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自然保护区环境影响专题报告评审,是谁的事?

百科   2024-11-26 08:00   广东  

文/汤贤乱20241126

自然保护区,是一方独立的净土,与世俗凡尘有着清晰的界线,高贵而圣洁,清幽而淡雅,明艳而柔善。

她是大众女神,像飘飘乎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的出尘仙子,人人见之倾心,却没有人能够独占。

正如校花国色天香、出尘脱俗,全校男生都想一亲芳泽、成双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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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虽受众星捧月之荣,却并非谁的禁脔,环保、林业、农业、地质矿产、水利、海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与之都有着或远或近的瓜葛和联系。

这倒不是自然保护区多情,只是其类型众多,对象复杂,牵扯的方面太广,单个部门很难有效管理,为平衡利益和责任,国家和地方均采用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其它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有效管理。

有上述条例的加持,环境保护部门在自然保护区的心中,自然与其它部门的分量有所不同,两者的关系也最为紧密,属于“友情以上,爱情未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巩固了环境保护部门的地位,自然保护区的管理部门只有两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它部门。

该“通知”规定,地方自然保护区的调整,要报环境保护部门备案。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要对项目可能造成的对保护区功能和保护对象的影响作出预测,提出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未完成该任务的地区和建设单位,新的类似项目环评文件暂停审批。

环境保护部自己也印了《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细化了部分监管要求,后来见有关监管工作有所松懈,又联合多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2017年甘肃祁连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曝光后,再牵头联合多部门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宣示主权地位。

在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以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自然保护区呵护有加,用不遗余力,是其名正言顺的第一护花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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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中,级别最高的当属国家级,由环境保护部直接管辖,其为此又操了不少心。

先是印发专门的《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指南(试行)》,技术上指导相关单位编制专题报告,后又屡次修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行政上强调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的环评文件和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的审批要求。

在国家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下放和取消自然保护区有关事前审查事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把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非部批各类建设项目的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的审查权,全部下放给了省级主管部门,部层面不再要求事先同意地方批的项目。

省级同样有下放的举措,譬如湖南2017年规定,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其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由建设项目环评同级审批部门同时组织审查,省级以下的只需将审查意见报送省厅备案即可。

由于自然保护区是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除了环境保护部门要求搞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其它部门同样有此要求。

比如农业部,曾在2009年发布《建设项目对水生生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管理规范》,对水生野生动植物、水生生物湿地、水域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作了一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既然英雄所见略同,那还不同联合起来一起搞事,于是2013年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又一起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此两部双双牵手自然保护区,在涉及环境影响的专题报告中长袖善舞、乐此不疲。

然而,以上这些现象,都已成历史了,俱往矣。

3

十九大以后,生态文明建设与改革的思路有所调整,国家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探索实施国家公园体制。

从此,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原本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自然保护区的地位下滑,次于国家公园了。

同期的国家机构改革,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分别重组或更名为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在自然保护区的认知中变得生疏,彼此之间也有渐行渐远之势。

因为,新组建的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国家公园局)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内设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其中一条职责就是“提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初审意见”。

虽然根据2021年12月13日《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依然有效,但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却不再由生态环境部门来主导组织审查了,而是改为林业局。

缘份让旧爱远离时,人不得不在孤苦无依时,重新投入新的怀抱。娇弱失宠的自然保护区,就是这般遭遇。

像临沂市林业局组织的《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项目穿越鼻子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审查会,甚至都没有邀请生态环境部门的代表参加。也许是笔者孤陋寡闻,反正在接触到的广东省内,目前没听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再有组织过类似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的审查会。

但凡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全部送往省林业局进行审查和出具意见,其官网还有专门此项事务的政务公共服务(出具涉及海洋与渔业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环境专题影响评价报告的意见)。

林业局俨然已成了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的新欢,至于昔日的旧爱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局,已爱莫能助了,变成了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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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触到一个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专题影响报告,有经验的设计单位说要送到林业局评审,令我错愕不已。
莫非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在我陈旧的印象中,自然保护区相关事项的管理权限,一直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骄傲,早在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舍我其谁”的气势。
多少年来,围绕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以综合管理者的姿态一马当先,首当其冲,付出了无数的努力和汗水。
然而,到如今,只因自然保护地体系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管理的天平就往国家林草局(公园管理局)倾斜,堂堂生态环境局,连一个小小的涉保护区环境影响专题报告都守不住,评不了?
这大抵已经是事实了。
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题影响的报告评审,已经改弦更张、东北易帜。林业局的朋友已给我看了很多最近评审的案例。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就这样作壁上观了吗?
面对他人横刀夺爱、据为已有,要不要力挽狂澜、誓死守护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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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合
联合青年,造环保生态林,品文化艺术汤,论社会苍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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