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征求<海南省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从“主体资质、坚持原则、经营模式”3个方面给出了学校食堂经营的基本要求,并对学校食堂应入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现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主体资质
1、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法人登记证或者办学机构许可证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学校食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始终保持合法有效。
二、坚持原则
1、学校食堂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2、学校食堂应围绕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餐及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健全食堂食品安 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促进营养健康。
3、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4、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
5、实施委托经营管理的食堂,实行“零租赁”管理,学校不得收取承包费、管理费、装修费等费用。
6、学校食堂应保障大众餐(如含平价菜、限价菜)、免费汤等基本伙食项目的供应。除高校外,其他学校食堂均不得引入风味档口(汤粉、汤面除外);高校食堂管理企业在保证大众餐供应量达50%的情况下,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引入风味档口。
三、经营模式
1、原则上学校食堂宜自主经营。
2、除不得承包或委托经营的情形外学校,应结合食堂经营实际,充分考虑食堂委托经营管理的必要性。如需引入社会力量委托经营管理的,应参考《征求意见稿》确定的标准要求实施食堂委托经营。
四、其他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学校引入为学校食堂提供人员、加工制作、经营或者食品安全管理等服务的第三方管理活动的企业的食堂管理企业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企业资质基本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食品经营管理(餐饮服务管理),并始终保持合法有效;
3、从事餐饮服务管理正常经营满三年及以上;
4、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以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信息公布之日计算)未被立案查处,或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除外);
5、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经营状况良好。
(二)引入程序要求
需要特别提请注意的是,学校在引入企业经营管理食堂前应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委托经营管理方案,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启动引入工作。同时,根据学生就餐人数的不同,对学校食堂管理企业的引入模式亦有区分:
1、对于学生就餐人数>300人的幼儿园、学生就餐人数>500 人的中小学、高校食堂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自行组织公开招标)引入。
2、学生就餐人数≤300 人的幼儿园、学生就餐人数≤500 人的学校宜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引入。
(三)合同期限要求
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来源:朝阳民教咨询)
监管已经在各地陆续展开:规范收费,检查服务费、代收费,杜绝乱收费;开展财务审计,规范关联交易、支出采购、票据管理;审核办学成本,核定收费标准;核查获取办学收益或分配剩余资产的情况;备案账户、账户监管、预收费监管;要求关联交易、办学条件、教育质量、财务状况等学校信息披露和公示等等。山雨欲来风满楼,时代变化,趋势倒逼,迫在眉睫。为认真落实系列新法新政精神,推进民办学校建立和完善与未来监管相适应的财税工作体系,降低财税管理和运营风险,保障举办者安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杜绝政府问责,应各民办学校急切呼吁,特举办“第三十八期全国民办学校财税规范发展研讨会(11月23日-24日,成都)”,由国内顶级的财务、税务、审计、法律专家结合民办学校的财税工作实际问题进行专题讲解,主要内容如下:主题一:有关部门检查民办学校的角度、要点及如何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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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专家:邓月 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城华教育智库财税专家,深圳肃雍首席财税讲师,民办学校新锐派财税辅导专家;在财务核算、风险识别、内控建设上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集法律、财务、税务一体综合为客户专业服务;先后为50家民办学校提供法财税一体化服务,华中区某大型集团教育板块法财税顾问五年,广西某超大型教育集团法财税总顾问,广东某综合地产集团教育板块法财税主任;也曾在大型上市公司和大型集团化民营企业工作,拥有10年左右法财税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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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土地租给学校,由学校负责建房,学校仅需支付土地部分的租金;
(4)公司买地、并负责建造房屋土建部分,学校负责房屋及构筑物的整体装修,以及一些附属设施的建设;
(5)控制开办资金规模的情况下,学校向举办者或其他第三方借款买地、建房、地放在学校。
6、关联交易可不可以做,以及以前年度形成的关联交易如何处理。
主讲专家:张双才 中国注册会计师、金伙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服务于全国各地民办教育机构200余家,切实帮助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有效降低财税合规风险。【面向群体】民办学校会计、财务负责人、校长、举办者以及投资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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