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营利性民办学校合规经营指南

文摘   2024-10-15 10:10   北京  

9月30日,按照成都市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要求,成都市教育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成都市营利性民办学校合规经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发布旨在告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活动应遵守的监管规则和有关要求,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合法合规办学提供指引。《指南》需配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强制性标准使用,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作为行政监督及行政处罚的依据,不作为强制性文件执行。


成都市营利性民办学校合规经营指南

(涉及监管部门: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营利性民办学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


【主体资质合规】


1.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上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内容与办学实际相符。按要求参加年度检查,并至少在基本合格以上档次。


2.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主导权、话语权。


3. 组织体系健全,在学校章程中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参与决策机制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


4. 党组织对涉及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对外交流等教育教学重要事项把关定向。

【设立条件合规】


1. 举办者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方式符合法定要求。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2. 师生比符合相应规定,学科教师配备满足课程设置需要,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制度。


3. 校舍建设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建筑安全。办学场地、校舍符合设置标准,生均占地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达标。


4. 校园规划布局合理,分区明确,功能齐全,设施齐备。学校教育装备配备符合教育部发布的学科配备标准;图书配备、体卫艺装备等符合要求。


5. 建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机构及日常管理机构,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等符合相关要求。   

【管理体制合规】


1. 结合办学实际制定学校章程并认真执行,章程内容规范、完备,章程制定、修订程序合法,已经登记部门核准、教育部门备案并公示。


2. 校长具备任职资质。法定代表人为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或校长。


3. 学校管理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健全,人员构成符合规定。

【办学行为合规】


1. 学校经常开展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教师行为符合职业规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 招生入学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3. 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必修课程和必选课程,课程实施符合课程标准,选用教材符合相关要求。


4. 教学开展符合教育规律,教学管理制度报主管部门备案。开齐开足各类课程,课时足够。考试评价符合国家要求,考试内容符合课程标准。


5. 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卫生工作制度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规定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6. 学校教职工聘任及试用手续合法完备。


7. 建立学生资助制度和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等管理机制,从学费收入中提取相应资金用于资助、奖励学生。


8. 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制定防范性侵、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调查处理要求。提供校车服务的应严格依法管理。

【财务管理合规】


1. 学校应健全党组织参与财务重大决策和监督制度,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2. 学校应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未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的学校,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不得将学校资金归集到举办者公司、财务公司等其他账户进行集中管理。


3. 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学校财务专户,出具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学生资助、教职工待遇以及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应当将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营利性民办学校财务应当依法依规接受监管。


4. 学校将开立、变更、撤销银行账户纳入学校决策机构履行重大事项决议程序范畴。学校不得出借银行账户,不得利用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学校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学校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


5. 收费项目符合《四川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关于收费管理的规定。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


6. 收费使用法定票据,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费。(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按月或按学期收伙食费,专款专用,据实结算,定期公布,不得营利;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学期自愿缴纳,与学费、住宿费分开收取,据实结算,定期公布,不得营利。)


7. 学校应依法依规建立退费制度,并在入学协议载明核心条款。学校因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招生简章,进行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招生等造成学生退学的,应当全额退还学生所缴纳的费用。


8. 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营利性民办学校分配办学结余符合规定。


9. 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信息。


10. 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学校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办学结余分配应当在年度财务结算后进行。


11. 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从经审计的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非限定性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10%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发展。

【广告发布行为合规】


1. 各类办学主体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2)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3)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价格行为合规】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按照“长期、固定、醒目”的原则进行收费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服务内容、执行依据和举报电话等,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不得收取未经公示的费用和与公示内容不符的费用。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政策,不得违反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收取费用,不得有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当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捆绑收取,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返还款或擅自提高代收费标准。(来源:成都市教育局)


监管已经在各地陆续展开:规范收费,检查服务费、代收费,杜绝乱收费;开展财务审计,规范关联交易、支出采购、票据管理;审核办学成本,核定收费标准;核查获取办学收益或分配剩余资产的情况;备案账户、账户监管、预收费监管;要求关联交易、办学条件、教育质量、财务状况等学校信息披露和公示等等。山雨欲来风满楼,时代变化,趋势倒逼,迫在眉睫。为认真落实系列新法新政精神,推进民办学校建立和完善与未来监管相适应的财税工作体系,降低财税管理和运营风险,保障举办者安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杜绝政府问责,应各民办学校急切呼吁,特举办“第三十七期全国民办学校财税规范发展研讨会(10月18日-20日,北京)”,由国内顶级的财务、税务、审计、法律专家结合民办学校的财税工作实际问题进行专题讲解,内容如下:


主题一:民办学校及关联企业不同管理人员常见的财税问题及如何应对?

内容:一、常见的财税问题及如何应对?

1、原举办者将民办学校转让给新的举办者,如何设计变更协议?若原举办者期间发生的税务问题、职工问题或其他债权人问题等导致新的举办者被追偿,新举办者应如何处理?

2、因招生人数减少,民办学校合法辞退教师的途径和注意事项。若违法辞退了,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和支付?

