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制定实施0至6岁儿童营养配餐标准规范

创业   2024-09-03 16:00   北京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的实施意见》《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等文件要求,广东省深圳市近日出台了《0岁—6岁儿童营养配餐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地方标准,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指南》针对0至6岁儿童制定营养配餐的标准及指导规范,旨在改善深圳市儿童的营养状况,保障儿童正常生长发育,促进健康深圳先行示范。

  《指南》规定了0至6岁儿童营养配餐的营养标准、喂养指南、配餐原则、零食管理、制度建设及膳食管理,并给出了配餐程序建议。适用范围是深圳市各类婴幼儿家庭、各类学龄前儿童家庭和照护机构等喂养服务提供者,包括但不限于月子中心、托育机构、托幼机构。

  在营养配餐原则方面,《指南》涵盖了儿童的饮食原则、营养标准以及合理烹调的方法,旨在改善儿童的营养状况,保障他们正常生长发育。饮食原则强调了产后尽早开奶、坚持新生儿第一口食物是母乳的重要性,推荐纯母乳喂养至6月龄,之后逐步引入多样化的辅食,强调食物的多样性和营养的全面均衡。在营养标准方面,基于维生素和矿物质是人体必需元素,缺乏将带来疾病和不适等问题,《指南》规定了儿童餐食中的营养成分标准,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的适当比例,在配制食谱时可进行参考,以确保儿童获得健康成长所需的所有营养素。在合理烹调方面,学龄儿童饮食宜清淡,保持原汁原味,合理烹饪。《指南》提倡使用健康的烹饪方法,如蒸、煮、炖等,避免油炸和过多的调料,以保证食物的营养成分不受损失,同时也有利于儿童的消化和吸收。

  针对家长们关心的零食管理问题,《指南》指出,整体膳食摄入宜遵循“吃好正餐,适量加餐,少量零食”原则。在早餐、午餐与晚餐之间,宜给予两次加餐。加餐的食物量宜少于正餐,以免影响正餐进食。零食提供的能量不宜超过每日总能量摄入的10%。吃零食的时间不宜离正餐时间太近,宜间隔1.5—2小时。零食的选择宜遵循“新鲜、安全、多样化、易于消化”的原则。对于年龄较大的儿童,可引导儿童认识食品营养标签,学会辨识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此外,《指南》还强调了家长在儿童饮食教育中的角色,提倡家长通过良好的榜样、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方法,帮助儿童建立良好的饮食习惯,避免挑食和偏食,从而确保儿童能够获得均衡的营养。

  《指南》的发布是基于对儿童营养健康的高度关注,认识到这一年龄段儿童营养供应和喂养方式对他们的体格生长、智力发育、免疫功能以及未来的健康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指南》的发布标志着深圳市在儿童营养健康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希望通过具体的指导和建议,改善0至6岁儿童的营养状况,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来源 | 中国食品报网

作者 | 孙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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