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岁月│我们的插队生活(作者:陈增桐)

旅行   2024-11-03 08:02   广东  
  

我们的插队生活

陈 增 桐

  
  初到谟武 
  
  1969年1月25日,一列闷罐车把我们送到了顺昌。
  那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由福州一中组织的第一批中学生赴闽北山区插队落户,由此开始了被福州人俗称为“上山”的大规模“老三届”知青插队的历史。
  当时我们这一组有五男六女,分配在谟武大队的第九与第十生产队。11人中除了一中同学,还有两位三中的和一位五中的,都是通过兄弟姐妹关系结伴来的。
  我们被安排住在据说是土改时一家地主的房子。在平房最后进小天井右厢的两间小屋,各打一排通铺就是我们的男女寝室;左厢有一台大灶安两口大锅,加一口大水缸就是我们的厨房;小天井前的过道上摆有一张八条腿的大圆桌,这里就成了我们的餐厅。
  那房屋实在太老旧,墙面上下都乌黑乌黑的,这是山区农家长期点松明熏的。电灯都只见红红的灯丝发出微弱的光芒,照不出三尺远就被黑暗吞没。从此我们晚间看报、读书、写字总是电灯加煤油灯。
  我们插队的第一项劳动是连续多日的砍柴,为自己来年囤积薪柴。谟武主村是个大村,农民总要到好几里外的深山去砍柴,原来他们是活树不砍、生柴不砍,只砍枯木与干枝。哪像我们见树就砍(松杉除外),不分干湿,且整株放倒。连那种“会咬人”的漆树也被砍了回来,难怪有人天天闹皮肤过敏。
  最糟糕的是开春以后,当把农民送的干柴烧光后就不得不烧自己的湿柴了,做饭生火成了大难事。后来我们约定,当天做饭的人得烤些柴火留着。这时候才发现我们砍回来的柴火有些根本不能烧,像漆树烤不干,也烧不着。还有泡桐,柴质松很好砍,但烧起来暗火。不过集体连日出动用板车而不用肩挑的砍柴方式我们一直沿用下去,随着劳动能力提高,一年只要砍一两次就够烧的了。
  谟武主村的生活用水非得到绕村而过的金溪河里去挑。挑水的码头石阶一级接一级,时常会看到村里的小孩用毛竹筒挑水在石阶上一步一喘息。我们十来人的吃饭集体,轮值做饭的人挑水成了大事,一天得挑两大缸,早上待大伙出工后先将水缸挑满,傍晚大家收工洗刷过后还得将缸补满。很快就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家做饭不比出工干活轻松。对我们当中年龄小的几个来说更是如此,从河里装一桶水一路晃荡到家剩半桶多。好在我们都已懂事了,帮一帮,带一带,很快也都很能干了。而且大家不曾约定却已俗成:想洗热水澡的自己先去挑担水,身体不适者例外。
  转眼就到了大年除夕夜,没有人回福州过年,连回家的话题也没人提及。生产队为我们安排了派饭,我们的年夜饭就分散在生产队几个干部家里过。那年头原以为桌上有肉且不吃米饭就是过节了,不曾想好几位同学吃到的仍是米饭配米汤,只是都有一碗腌猪肉。
  1969年之前,谟武的生产很落后,农民也缺粮,青黄不接的农户很多。许多生产队都组织农民集体向别乡借粮。我们知道九队也是这种情况,所以始终没提我们吃不饱的问题。
  九队队长是“文革”前的省级劳模。他很了解我们的处境,先是把大队分配来的反销粮硬挤了点给我们,后又把河对岸的一块沙质地定给我们种一季地瓜;两个生产队都给知青分了菜地、芋头地,帮我们生产自给解决了大问题。同时那年的夏收夏种大忙季节,我们与农民一样在生产队吃了个把月大锅饭,免除了饥饿之苦,渡过了难关。当然那时候十队女生的有限饭量也让我们几位男生很占了便宜。还有不能不说的是那年正值共和国二十周年大庆,待到“双抢”结束后,我们只留一人看家,其他统统返城从父母处揩了不少油。
  