3、注册资本过大,能否和公司一样减资?违法减资的法律后果?

4、资产负债率太高,如何进行会计调整?进行调整后能否被认可?

5、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等是服务性收费还是代收费?税局要求纳税调增怎么办?

6、非营利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已经约定了分配办学结余,到底能否收取?

7、民办学校支付了招生费?到底能不能入账?入账后能否税前扣除?

8、子女到底能不能“继承”民办学校?

9、自营食堂或承包食堂,由于采购无进项发票,如何处理?

10、“四流不一致”是否就是“虚开”?行政法上的虚开是否就是刑法上的虚开?

11、工资薪金的发放风险?

二、常见的税务规划小技巧

1、发票开具技巧;

2、结算价格、纳税时间的差异;

3、房产税从租和原值计税的差异;

4、如何在关联交易中利用“转让定价”?

5、如何通过劳务合同进行税务规划?

6、如何通过身份进行税务规划?

7、支付高管人员如何进行税务规划?

8、退休返聘如何进行税务规划?

三、互动问答。


主题二:关键词解读民办学校的收费、食堂、财务、税务合规

内容:一、收费及代收费合规

1、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收费红线;

2、民办学校“违规收费”的处罚金额上限?

3、民办学校的收费合规政策解析;

4、民办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合规处理。

二、食堂合规

1、伙食费成本核算;

2、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监管的重心;

3、食堂运营的财税合规关键;

4、虚构交易套取伙食费的界定。

三、财务合规

1、民办学校的资金监管;

2、民办学校投资/借款等合规要求;

3、民办学校的财务风险分析及防范;

4、民办学校的财务政策学习。

四、税务合规

1、民办学校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关键税收政策解析;

2、民办学校的主要税收风险解析;

3、民办学校的合法合规节税思路。

五、互动问答。


主题三:民办学校常见资金风险及管控

内容:一、民办学校资金的九大风险:

1、对外投资风险;

2、从事经营活动风险;

3、举借债务风险;

4、对外出借资金风险;

5、套取资金变相分红的风险;

6、对外捐赠转移资金的风险;

7、私人账户收公款的风险;

8、违规转移办学收益影响年检的风险;

9、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影响招生的风险。

二、关于资金在审计报告中15项的披露;

三、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管理十大要点;

四、民办学校资金管理十大保障制度;

五、民办学校二十个不得事项;

六、民办学校二个严禁;

七、民办学校三项报备;

八、互动问答。


主题四:民办学校要懂新会计法---避免受罚最高500万

内容:一、为什么很少看到违反会计法的罚单?

二、会计法是给谁制定的?

三、新会计法能否改变会计人员的从业环境?

四、老板自己能当出纳吗?

五、老板自己能当会计吗?

六、任用会计不符合法规,会被罚款一百万吗?

七、伪造会计凭证等,会被罚款200万吗?

八、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会被罚款500万吗?

九、“净资产”概念同步;

十、因违法规定受到处罚的,会记入信用记录吗?

十一、互动问答。


主题五:民办学校实务热点案例分析财税风险

内容:1、实务案例分享-市监局查处民办学校违规收费千万元行政处罚及涉税分析

(1)自立项目收费;

(2)超出标准收费;

(3)违反文件规定收费;

(4)民办学校收费合规账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5)代收费;

(6)服务性收费(洗衣房、医务室);

(7)教职工水电费;

2、互动问答。


主题六:民办学校食堂财税规范专项

内容:1、实务案例分享-民办学校食堂被行政机关专项组检查风险点分析

(1)收入明显偏低;

(2)成本支出异常;

(3)用餐价格公示;

(4)教职工食堂同餐同标;

(5)民办学校食堂财税规范专项;

(6)经营模式分析;

(7)常见风险分析;

(8)收入、成本、结余合规;

(9)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2、互动问答。


主题七:民办学校税务检查专项

内容:1、实务案例分享-民本学校被两次“税务辅导”引发的思考

(1)增值税

民办学校哪些收费行为会产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学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2)房产税

学校房产在哪些情况下产生房产税的纳税义务?

房产税的计税模式。

(3)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扣除凭证;

期间费用的扣除标准;

哪些申报行为容易导致税务系统风险预警?

(4)个人所得税

民间借贷个人利息;视同分红涉税分析。

(5)印花税

(6)工会经费

2、互动问答。


主题八:民办学校资产

内容:1、实务案例分享-土地、房产布局账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1)资产在公司名下,房土两税涉税分析;

(2)租赁合同签订要点;

(3)强行拆解租金、物业费涉税风险分析。

2、实务案例分享-新设学校资产如何规划

(1)浪费掉的抵税成本;

(2)如何构造业务流程;

(3)适用政策文件解析;

(4)财务处理关键性要点分析。

3、互动问答。


【主办单位】城华教育

【面向群体】民办学校会计、财务负责人、校长、举办者以及投资人等

【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20日上午(2天)

【会议地点】北京大红门国际会展中心

【报名咨询】邓老师 手机/微信:1821012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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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教文摘
研讨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财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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