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解读《学前教育法》

文摘   2024-11-12 21:32   北京  

11月11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并介绍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有关情况。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制定学前教育法,是坚持党对学前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关键举措,是推动破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和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途径,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学前教育法共9章85条,全面总结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针对性地破解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系统构建了中国特色学前教育法律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规定学前教育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明确公办幼儿园的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幼儿园工作,支持园长依法行使职权;民办幼儿园的内部管理体制按照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规定确定。


二是明确学前教育性质定位。规定学前教育是指由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明确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三是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规定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明确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保育教育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规定国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实施免费学前教育。


四是规范学前教育实施。规定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推动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区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幼儿园要科学实施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的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课程。


五是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定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聘任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人员。要求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保障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六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学前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筹、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参与的管理体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学前儿童与幼儿园安全;要求加强收费监管、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调整机制,引导合理收费,遏制过高收费;加强质量评估,健全幼儿园质量评估监测体系,明确各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教育部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学前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以法律实施的成效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来源:教育部)


新法新政彻底改变了民办学校生存发展的环境,举办者和学校在强调教育规模化发展时期形成的办学理念、财税工作方法、关联交易方式、集团办学架构、法人治理结构和人事管理思路等都需要重新梳理、定位、设计与构建。政策认识不到位会让学校在“引导规范”时期面临严重不利的局面,甚至会让相关责任人员面临刑事法律风险。引导规范,合规运营,现决定召开第五十七期全国民办学校引导规范发展研讨会(11月25日-26日,成都),由国内顶级的政策、法律、财税专家结合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的重点规定,针对依法办学、引导规范、合规运营等民办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解析和研讨,主题如下:

主题一: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时代新形势新模式
内容:1、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时代的主要特征和要求;
2、中国式现代化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要求;
3、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下,民办学校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
4、新政策新形势下民办中小学的集团化发展;
5、民办中职要努力布局综合高中;
6、国际化教育与普通教育殊途同归;
7、民办高校还有十年黄金期吗?生存发展靠什么?
主讲专家:马学雷  全国工商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监事长,北师大未来教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

主题二:校园突发事件的危机应对与法律风险防范
内容:1、校园突发事件有哪些特点?应当如何做好应急管理?
2、学校有哪些高发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当如何防范与应对?
3、学校食堂管理容易发生哪些风险事件?应当如何防范与应对?
4、发生校园安全事件,面对舆情与主管部门的压力,应当如何应对?
5、互动问答。
主讲专家:熊武林  湖南源真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任长沙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公职律师,先后担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企业等几十家单位法律顾问,多篇专业论文在学术刊物发表或获奖,参与数部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在政策法律风险防范、教育法律纠纷处理等方面有丰富经验和专长。

主题三:民办学校劳动争议实务痛点详解
内容:1、民办教育新形势对民办学校劳动人事工作的冲击;
民办学校面临哪些新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
民办学校劳动争议有哪些高发领域?
民办学校劳动争议的诱因有哪些?
2、民办学校涉劳动合同实务详解;
劳动合同签不签?怎样签?
不同时间节点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如何?
能否以其他合同替代劳动合同?
哪些岗位哪些人群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3、民办学校涉社保待遇实务详解;
社保交不交?如何交?
不交或不足额交的后果是什么?
自愿放弃社保是否合法有效?
如何做到降低成本和降低风险的平衡?
4、民办学校涉解除劳动关系实务详解;
学校辞退教职工如何赔偿?
哪些情况可以不予赔偿?
特殊人群教职工如三期女员工、工伤职工等,能否辞退?如何辞退?
如何尽量低成本完成辞退?
5、民办学校涉维护劳动关系实务详解;
劳动者的离职自由是否有限制?
可以用哪些手段限制教职工离职?
6、劳动争议案件庭审要点;
劳动争议案件的常见争议焦点;
劳动争议案件的证据组织;
7、劳动争议的预防与化解;
劳动争议化解的成本收益理论;
劳动争议预防的合规设计。
主讲专家:杨国庆 专职律师,行初子规教育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曾办理多起民办学校民商事、行政、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等案件。擅长民办学校民商事纠纷以及劳动争议解决。

主题四:民办学校面对新形势下各项检查的思路与方法——细化、全面、实质
内容:1、近期对民办学校合规要求落地的重要规定解析——越趋“细化、全面、实质”;
2、程序性事项及形式文件的具备要求变化;
3、内外对接的必要岗位设置(内部协调、向上保送、检查配合、专业协助、外部监督);
4、互动问答。

主题五:民办学校合规运营六大核心问题的落地实操点解析
内容:1、收入完整链条解析(预算、备案、公示、入账户、上账目、报税、结算);
2、采购合规(含学校整体支出构成与食堂支出构成)与成本控制(实用成本与税务成本)解析;
3、学校收入与支出中涉及的关联交易问题解析;
4、劳动人事管理成本控制解析(含税务成本及违约成本);
5、“公司化”运营学校(集团)的多维度解析(含不同架构方式的风险及税务差异);
6、新环境下,资产“所有权”及“控制权”的对比解析(含不同架构方式的风险及税务差异);
7、互动问答。
主讲专家:杨昭  朝阳民教咨询创始人,专研于民办学校“商法财税管”整体运维能力提升,其团队持续发布研究专题总结分享实务经验。

【主办单位】城华教育
【面向群体】民办教育的举办者、决策机构负责人、高管及相关人员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5日-26日(2天)
【会议地点】成都星宸假日酒店
【报名咨询】邓老师 手机/微信:1821012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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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教文摘
研讨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财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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