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
一则讣告让不少人痛惜!
浙江海宁市人民医院发布讣告称
该医院胸外科主任、主任医师刘磊同志
因伤医治无效
于当日9时31分逝世,年仅45岁
案情回放
据海宁市人民医院一工作人员表示,刘磊医生因车祸离世。他在过人行横道时被撞到,涉事车主当时在看手机,“当晚就进了ICU,经抢救无效离世,非常可惜”。该工作人员称,肇事车主已被警方控制。
11月30日,刘磊医生的家属也表示,事发当晚,刘磊医生是在小区马路对面的充电站停车后,经过人行横道时遭遇了车祸。
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海洲中队一名民警介绍,平日里该路口车辆较少,主要是直行,转弯就是小区,所以专门设置了黄闪,红绿灯只在学生上下学的高峰时段恢复运行。
“黄闪时车辆可以正常通行,也是提醒司机前方有路口,需减速慢行。这条斑马线正好在下坡处,一不注意确实有些危险。”民警表示,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晚上,汽车驾驶员可能没看见人行道上有人,直接开过去了。
民警表示,在人行横道上,行人具有优先通过权,车辆应该让行。此次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需等待相关部门判定。
以案析法
这起惨剧不但夺走了一位优秀医生的生命,更透露出肇事不规范驾驶和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那么,从法律视角看,发生交通事故后,会引发哪些法律后果呢?
一、交通肇事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司机开车看手机,在下坡处本应减速慢行,却没有减速,也没有认真观察,致一人死亡,如果认定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取得家属谅解,有可能宣告缓刑。
据知情者透露,车祸发生后,肇事者家属与刘磊家属沟通过一次,希望得到谅解,但双方沟通时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二、民事赔偿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对受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受伤的,受害者本人或家属有权要求肇事者赔偿因增加生活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若如本案一样造成了受害者死亡的,肇事者应当赔偿受害者家属丧账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医疗费用等。
三、行政处罚
就算一时侥幸,驾驶时看手机未造成交通事故,也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均对驾驶时看手机的危险行为进行了规定,轻则扣分、罚款,重则吊销驾照、行政拘留。
若发生事故时,应如何处理?
01
仅造成车辆损坏、无人员伤亡,应如何处理?
双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前后拍摄照片取证(照片中包含道路、事故车辆情况以及撞击部位)后,自行撤除现场,互留联系方式,按照以下几种情形处理:
一是损失非常轻微的,比如二三百元,可以现场双方协商私了,留存文字协议或视频拍摄协商情况;
二是损失较大的,可以约好同时前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点)办理;
三是对责任存在争议的,可以先取证后撤除现场,等待民警、辅警前来处理,或者前往事发地辖区交警大队的事故中队去处理。
02
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首先,保护现场、救护伤者。若自己受伤,记住对方车辆、衣服、头盔等特征第一时间报警,并准确描述事发地点。
其次,涉及闯信号灯、逃逸等证据难以收集的情形,机动车保存好行车记录仪内容,电动自行车用手机拍摄现场证据,及时查找目击证人(留存手机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出警处置。
最后,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根据交管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商议赔偿事宜。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每个交通事故的发生不管是对受害者家庭还是肇事者家庭都是一次沉重的打击,我们应当怀着对生命的敬畏,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但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我们在遇到悲剧时,更要沉着冷静,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石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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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建筑工程领域、民商事业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