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合伙人胡聪律师收到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L某某等人盗窃、敲诈勒索、抢劫一案二审裁判文书,至此,标志着本案辩护工作正式告结,经辩护律师坚持不懈的争取,该案辩护取得重大辩护成果。
根据已生效裁判文书,经全体辩护人争取,该案针对L某某的辩护,最终取得如下突破:一是去掉1起涉案金额为53万的盗窃指控,不认为是犯罪,二是去掉1起涉案金额为6万元的敲诈勒索指控,不认为是犯罪,三是剩余2起盗窃指控,均从主犯变更认定为从犯,四是全案11名被告人,一审10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仅本所委托人L某某脱恶,未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五是经上诉争取,二审法院裁定将一审认定的犯罪集团去掉,只认定为恶势力团伙,六是指控的三起盗窃,每一起的法定刑都是10年以上,指控的敲诈勒索法定刑在3-10年之间,经辩护,最终仅对L某某量刑4年有期徒刑。
该案是审判阶段才委托的案件,胡聪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法院阅卷,却因检察院与法院窗口均答复查找不到案件,阅卷陷入困境,辩护律师通过公开途径联系到法院负责人,经协调,才得以第一个阅到卷宗。因该案属于涉恶案件,且拟做无罪辩护,故辩护律师一边向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及律协报备,一边于开庭前在律所组织开展集体研讨,确保辩护工作合法合规开展。在辩护过程中,胡聪律师先后6次前往某县看守所会见,及时提出召开庭前会议申请、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庭审直播申请、中止审理申请、二审开庭申请、并案申请等,保障程序公正及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事实及时得以调取、核实。在腿部骨折接受手术的情况下,辩护律师术后仅住院5天,即由家属用轮椅护送,前后参加庭前会议一次,一审庭审三次,二审开庭一次,前后持续时间数十天。
在国家严厉打击、整治拖车行业及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大背景下,该案最终取得部分无罪、认定从犯、去恶、去犯罪集团并予以减轻处罚的辩护结果,得来不易。该案的辩护,是胡聪律师贯彻精细化辩护、适度抗争辩护理念的充分演绎。在未来的刑事辩护服务中,本所将一如既往地尽最大努力争取对当事人最有利的处理结果。
胡聪 合伙人
业务领域:民商事诉讼、破产重组、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