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蝶湖湾幼儿园
2024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2024年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昆教【2024】5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园服务区实际,现将2024年昆山开发区蝶湖湾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班为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为4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为5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二、招生计划
小班:150学位(5个班)
中班:少量空余学位
大班:无空余学位
三、服务区范围
施教区(服务区):蝶湖湾小区
四、报名办法
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3日~6月14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相关链接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和“鹿路通APP”进行填报。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居住证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填报所在服务区制幼儿园。
特别提醒:
(1)信息填写须100%准确,请注意区分房产证号(9位数)与不动产权证号(年份+7位数),否则后台会对接不通过;房产座落处填写需具体且与产证一致。
(2)经学区排摸,我园符合条件的小班户籍生人数已超计划,建议有户籍无房、非户籍生及其他人员另择群益幼儿园或忠华园幼儿园(民办)填报。
(3)幼儿父母结婚证在外省市登记的,请再上传结婚证。
(4)所有上传图片需清晰、完整。
2.现场材料审核
(1)报名成功后,系统如果显示“审核通过”,家长无需再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请按序准备好相关复印件(参考现场审核),做好上交材料的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系统如果显示“需到现场审核”,请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5日到我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审核时间:
6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00。
审核地点:
昆山开发区蝶湖湾幼儿园(新南中路316号)
审核材料提供(所有材料提供原件查看,并用A4纸复印后有序装订):
①《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请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并手写签名)
②身份证(监护人双方)
③户口簿(整本)
④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
⑤结婚证
⑥婴儿出生证
⑦预防接种证
(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父母还需提供有效居住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3.招生录取
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
(户籍生请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录取进度,幼儿园不公布录取名单。)
昆山户籍无房人员子女
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3日~6月14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相关链接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 APP”和“鹿路通APP”进行填报。并于6月15日持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材料)、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或有房证明(学位被占用或非夫妻共有房产等)、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蝶湖湾幼儿园现场审核时间为6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00。)
房屋被征收人员子女
报名办法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员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5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5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蝶湖湾幼儿园现场审核时间为6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00。)
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
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报名办法
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监护人双方)、户口簿(整本)、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于6月15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蝶湖湾幼儿园现场审核时间为6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00。)
五、服务区认定细则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2.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3.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需提供幼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公安户籍底册;共有房产需要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结婚证)。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安排。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六、关于户籍生的认定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落户为昆山市户籍(含集体户口),其子女可视作户籍生入 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
七、温馨提示
1.招生咨询电话(工作日):82629456、82629458。
2.监护人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凡提供伪证者,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
3.蝶湖湾小区适龄幼儿不仅可以选择就读昆山开发区蝶湖湾幼儿园,还可以选择就读昆山开发区群益幼儿园、昆山忠华园幼儿园(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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