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着讲《税收大数据与财务报表涉税实战分析》。
第四章 资产负债表涉税分析
第一节 资产类项目涉税分析
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1、资产的计税基础
某一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计税基础=历史成本-以前期间已税前列支的金额
(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历史成本-会计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历史成本-税法累计折旧
(2)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计税基础=历史成本
(4)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计税基础=历史成本-税法累计折旧或摊销
(5)其他资产
税会差异为其他各种资产减值准备。
2、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1)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确认的预计负债
税法规定,销售产品有关的支出可于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
由于该类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在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账面价值与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因此其计税基础为 0。
某些情况下的因有些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如果税法规定无论是否实际发生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即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为 0,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
(2)预收账款或合同负债
预收账款或合同负债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基础为 0。
预收账款或合同负债未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
(3)应付职工薪酬
税法中对于合理的职工薪酬基本允许税前扣除,但税法中如果规定了税前扣除标准的,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超过规定的标准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
如果超过部分在发生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在以后期间也不允许税前扣除,即该部分差额对未来期间计税不产生影响,所产生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比如超标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但是如果超过部分在发生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但可以向后结转扣除,则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比如超标的职工教育经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形成的应付职工薪酬,在未来实际支付时可予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 0。
(4)递延收益
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税法规定,该政府补助为免税收入,则并不构成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期间会计上确认为收益时,也同样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影响。
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税法规定,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则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 0。
(5)其他负债
税法规定,行政性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0)之间的差额,即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则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一般原则如下:
(1)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在预计可利用未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不予确认的情况外,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3)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
(4)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估计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采用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进行计算。
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不予折现。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以后,继后期间根据新的环境和情况判断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5、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特殊情况
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比如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的 200% 在税前摊销。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涉税风险分析
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般反映的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现在虽然不能扣除,但是未来可以税前扣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一般是需要当期纳税调增,未来期间可以纳税调减的。
勾稽关系 1:企业利润表中有「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资产负债表中预计负债的余额增加,当期会计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费用大于税法规定,企业有超标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等,而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没有余额,或者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相等。
涉税风险 1:企业可能当期没有对暂时性的差异进行调增,应结合企业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进一步落实。
勾稽关系 2: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减少,有可能是企业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或者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
涉税风险 2:在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时候,企业一般是进行纳税调减,税务检查人员应关注其转回的项目、时间、金额是否正确。
今天就到这,下期我们来讲「长期待摊费用的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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