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治理是以网络空间稳定安全和有序发展为目的,由政府、企业、个人等多元主体根据自己的角色和作用,相互协调,基于共同认可的原则、准则、规则、决策程序和方案,管理网络空间事务的过程。
简言之,网络空间治理就是多元主体创建并实施机制的过程。网络空间治理的范畴不仅仅局限于互联网发展与使用相关的技术与政策问题,而且已经深入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
在公共空间,公共议题的设置必须考虑它的社会重要性和优先级,只有那些对社会发展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的话题才有必要成为公共议题。而在网络空间中,这种公共议题的建构却并非易事。
一方面,多种力量同时争夺公共议题的主导权,在利益集团的操纵下,一些并不符合公共利益的话题进入公共议程,使其失去了应有的公共性。
另一方面,网络空间具有高度开放性和庞大的信息容量,因此,该空间中公共议题的数量也是前者无法比拟的,这虽然增加了公共议题的多样性,但也在客观上分散了公众的注意力,使许多无关紧要的、甚至私人的话题进入公共议程。
网络社会的发展给公众参与带来了双重影响。互联网技术在时空维度上降低了对公众参与的限制,创造了线上公众参与的新形式,同时也为现实中的公众参与进行了技术赋能。
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互联网娱乐功能的过度发展也可能使公众的视线从对公共事务的关注之中转移出来,减少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我们既不能为了实现公众参与功能而完全消灭娱乐功能,也不能任由娱乐功能肆意扩张以致造成网络空间的泛娱乐化。
“公共领域作为一个共同的世界,将我们聚集在一起,但却阻止我们彼此争胜”,而在网络空间中,这种既有观点交锋又有基本秩序的平衡状态却很难达到,许多社会讨论往往过于强调观点交锋,而忽视了基本的讨论规则和讨论秩序,社会讨论面临失序风险。
一些网民在讨论中毫无顾忌的使用侮辱性、攻击性和煽动性话语,使所谓的“社会讨论”变成了一场语言暴力。除此之外,包括“女权主义”在内的一些讨论原本具有很强的公共价值,经过网络舆论的放大效应之后变得激进化,反而加剧了社会对立。
公共领域中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在关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大问题上创造社会共识,为此,传统公共领域中存在一系列规则和机制,用以保障这种共识的达成。互联网空间虽然为多元话语和多元主体的存在创造了一个更为开放的环境,但它却没有创造出传统公共空间那种成熟的参与规则和参与机制。换句话说,在缺乏必要的社会共识生产机制的前提下,网络空间中多样性的扩大和共识的减少几乎是同步产生的。因此,网络社会的发展会给社会共识的形成带来一定挑战。
当前,商业力量充斥于网络空间的各个角落。防止商业力量的过度扩张的重要策略就是使商业力量退回其应有的领地,为一些严肃的公共讨论留出相对独立的空间。
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中,已经明确指出了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要防止网络传播媒介将公共议题同商业进行混融,利用商业化的手法对公共议题进行消费,使严肃的公共议题变成公众调侃、猎奇、娱乐的对象。
网络空间的治理需要加强网络社会参与的规则建设。在网络空间中,理性光辉与批判精神的彰显,必须以遵守民主讨论和社会参与的基本行为规范为前提。为此,国家出台了《网络安全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
同时,要想使其朝着更为积极、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还需要网络公共伦理的支撑。一个具有网络公共伦理的社会成员应当关心公共事务、积极参与公共讨论、善于理性思考、包容异质性元素、尊重他人人格、懂得适当妥协、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在法律法规和公共伦理的双重约束下,网络空间中的社会讨论即使再激烈也不会破坏社会和谐。
要强化网络空间治理能力,政府对网络社会讨论必然要进行积极响应。首先,这能有助于拉近与网民的关系,增强其对政府的亲和性,减少网络空间中的意见压力。网络空间的社会讨论生成民意,民意只有得到政府的有效回应才会产生切实效果,进而增强社会成员的政治效能感。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政府对网络民意的积极回应,有助于其更好地履行公共职能,为广大社会成员创造美好生活,这对网络公共性来说是一个从社会讨论到生成共识再到创造现实的升华过程。政府同网络社会讨论的积极互动,能够增进公共福祉、推动社会进步。
对于网络空间治理而言,各级政府、知识精英、主流媒体是其必不可少的组织者。他们能把关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大议题引入社会讨论,防止社会讨论陷入对无关紧要问题的纠缠之中。
各级政府是网络社会参与的“把关人”,其作用是利用手中的公权力防止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恐怖主义等反公共性力量扰乱正常的网络社会参与秩序。
知识精英应当是主流观点的制造者和供给者,其作用是使社会讨论建立在科学、理性的基础之上,防止非理性观点的蔓延。
主流媒体应当是权威信息的发布者,其作用是使最为可靠、真实的信息占领网络空间,防止虚假信息对网络社会讨论的干扰。多方共同参与的治理,方能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清朗·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
2024年10月,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提升主流新闻舆论影响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据悉,本次专项行动针对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为。
一是编发虚假不实新闻信息,使用与新闻信息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或者恶意篡改、断章取义、拼凑剪辑、合成伪造新闻信息,误导社会公众。
