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山汉墓薄葬刻石
文 图 / 赵珵珵
本文刊登于《大众考古》2024年03月刊
龟山汉墓位于徐州市区西北,是西汉中期楚王刘注及其王后的同茔异穴合葬墓,其中北侧为王后墓,规模略小,南侧墓葬规模较大,为刘注墓。该墓先后进行了两次考古清理工作,1994年清理刘注墓南墓道时,在封堵甬道的塞石上发现较多朱书和刻石文字,朱书文字多为检验塞石的记录,如“广小三分”“已成”“高小四分”等,刻石文字有塞石编号和关于薄葬内容的题记。
薄葬题记刻在刘注墓甬道的第一块塞石上,面向墓道,内容洗练,言简意赅,字数虽然不多,却涉及随葬物品、丧葬礼仪诸方面,对研究汉代丧葬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龟山汉墓透视
刻石内容及发布者
薄葬刻石右上角有编号“第百上石”,正文共有44字,自左及右竖行排列,计9行,每行4—7字不等。正文释读为“楚古尸王通于天述葬棺椁不布瓦鼎盛器令群臣已葬去服毋金玉器后世贤大夫幸视此书目此也仁者悲之”。
薄葬刻石出自哪一位西汉楚王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其一为第二代楚王刘郢(客),其二为龟山汉墓墓主刘注本人。两种观点的分歧源自对“楚古尸王通于天述”一句中“尸”字的理解不同。第一种观点认为“尸”为“夷”的通假字,《礼记·丧大礼》“男女奉尸夷于庆”,注曰“夷之言尸也”,古尸王即第二代楚王—夷王刘郢(客)。第二种观点认为“尸”应为葬礼中替代墓主的受祭者,即楚王的化身,《仪礼》中《士虞礼》《特牲馈食礼》中所言祭“尸”,均为死者的替身。“尸王通于天述”就是“尸”代表楚王刘注发布的遗令。
仅从文字学角度看,两种观点均有所据,如果与考古发现结合起来研究的话,则不难得出确切的结论。这两位西汉楚王墓葬均已发掘,可从各自随葬品情况加以分析。
狮子山汉墓墓主为第二代楚王刘郢(客),该墓不仅规模宏大,出土文物也十分丰富。墓虽遭盗掘,仍清理出金银器、铜器、陶器、玉器、铁器、石器等2000余件(组)。出土铜钱数量为徐州地区汉墓之冠,全部为半两钱,完整者达17.6万枚,而这些仅为盗墓者遗留下来的,从E2室所遗残迹看,原葬铜钱远不止这些。印章近200枚、封泥80多枚,涉及西汉楚国宫廷建制、军队机构、所辖疆域等内容。出土的200余件玉器质量高,品种多,制作工艺上乘,有些器物极为少见,镶玉漆棺、金缕玉衣更是华丽精美。墓中还有食官监墓及两位女性陪葬,此墓并未发现二次葬或三次葬的迹象,这些陪葬者应是与刘郢(客)同时入葬的,西汉时以活人殉葬的情况非常少见。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很难将狮子山汉墓与薄葬联系起来。
刘注银印&塞石上的朱书题记
刘注夫妇墓的主要墓室都遭盗掘,所出文物多属盗墓者遗漏之物,除筒瓦、板瓦等建筑材料外,仅有陶俑、陶璧、五铢钱、铜镞、矛、车马器等少量文物,质量、数量无法同狮子山汉墓相比。仅从主墓室出土文物情况看,尚难断定墓主是否薄葬。
1994年,刘注墓南甬道中段3间墓室的清理为这一问题提供了答案。这3间墓室均为刘注墓的车马室,由于通往墓室的甬道两端有塞石封堵,因而未被盗掘。这3间墓室面积较大,可放置随葬品的空间较为宽敞,然而仅出土陶俑、马、盆,铜车马器、弩机,铁环、衔镳等25件,且基本为明器,不具实用价值。同时期的其他诸侯王墓鲜有使用车马明器随葬的,如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墓的南耳室、甬道内陪葬车6辆,马16匹,刘胜夫人墓陪葬大车3辆、小车1辆,马13匹;北京大葆台两座汉墓各使用真车3辆,一号墓殉马11匹、二号墓12匹;甚至因有谋反行为而自杀的济北王刘宽墓中也使用了3辆大车、2辆小车,马8匹。
刘注墓墓道
西汉中期厚葬风气丝毫未减,从考古发掘情况来看,诸侯王墓葬大多极其奢华。从刘注墓南甬道未被盗扰的3间墓室情况看,龟山汉墓的随葬品比狮子山汉墓要简朴得多,与同期其他诸侯王墓相比也是偏少的,可见刘注夫妇确实是薄葬的。
从上述分析可推断,提出薄葬的并非刘郢(客),而是刘注。
西汉楚王年表
刻石的作用
这方刻石是目前所知经过考古发掘的西汉时期唯一以记述薄葬为主要内容的实物资料,刻石正文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楚古尸王通于天述葬棺椁不布瓦鼎盛器令群臣已葬去服毋金玉器”是楚王刘注的遗令,要求实行薄葬,他的墓中不随葬金玉等贵重物品,甚至陶制器物也不放置墓中,并要求群臣减省服丧时间。第二部分“后世贤大夫幸视此书目此也仁者悲之”则说明了刻石的目的,将薄葬的内容刻于塞石上并放置在甬道的最前端,并非为了彰显墓主的德才,而是作为防盗的一种手段。
薄葬刻石拓片