  九队和十队的农民关照过我们。九队知青一开始出工,队里每天就开给九分、九分半工分,半年后从夏收夏种的“双抢”开始就与队里全劳力一样记工分。十队女生上半年八分下半年八分半,比当地妇女劳力高出半分。这工分报酬上最直接体现了两队的干部农民接纳了我们,承认了我们,而且十分尊重我们的劳动。
  1969年是山区农村真正“抓革命,促生产”的一年。到当年秋后算帐时,九队和十队的粮食都增产了。虽然工分值不见长,但队里对我们男女知青都按全劳力分配来年的口粮:800斤干谷。我们自己也收获了数量可观的地瓜、竽头,菜地里种的洋口品种的红叶大芥菜连农民都赞叹。
  
  我们的“庙” 
  
  我们所住的地主老屋没能经受住连日春雨的侵袭,寝室一片狼藉漏过水的房屋发了霉,味道呛人;晚上把腿伸进被窝,直觉膝盖头湿漉漉的。
  廖老家住在我们正对门。他很快知道了我们的窘境,提议让我们找大队干部反映,要求搬到八队仓库去。听一位原在八队的老农“赛佬佬”说,那里原本是一座元帅庙,过去香火很旺,文化革命破除迷信后衰败了。八队将其翻盖成队部与仓库还没两年生产队就解散了,现在只有几家人将棺木存放里面。“赛佬佬”讲述时的口气让我们明白了他对神灵的某种敬畏及为我们着想的某种担忧。
  我们顾不了许多,很快就找到大队长家去说这事。没想到大队的其他干部也很快就同意了,请来木工将楼上隔成两大间作寝室,还为每个人做了一张单人床,配了床板,我们很快就搬了过去。我们把仓库新家称作我们的“庙”,每个人都成了“庙里的人”。
  新家宽敞通风,没了漏雨发霉之忧。楼上寝室楼下吃喝拉撒还多有空余之地,大门一关就是自己的天地。它又靠近河边码头,挑水之路短了大半程,大热天男男女女到河里洗澡方便多了。后来这庙的“香火”是越烧越旺。由于住的问题解决好了,很快又引来了四个同学的弟妹,我们的“家庭”成员扩大到15个,每人一个月只要做两次饭了。
  我们搬到新家就开始养猪养鸡。第一年人的肚子还没饱,那猪能养成啥样可想而知,倒是那几只洋种鸡还真漂亮。第二年改从福州买猪仔,按福州习惯给喂生食冷食;早期粗料后期精料,还按当时推广的配方制作醣化饲料。两头长白猪不一年就长到两百多斤,放出去让农民看直了眼,以为当地部队的猪跑了。
  我们的插队生活在日复一日的农耕劳作中渡过,“庙”里处处都散发着大家庭集体的温馨。我们不分多寡把每个人的口粮与分红都集中起来消费。当年十队的工分值总比九队高,可没人对统一支配消费有过异议,也没人对各人的年终分红进行过评比。我们不设收入的个人账,管家的只是每天记支出帐。
  现在回忆起来管家好像不是选的,那账也从没人说过要公布什么的,但一切都很自然,很和谐。管家不在自有人顶替,剩一个人守庙,费用照样开支账也照记。我们还实行回福州探家者每天发给两斤粮票的做法,让家里人都知道我们现在真的能吃饱了。
  管家的并不是我们的一家之长。这个大家庭本有一位头儿,刚来时就当了我们这一组的负责人,后来大家有叫他作“庙长”的,只是这个称呼没让人叫顺了口。这位头儿举止言谈严谨,许多场合下多是一脸的严肃,不轻易嘻嘻与哈哈,可他绝对是个实实在在的人。他话语不多,只埋头干活不发号施令。他也只想让这“庙”里的一切顺其自然,不刻意去改变什么或要求什么。所以连刚来时有点怕他的小女孩没多久也跟大家一样直呼他学校带来的雅号。
  有件事很让大家感动了一番。
  管家的发现账上短款了,一直查不出原因,几个女同学就自己凑钱补上。不久这事让头儿知道了,他很认真地告诉那几位同学说不该这么做,少了就少了,大家的钱大家来分担。这位头儿有点英明。
  后来这位头儿又是庙里第一个上调的,早早地离开大家到工厂去干活,工种是烫男女成品针织内衣。再后来不大爱说话的他却要靠嘴皮子挣饭吃,他成了教授。
  15位“庙友”一个锅灶吃到1970年秋冬,知青上调开始了。庙里一边走人,一边又有人补进来。有从副村转主村插队的;有在卫生院当赤脚医生或在学校代课的;还有借用到大队搞专案的;有吃住在庙里,也有只在庙里搭伙的。当然谁都得轮值做饭挑水,少有例外。
  在庙里第一个知青上调时我们杀了一头猪,大家美美地享用一番。当然每次杀猪也按规矩向本队农民每户卖给一斤上等肉,剩余的也照农民家的做法制成腊肉。
  庙里的“香火”旺了三年,到1973年知青招工冻结后,好几位没走的同学为今后打算,陆续离开顺昌转到别处继续插队,走“曲线上调”之路,如今看来这是极明智正确的。
  庙里的“香火”没能多旺几年,绝不是农民所担心的风水或神灵问题,而应该算是历史潮流的必然结局。在人多地少的国情下,不去致力发展城市经济,反而将城里人赶往农村与农民争食,这有背历史发展的潮流越早结束越好。
  我们这个大家庭以现在的眼光看真像个“乌托邦”。但是由于集体劳动的收入极其有限,我们又不可能像农民那样将自产的东西拿到墟上交换。这大家庭的经济很微薄,只能满足人的最基本温饱问题。除了一日三餐及诸如肥皂牙膏等实行“共产主义”外,其他的还是“私有制”。由于每个人在生产队的劳动所得很有限且全部归公了,个人的其他消费实际上还是“父母供给制”。
  插队几年里,我们已经是二十来岁的成人,且全身心投入了社会劳动,但没能真正“自食其力”,这是那个年代被要求到广阔农村去“炼红心”的知青共同的悲哀。那庙里的日子曾留给我们艰辛,也留给我们颇多温馨的记忆,而且直到最后一位知青走出庙门,没有事实可验证农民对这庙的风水的担忧。
  
