同时,金由于其稀有性,保持了较高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