先秦时期,厚葬已兴,盗墓之风亦蔓延不绝,即便在较为安定的西汉早中期,盗窃皇陵物品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防盗是营建陵墓过程中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与黄肠题凑等大型竖穴墓不同,横穴式崖洞墓的轴线基本为水平走向,墓道—甬道—主墓室从山体的外坡延伸至山体的中心位置,墓葬总长度的增加意味着需要封堵防盗的空间也增加。龟山汉墓是横穴式崖洞墓的代表,防盗措施相当严密,较之其他楚王墓更加完善,其甬道是目前所发现楚王墓中甬道最长的,其中刘注墓甬道长51.2米,甬道内以13组26块巨型长方形塞石填满,增加了盗墓的难度。此外该墓还设置墓门,有复杂的封门结构。
认识了此刻石的防盗目的,那么薄葬刻石的第二部分,也就是最后两句就不难理解了。“后世贤大夫幸视此书目此也仁者悲之”的字面意思为后来的贤良大夫如果有幸看到这些文字,知道此墓没有贵重的东西随葬,一定也会感到悲戚的。然而能够看到墓中刻石的又会是谁呢,答案只有一个—盗墓者。将毫无道义可言的盗墓者说成是“贤大夫”,并寄希望于他们怀有仁慈之心、同情之心,停止盗墓,不过是缘木求鱼。
龟山汉墓 XV 室
龟山汉墓出土男立俑
龟山汉墓出土驭手俑
龟山汉墓出土陶马
薄葬的意义
厚葬造成社会财富巨大的浪费,鉴于这种风气蔓延带来的危害,很早就有人提出应该实行薄葬。汉代统治阶层中尤以汉文帝最具代表性,《史记·孝文本纪》记载“治霸陵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不治坟,欲为省,毋烦民”。汉文帝在遗诏中对自己的丧事做了较为详细的要求:“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毋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者。自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践。绖带无过三寸,毋布车及兵器,毋发民男女哭临宫殿。宫殿中当临者,皆以旦夕各十五举声,礼毕罢。非旦夕临时,禁毋得擅哭。已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佗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率从事。”刘注的薄葬令虽略显简短,但其薄葬思想与汉文帝一脉相承,甚至“令群臣已葬去服”,要求臣子在他入葬之后就不再服丧,较之汉文帝更进一步。
徐州地区汉代考古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西汉早期,楚国是最早使用玉衣而且目前考古发现数量最多的诸侯国,其他诸侯国尚未使用玉衣前,楚国的刘氏皇族们已经十分普及了,除诸侯王外,一些未见封侯的宗室成员也使用玉衣。然而楚国这种殓葬方式并未能延续下去,西汉中期楚国高等级墓葬未见使用玉衣的迹象。而此时恰恰是玉衣在各地开始流行的时期,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夫妇墓、广州南越王墓、河南永城保安山二号墓(梁孝王夫人墓)和柿园梁王墓均使用玉衣殓葬。
由此看来,西汉中期开始楚国王室不使用玉衣只能是楚国内部的原因了。薄葬刻石所记述的内容应是根据刘注生前诏令而来,或限于篇幅,虽未明确提出禁用玉衣,但其中“毋金玉器”似乎就有不以玉衣殓葬的意思。从现有的考古资料推断,刘注夫妇未使用玉衣殓葬,其后的楚王及楚国贵族也少有使用玉衣的,反映了西汉中后期楚国王室贵族丧葬礼俗的变化。东汉时期,随着玉衣使用制度的明确,楚国、彭城国及周边地区王侯级墓葬中才又出现以玉衣殓葬的情况,如土山汉墓、拉犁山一号墓等。
墓葬是墓主的归宿,是墓主生前政治地位的反映,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刘注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了薄葬,但也是相对的,规模庞大的墓葬仍显出其身份尊贵。龟山汉墓的防盗措施不可谓不周密,特别是将薄葬刻石作为一种防盗手段,为诸侯王墓所仅见。薄葬的初衷也只是为了防止墓葬被盗掘,使自己能够在地下安享平静,永无被扰之虞。不过刘注实行薄葬的进步意义仍然是值得肯定的,通过考古发掘证明实行薄葬的西汉上层贵族墓仅刘注夫妇墓一处。德弥厚者葬弥薄,知愈深者葬愈微,三国时期魏文帝曹丕提出“棺但漆际会三过,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匣”(《三国志·魏书·文帝纪》),比他早300年,刘注已经是一位实践者。
(作者为徐州博物馆陈列展览部助理馆员)
此文转自“大众考古”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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