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间的借调乱象,为何屡禁不止?

百科   2024-08-13 08:00   广东  
文/达达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这次会议表明了党中央要以雷霆手段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的决心,要织密制度建设与执行的双网,统筹兼顾为基层减负与赋能,同时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精简文件与会议,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解决频繁且过度的问题,并严格规范基层干部的借调。
此举意在为那些埋头苦干的基层干部撑起一片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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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机关事业单位的借调现象如雨后春笋般愈演愈烈,已成为无法忽视的乱象。
这种现象如同无形的藤蔓,缠绕在制度的枝丫之上。尽管各级政府和部门一再发布禁令,严禁违规借调,然而此乱象依然如野火燎原,屡禁不止。
借调是指一个单位暂时将其员工派往另一个单位工作,这种流转既可能发生在同一机构的不同部门之间,也可能跨机构进行。
借调通常有一定期限,结束后员工便如归巢的鸟儿,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在借调期间,员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保持不变,但需要按照借调单位的要求完成特定任务。
借调需要原单位、借调单位及员工本人同意,其目的在于满足短期人力需求、提升员工技能或促进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
借调原本是为应对紧急情况而设计的一剂良药,用以借用下级机关的有才干人员解燃眉之急,借调期限通常不超过两年。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机关事业单位对借调问题的处理却似乎失去了准星,制度如同雾中之花,难辨虚实。
上级领导或同单位的人员常常无视规章制度,随意滥用借调权力,导致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有些部门接近四十岁的人员还是在岗最年轻人员。
这些抽调事业单位人员到公务员单位的做法,在乡镇、区县局尤为兴盛,因为在大家潜意识里,公务员单位就是比事业单位高上一等,即使平级部门,我也要压你一头。
而借调人员往往没有自主选择权,很多时候只是一纸调令,甚至连文书都未见便被调走。借调多久、负责何种工作、原单位的薪酬与福利等问题,全凭领导一人决断。
那么,机关事业单位的借调乱象,究竟为何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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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借调程序与执行都能严格遵循规章制度,正常的借调不仅不会困扰借调人员,反而会助推整个事业单位的发展。
借调人员前往上级机关工作,不仅能帮上级单位缓解燃眉之急,也为自身带来开阔眼界、学习进步、积累资源的宝贵机遇。
正常的借调不超过两年,借调人员回到原单位后也不会对工作生疏,整体而言,这是一场“磨刀不误砍柴工”的良性循环。
然而,违规借调却如同顽疾,成为机关事业单位中难以根除的毒瘤。
它不仅侵蚀着单位内部的健康生态,还对借调人员的工作与生活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借调人员通常是下级机关的骨干人才,大量的人才与新鲜血液被抽走,下级机关的运转效率与办事能力自然难以为继,而基层单位则是直接服务人民的前线要塞。
很多年轻的基层干部尚未在原单位站稳脚跟,便被调往他处,而根据规定,工作时间未满两年者是不允许借调的。甚至有些年轻干部还未正式报到,便被直接借调至上级机关。
借调虽然被视为对干部的赏识,但这种“赏识”在多数时候并未带来应得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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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法奢望每个人都能做到大公无私、不求回报,即便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亦如此。思想的高尚并不意味着可以被肆意压榨,付出与酬劳成正比,这是工作的基本价值所在。
然而,许多借调人员的晋升和薪酬问题,却成为他们心中的隐痛。
借调人员的编制仍然在原单位,工资也由原单位支付。有些地方政府会为借调人员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但大多数借调人员被调至其他部门,承担繁重的工作却未能获得应有的认可。
上级单位不会为借调人员开工资,因为编制不在他们那里,没有名目去支付。而原单位对借调人员的态度也不欢迎,因为他们成了挂名吃空饷的存在,累个半死仍然没有晋升机会,原单位的领导也不愿意让正常工作的干部感到厚此薄彼。
再者,原单位容易导致“青黄不接”,年轻的新鲜血液被借走长期无还,没有接班人,加上老龄化严重,工作传承不下去,工作效率也降低了。
借调人员常常处在“里外不是人”的尴尬境地,无论在原单位还是上级单位,都缺乏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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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的特点是工作压力不大、饭碗稳定,但在内部任务分配上却存在严重的问题。
领导常常将重任交给借调来的能力出众的干部,而本单位的下属任务则相对较轻,很多编制人员都是“老油条”,工作能推给借调人员多少就推多少。反正自己有着铁饭碗,不犯原则性的错误就好。
在上级机关里,原本该肩负重任的正式编制人员,反倒是成了“稳坐钓鱼台”的轻松一族,而从下级机关借调来的人员却成为名副其实的工作主力。他们肩上承担的压力远超其他同事,工作强度是正式编制人员的几倍之多,可拿到手的却只是那点可怜的基础工资。
这种情形,实在荒唐至极。然而,借调人员的不如意,绝不仅仅体现在工作方面。
在个人生活上,他们同样承受着沉重的负担。薪酬低是一方面,更痛苦的是他们不得不远离家庭,脱离原先熟悉的工作环境,陷入一种人情冷暖的疏离感。
人是群居动物,总是会渴望情感上的依托与纽带,但当一纸调令将他们强行投放到陌生的环境中时,他们与周围的同事之间,便多了一层难以打破的隔膜;与原单位的同事和领导的联系也日渐疏远;甚至与家人之间的亲情,也逐渐被时间和距离冲淡。
这样的调动,到底换来了什么?是荣誉,还是失落?