  关于“吃”的话题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当年插队时每每返城,家里人总是关切地询问在山区吃得怎样;如今每遇我们知青聚会,大家也会不约而同地扯起当年关于吃的话题。
  如果三年困难时期我们由于年少没记住饥饿的滋味,那么这插队第一年饥饿的感觉则至今没忘。尤其几位男生,对“食不果腹”一词算是深有体会了。
  当初分配下队时,对比过九队和十队的总体情况,我们男生全插到九队,把条件相对较好的十队留给了女生。
  九队有一片烂泥田远在几里外称作“沙坑际”的高山上。时值春耕,那天我们几个又上山翻田。扛着锄头带上盒饭,翻山越岭九点多钟才到田里,大家都觉得饿了,于是乘农民还没到,便不约而同地把带着的饭菜先解决了。
  在山区干过农活的都知道烂泥田里翻土的活有多“硬”,饿着肚皮是干不动的。上午的活对付过了,到中午吃饭时间,我们没吭声拎着空饭盒躲进山里,一人还砍了一捆搭瓜架的竹子。
  下午的活不知是怎么对付的,只记得收工还算早,我们还能把竹子都扛了回来。到家时便把不知是谁从福州家里捎去的炒面扫荡一番,可想而知当年的猪油炒面粉再用开水泡成面糊的那种香味有多么诱人。
  我们还对当年生产队会餐时所炸油饼的香味记忆深刻。
  那年春耕一结束,生产队将刚收成的油菜籽换成菜油,分给各家农民后剩余的用来炸油饼聚餐。那油饼跟福州人吃锅边所配的海蛎饼一样也用黄豆大米磨浆入油锅炸成。
  这是第一次跟农民集体吃饭。那段日子每天都饥肠辘辘的,油饼诱人的香气使我们顾不得矜持,也跟大家一样大嚼一番。也许正是从那时候起,我们竟被农民用本地话给起了个跟吃像相关的外号:“噢唏”(谟武方言:能吃、大吃)。有点不幸。
  人可能也跟动物一样,体内缺什么就想吃什么。那时太缺油水,很想吃肉,但要等队里的农民家杀猪才买得到,每家只一斤。我们虽然可以从两个队的农民家分到肉,但一次一斤肉给十多人吃,只能叫尝尝鲜、解解馋。不过“庙”里的第一次杀狗改善生活可让大家满足了吃肉的愿望。虽然是狗肉,连女生也没了顾忌,居然没人投反对票。
  那狗是花5元钱从农民家买的。老农“赛佬佬”很麻利地帮忙杀好,先用大锅汤水滚上几滚,将肉捞起另锅红烧。“庙”里的女“厨师”将汤水留锅做成锅边糊,那美味不可言喻。
  那时我们的饭桌上偶尔会有野猪、山麂、山羊等野味,那是生产队用提供口粮的方式请来的外地打猎队分售给各家的猎物。没感觉这些东西有多好吃,野味就是野味,绝没有猪肉咬在嘴里的那种口感。倒是我们自己捕捉来的老鼠与野猫的口味上佳。
  在田地里捕鼠,早年在学校组织下乡支农劳动时,我们中有人就曾尝试过身手,很老到了。当第一次到九队仓库挑谷种时,看见底层一个房间的地面满是一堆堆“土米”,一下就判断这儿有鼠洞;洞口又不见蜘蛛网,洞里肯定有鼠。很快找到了几个后洞,用石块堵上,再从溪里打来一大桶水,从正洞口一下一下往里灌。待洞口的水满了出来,就见老鼠一只跟着一只往外窜。这被水淹得一息尚存的鼠辈早已没了固有的机灵劲,出洞后都步履蹒跚,所以出来一只逮一只,绝少漏网的。
  粮仓里的老鼠食物充足,个个都是肥硕状,去头剥皮后端上桌的红烧鼠肉香气四溢。好像没听过哪个男生或女生说他或她不敢吃这尖尖嘴之物,只记得那一钵子肉很快就“风卷残云”了。
