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名亂港分子被判刑,戴耀廷10年!黃之鋒4年8個月

民生   2024-11-19 12:09   中国香港  



「35+顛覆案」今日(11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



主腦戴耀廷判囚10年;曾為控方作供的時任民動正副召集人趙家賢及鍾錦麟判囚7年及6年1個月;曾為控方作供的組織者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


其餘被告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黃之鋒判囚4年8個月、譚文豪判囚4年2個月、李嘉達判囚4年3個月、譚得志判囚4年5個月、胡志偉判囚4年5個月、施德來判囚6年7個月。


楊岳橋判囚5年1個月,《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梁晃維及張可森分別判囚93個月、59個月及59個月;何桂藍判囚7年;「長毛」梁國雄判囚81個月;而曾為控方作供的阿布泰創辦人林景楠判囚62個月。


今次只是一個案件,黃之鋒等人身上還背有其他案件,他們也將為自己的亂港行為付出代價!





作為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35+顛覆案」備受關注。警方昨日(18日)起在法院外佈防,並出動「劍齒虎」裝甲車在附近戒備→《警方佈防、傳媒排隊…全城靜候明日宣判!》。



今日清晨,大批傳媒及市民到場排隊,公眾旁聽席甚至有人通宵輪候。





2020年,以戴耀廷為首的一群亂港分子通過組織所謂「初選」,意圖在立法會選舉中取得「35+」席位並掌握立法會的控制權,從而對政府提出的各項預算案或提案進行無差別否決。



證人在庭上作供時指出,戴耀廷等人欲借此令政府停擺,最終令香港進入緊急狀態,加劇暴力對抗,給西方以「制裁」的理由。即使在國安法出台後,戴耀廷仍以專業人士身份向公眾傳達錯誤信息,模糊焦點。


這種對憲制秩序的公然挑釁以及對違法暴力行為的煽惑,嚴重影響了當時的政治局勢平穩,進一步催化了社會的撕裂與對立。


今次量刑結果不僅是對涉案者行為嚴重程度的判定,亦將在全社會產生廣泛震懾!


(本文圖片來自橙新聞、美聯社、商台、星島及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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