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的意见

文摘   2024-10-26 15:42   山东  


2016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结合市场运作和行政推动,到“十三五”末期,基本完成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成立由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控股主导、各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共同参股、按母子公司制管理的全国性股份公司,实现全国一张网。同时建成全国互联互通平台,完成双向化宽带化智能化改造,全面提高有线电视网络的文化传播和综合信息服务能力。从而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的“加快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智能化建设”的工作任务。


中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的“加快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智能化建设”工作任务,现就加快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有线电视网络是党和政府声音传向千家万户的主渠道,是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主阵地,在传播主流舆论和发展先进文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经过多年发展,全国有线电视网络干线超过426万公里,全国用户约2.4亿户,已成为国家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各省(区、市)基本实现“一省一网”,数字化、双向化改造深入实施,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要看到,随着网络和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媒体、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有线电视网络业务创新、转型升级受到分散运营、分割发展的制约,资源优势、规模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可持续发展面临重大挑战。

  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加快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和重要任务,是赢得发展空间和竞争优势的内在要求,有利于牢牢占领宣传思想文化主阵地,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和网络安全,有利于扩大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促进文化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的总目标,落实国家三网融合战略,进一步巩固有线电视网络传播主流舆论的主渠道地位, 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机制体制,强化科技引领,推动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智能化建设,加快建设兼具宣传文化和信息服务特色的新型融合网络,建立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全国性数字化文化传播渠道,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动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切实增强先进文化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

  (二)基本原则

  ——把握导向,双效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切实把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发布权威信息和可管可控的“干净”网、“可信”网、“安全”网。

  ——市场运作,行政推动。遵循市场规律,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广电网络资源的积极作用,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予以必要的行政推动,处理好相关各方利益,释放网络发展活力,协同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

  ——分类推进,加快实施。针对各省网络发展不一、差异较大的情况,原则上以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上市与否区别对待,采取多种方式,充分论证, 加快完成网络整合。

  ——改革创新,融合发展。顺应现代信息科技和媒体融合发展趋势,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有效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做大做优存量业务,着力发展增量业务和新业态,全面提高文化传播和综合信息服务能力。

  (三)工作目标

  到“十三五”末期,基本完成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成立由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控股主导、各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共同参股、按母子公司制管理的全国性股份公司,实现全国一张网。建成全国互联互通平台,完成双向化宽带化智能化改造,网络承载能力和内容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跨域、跨网、跨终端的综合信息服务和三网融合创新业务加快发展,节目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实现共享融通,有线电视网络产业的综合效益、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分步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

  由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和各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采取包括增资入股、共同发起、股权置换、吸收合并等多种方式,分类实施,按“两步走”推进网络整合。第一步,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入股省级非上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协同推进网络整合、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和全国性业务开展。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适时以持有的省级网络公司股权、国家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络资产、现金等出资,省级非上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股东以合计不低于51%的股权出资,共同发起组建全国性有线电视网络股份公司。第二步,推动全国性有线电视网络股份公司上市,并通过股权置换、吸收合并等方式,与已上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整合。

  (二)建立全国统一运营管理体系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要求,全国性有线电视网络股份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经营管理,整合内部资源,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集中调度和运营支撑服务,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的高效运营管理体系,推动有线电视网络技术、业务、运营和管理的创新发展。

  (三)统筹开展互联互通平台建设

  在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的同时,加快互联互通平台建设,统一技术标准,建设中央业务平台,加大骨干网技术改造,完善接入网建设,各省(区、市)积极推进本地区网络平台与互联互通平台的系统对接。加快向互联网全功能演进,全面提升有线电视网络的技术水平和业务开拓能力,保障节目内容、数据信息的跨地区统一配送分发,实现各级有线电视网络的全程全网,满足用户对于跨屏、跨域、跨网的多样化、多层次收视和信息需求。

  (四)创新发展新业务新业态

  以视听业务为核心,汇聚集成优质内容资源,推出更多优质视听服务,积极发展高清电视、超高清电视、互动电视等业务。大力实施“宽带广电”和“广电+”战略, 开展数据传送等基础电信业务和因特网数据中心等增值电信业务,创新发展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互联网视听节目传输服务等三网融合业务,建设新型家庭信息中心,拓展综合信息服务和智能化应用等新业态,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积极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收视调查体系,挖掘潜在用户需求,实现智能推送和精准服务。

  (五)提高安全播出保障能力

  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有线电视网络日常管理和维护,全面加强安全技术力量建设,健全安全播出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确保整合期间和整合后的安全播出和安全传输,坚决杜绝播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有线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事关广播电视发展全局,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中央和省级宣传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财政部门积极予以支持,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要切实发挥整合主体作用,加快推进整合工作。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要制定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

  (二) 依法有序实施

  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工作要严格遵循《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监管,规范操作,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防止国有资流失。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网络整合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完善政策扶持

 各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享国家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投资融资、资产和土地处置、工商管理等相关政策。各地区要积极支持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所涉企业,研究制定具体的财政、人才、产业等方面扶持政策。


中共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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