二是借舆论监督名义,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预新闻信息呈现或搜索结果等手段,威胁、要挟他人提供财物、开展商业合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是仿冒、假冒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单位,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开设网站平台、注册账号、发布信息。
四是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违规开展新闻采访、发布新闻信息。
五是伪造、倒卖、出租、出借、转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资质。出售、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委托第三方主体运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频道等。通过不正当手段、虚假材料等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是2024年6月12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公布的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网络暴力信息的定义、规定出台的背景以及网络暴力信息的治理原则等。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旨在治理网络暴力信息,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并从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规范网络暴力信息和账号处置、强化用户权益保护、加强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自 2024 年起,依据公安部“净网2024”专项行动的统一规划,全国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地展开了打击整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他们对那些利用网络进行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以及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重拳出击,且已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在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处理了3500 多起网络暴力案件,依法对800多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对3400多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就在9月14日这一天,公安部公布了 10 起极具代表性的案例。
包括:北京公安机关侦破赵某、成某某实施“开盒”网络暴力案、辽宁大连公安机关侦破石某某等人实施“有偿代骂”网络暴力案、江苏无锡公安机关办理浦某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案、浙江杭州公安机关侦破杨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安徽亳州公安机关侦破常某某传播隐私视频和图片案、山东青岛公安机关侦破薛某某侮辱、诽谤他人案、山东枣庄公安机关侦破刘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案、湖北武汉公安机关侦破周某某等人侮辱、诽谤他人案、重庆公安机关侦破杨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四川成都公安机关侦破万某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严格规范个人网上言行,消除“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自觉抵制网络暴力行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清朗·2024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为营造喜庆祥和的春节网上氛围,中央网信办在春节期间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清朗·2024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宣扬猎奇行为、违背公序良俗问题。
二是散播网络戾气、煽动群体对立问题。
三是炮制虚假信息、恶意营销炒作问题。
四是色情赌博引流、网络诈骗问题。
五是鼓吹炫富拜金、无底线追星问题。
六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
24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
2023年12月22日,公安部在京召开“公安心向党 护航新征程”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举措成效情况。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党委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坚持打防管控一体推进,持续加大全链条、全平台、全领域打击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打击整治走深走实,忠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幸福和安宁的神圣职责。行动以来,
【上海公安机关坚持打防管控一体推进,持续严厉打击涉灾情、险情、民生等领域网络谣言,深挖彻查幕后“网络水军”,依法打击造谣传谣违法犯罪行为,累计查处网络谣言案件1000余起,打掉“网络水军”团伙42个,清理网络谣言信息35万余条,关停违法账号3.5万余个,行政处罚相关单位60家次,守护了网络空间的清朗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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