  抓老鼠只是牛刀小试,捕捉野猫可算是平生第一遭。那是我们第一次宰了自己的猪后,也腌制了一些腊肉留着来年享用,一吊一吊的挂在梁上。头天晚上就听到扑通一声响,有人赶紧下楼一看,一大块肉掉到地上,一只猫嗖地溜上了房。
  第二天大家很快就拿出了捉猫的方案。
  晚饭后将一只大木盆倒扣在饭桌上,压上石块,盆中央用木棍撑起,木棍底下垫上一块肉。这方法太灵了!我们刚刚熄灯,就听到楼下咣的一声木盆撞桌面了。下楼一看,被严严实实地扣在盆下的野猫还在挣扎着。几个男生摆开了架势,有的负责将麻袋口张开紧贴住桌沿:有的负责将木盆慢慢往外推移。当木盆移出桌沿的口足够大时,只噗的一下那畜牲落在袋底了。立马将袋口收紧,抡起后再往地上猛地摔下,待见袋里没了动静,打开一看,是一只大黑猫,已经直挺挺的没了气。我们已经学会屠狗,这猫就不在话下了。同是食肉性,野猫肉的口味比狗肉更好,只是腥味更重一些。
  一伙年轻人在一块生活打闹取乐的场面不可少。我们也有在饭后以吃作乐的趣事。
  生产队分来的糯谷让我们动起自酿米酒的念头。借来所有酿酒的器具,在老农“赛佬佬”指导下,居然一次成功了。农民酿酒按一般标准是一斤糯米兑一斤半水,我们给来个一斤兑一斤,那酒才叫好劲道。那天我们刚杀了另一头大肥猪,晚饭时有佳肴配美酒,几个人吃得起劲,用桌上剩下的几块大肥肉打起赌来—— 一碗酒对一块肥肉。一位女同学当即应战,很利索地干掉了一块。两轮战罢,见这好吃肥肉的女同学还不服输,喝酒的男同学居然借着酒劲加大了“赌注”——两碗酒对一块肥肉。最终的结局是吃肉的仍面不改色,喝酒的已找不着北了。

  吃是我们现在常有的的话题,但绝不会是当年我们插队生活的主题。那个年代的主题只有一个:劳动,面朝黄泥背朝天的种田劳动。只是那艰辛的农耕不曾留有丝毫的乐趣,倒是劳作之余的“吃”所带给人的愉悦会铭记在心,何况吃是生存的第一需求,也是繁重体力劳动的第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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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陈增桐,1945年8月生,1967年福州一中高中毕业,1969年1月到顺昌县元坑公社谟武大队插队,退休前在福州市统计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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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知青桑梓》一书2008年由

  福建顺昌县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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