面对这种困境,许多借调人员心中纵有千言万语,也只能“敢怒而不敢言”。
他们没有拒绝的权力,对上级机关的借调只能默默接受,无论是当下的处境,还是未来的前途,都只能任由他人摆布。
这种被动无力的滋味,令人感到压抑和无奈。这不是短期问题,而是体制内存在已久的毒瘤,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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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乱象的根源,首先在于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不足,实际操作中与法制规定渐行渐远,久而久之,违规借调似乎成了“惯例”。
由于政府机关的特殊性,许多工作无法外聘人员代劳,特别是涉及机密信息时,必须由机关内部人员处理,因此,借调制度应运而生。
本来这是一种有效利用闲置资源的好办法,在不泄露机密的前提下,实现了资源的优化调配,似乎是两全其美的设计。
然而,制度与现实之间的脱节,使得违规借调泛滥成灾,其恶劣影响早已不容忽视。
此外,由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中,领导的行政权力相对较大,“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现象屡见不鲜。
在借调过程中,借调人员通常没有拒绝的权力,这也为借调乱象提供了温床。
下级机关对于调令的态度可想而知,人才流失和挂名吃空饷都是他们不愿看到的结果。
理论上,借调事项下级机关确实有权拒绝,但在实际操作中,谁又愿意平白得罪上级?
在官场上,同级之间尚可周旋,若是得罪顶头上司,那可是自找麻烦。
相关规章制度的不完善和领导层的不负责任,为违规借调提供了条件,而缺乏有效的纠错机制,正是这一乱象形成的闭环中的最后一环。
我们也都清楚,某些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的监察和纠错机制长期处于缺失状态,甚至形同虚设。从下而上的举报机制,其效果暂且不论,举报人事后往往遭受打击报复。实名举报制的初衷是杜绝诽谤和污蔑,但使得举报人自身处境艰难。
所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在机关内部,这一墙更是透亮如镜,想知道“捅窗户纸”的人是谁,实在太容易了。
于是,“穿小鞋”的事屡屡发生,被冷落到基层熬年数直到退休的情况也是常见,这些“小动作”都不违法,但却能让“捅窗户纸”的人吃尽苦头。
指望所有政府官员都以公心为重,不以权谋私,是一种理想化的期待。
规章制度固然是最低的底线,但在不违规的基础上搞点“小动作”,是难以根除的现实问题。
久而久之,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形成了一种微妙的“默契”——大家心照不宣,明知有问题却三缄其口。
这种氛围助长了某些不负责任的领导的气焰,使得违规借调的乱象愈发难以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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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对于内外各种歪风邪气的严格整治如春雷震震,使得机关单位的风气从往日的混乱随意逐渐向规范整洁转变。
要根本根除借调乱象,关键在于从制度的“根”着手,坚持“依法治国”的理念不仅仅是口号,而是行动和决心的展现,这种对内外违法违规行为的雷厉风行,足以使敢于犯规者胆寒。
借调相关的规章制度甚至法规需明确规定,不适应现状的条款需改进,以期法规与现实紧密结合并严格执行。
对于借调乱象严重的地区,要特别关注,一旦发现领导层随意借调,忽视明文规定的行为,必须坚决追责与惩处。
若法无威严,树而无信,则与乌有无异,徒增笑柄。
在纠正借调乱象的同时,我们不能过于严苛,忽略借调的积极作用。借调制度本质是一种机关内部资源的合理优化,既利于单位也利于个人发展。
基层干部的薪酬应当得到合理保障,不因借调而牺牲其应有的利益。同时,应加强借调人员与原单位的联系,避免他们与同事疏远,与原岗位脱节的情况发生。
编制在原单位,象征着借调结束后可随时归位、随时对接工作,这对个人能力是一种挑战,对机关内部的权责分配也是一种考验。
政府的架构正在优化与调整,不合理因素正逐步被转变或取缔。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这个螺旋上升的历史进程中,我们每个人应感到自豪,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家国兴盛,离不开每个平凡而伟大的中国人的奉献与投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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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合
联合青年,造环保生态林,品文化艺术汤,论社会苍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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