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和段视点 | 从《再见爱人4》谈到婚姻法律,“你有个人财产吗?”

文摘   2024-12-03 17:02   四川  




引言




《再见爱人4》不可不谓是2024年度的现象级综艺,最近一个月,关于该综艺的讨论频繁登上微博热搜,每次更新更是霸榜登顶。网友热评,网友的乳腺也是乳腺。

作者丨段非







“你有个人财产吗?


这是在《再见爱人》第四季里,张泉灵老师对黄圣依的提问。这个问题一出,节目观察室里的人都惊叹道不愧是张泉灵老师。毕竟,在已经播出的节目里,大家都是聊聊人生观、价值观、陪伴时长这些温情脉脉的话题。但没想到,张泉灵老师一语中的,原来婚姻里,经济价值也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张泉灵老师突如其来的问题下,黄圣依显得不知所措,什么是个人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黄圣依的回答令人咋舌。显然,张泉灵老师与网友一样不敢置信,黄圣依这个大明星居然不清楚什么是个人财产。


那么你呢?你有个人财产吗?


确实,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共有的。除非夫妻双方有特别的约定,否则婚后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那么如何认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是,对于个人财产,民法典和司法案例中也有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认定,需要重点考察存在时间、财产类型两个要素。从时间节点来说,必须产生在“婚前”,即指的是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前的时间段。从财产类型来看,必须是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关于个人财产,以最典型的嫁妆归属为例。经常有当事人咨询,彩礼在一定条件下需要返还,那么女方的嫁妆呢?现实生活中,不少家庭也会因女方嫁妆问题产生矛盾那么,嫁妆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笔者认为,嫁妆的本质是女方父母对女儿的财物赠与。


关于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有夫妻财产约定时尊重夫妻双方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如果男女双方对嫁妆有明确约定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约定。




2.嫁妆应区分婚前还是婚后,婚前还是婚后应以结婚登记为准



如果是婚前转款,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的夫妻财产约定,女方父母在婚前赠与女方的嫁妆(包括房产、车辆等财产),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的转款, 女方父母在婚后赠与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明确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一般情况下属于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父母赠与财物时明确是赠与女儿一方的话,那么这笔嫁妆仍属于女儿个人财产。 



《再见爱人4》里,还有一个令广大网友气愤的事儿。留几手与葛夕结婚时嫁妆300万,婚后跟着刘爽住小房子,葛夕妈妈看不下去,给了葛夕600万给她换房子,刘爽瞒着葛夕把她妈妈给的钱都亏完了。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男方赔光妻子的嫁妆,这笔钱能要回吗?


笔者认为是可以要回来。同理,这里也要区分是婚前还是婚后的,如果是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需要返还;如果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则需要进行划分,男方赔光嫁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侵害了女方的平等支配权,即便是在婚内也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总结


在婚姻关系中,个人财产的管理与规划极为关键,它不仅维系着婚姻的稳定,还影响着个人在面对婚姻风险时的经济安全。了解和掌握婚姻财产制度,以及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风险规避和资产配置,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段律师建议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夫妻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明确双方财产的归属。在离婚时,如果存在财产分割争议,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割。同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应该共同维护家庭财产的增值和保值,遵守诚信原则,不进行不当得利行为。如果存在离婚的打算,建议尽早寻求法律咨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离婚后得到公正的财产分割。


保护好自己的财产,也是保护好万千网友的“乳腺”。最后用张泉灵老师的话做个总结,“你知道你的钱在哪儿吗?花点心思吧”。


 
END


作者介绍


段非  律师  

权益合伙人

业务领域:

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民商事业务、建设工程领域、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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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和段成都金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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