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月薪3万员工一年内多次迟到被扣工资20多万!老板的眼睛就是尺?

科技   2024-07-18 08:29   北京  

自打某东大张旗鼓地整治内勤开始“提效”,越来越多公司开始跟风这一套。


今天这事儿又是一个重量级,让人虎躯一震:


小江从2019年9月起在某医疗公司干起了内勤兼销售,月薪3万,其中基本工资24000、内勤绩效6000。


但离谱的是,从2020年11月30日到2021年11月30日,公司根据所谓的考勤制度以及小江的打卡记录,在小江的工资中实际扣款209400元!


对此,公司是这样自圆其说的,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员工上下班应进行考勤管理:


1. 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单次迟到、早退,或未经审批外出、离岗超过60分钟,视为旷工一天


2. 每月累计迟到和早退时间大于10分钟小于30分钟的,扣当月工资的1%;


3. 每月迟到超过3次,从第4次开始每迟到1次视为旷工1天;


4. 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的8%。


看完,这属实是HR提离职——不干人事啊!


这公司、这考勤制度、这管理考勤的部门,才是老板心目中的梦中情狗吧?


每旷工一天扣8%,合着一个月不干活,还得倒贴公司1.4个月工资?


这考勤制度不仅能压缩员工的成本,运作好了还能给公司带来收入啊?!!!


这样的公司绝不能惯着,小江果断申请了劳动仲裁,主打一个公司这扣工资的变态方法于法无据,而且钱都给实际扣走了,要求公司把恶意克扣的钱补回来。


狗虽然是公司老板的,但法可是站小江的。


最终仲裁裁决公司要支付2020年11月30日到2021年11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196618.1元,小江即使按最严格的迟到考勤只应被扣12781.9元。


这公司还有脸不服仲裁裁决呢,选择起诉至法院,要求不支付这工资差额,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这196618.1元,判完公司才消停。


这里为秉公执法的大大们点个赞!


根据各家的考勤管理制度,公司单位当然可以通过规章制度,对员工迟到等行为进行处罚,扣除部分工资甚至绩效。


但是,法院审理时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亦应当合理且善意,普通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权,如为了惩罚而扣除多倍的工资,既有悖法律规定,也不符合情理,按劳动者日工资扣发相应缺勤期间的工资较为公平合理。


我也想掺一嘴,最近我们公司也开始倒插考勤了,翻到我去年10月某周三的补打卡时间不合理,涉嫌虚假补打卡。


经过一番回溯调查,当天我从公司门禁走离开的记录是21:01,然而我补打卡的时间确实21:05,涉嫌虚假补打卡,需要扣除这4分钟差值。


注意,我们周内加班可是没有加班费一说的,义务劳动罢了,周末加班有加班费,但要按时申报,不申报就是白加班。


曾经有大概5天的周末加班因为忘记申报,过期1个月之后求爷爷告奶奶,考勤部门说系统不支持补申请加班;


如今大半年过去了,告诉我去年10月某天的补打卡涉嫌虚假打卡让我回溯。


这HR真真的是该闲的时候两眼一闭,该忙的时候怒目圆睁啊!

牲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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