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该规定所称符合国家标准,显然是指符合药品生产时正在生效实施的国家标准,而不是药品生产出来之后才生效实施的国家标准。换言之,判断药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只能看其是否符合生产时正在生效实施的国家标准,而不是该药品生产出来之后才生效实施的国家标准。这是因为,其一,药品生产者难以预知将来的国家标准会有何变化,不可能要求其按照尚不存在的标准进行生产,其依法只能也必须按照当时的标准进行生产;其二,药品国家标准的修订需考虑科技进步、实践检验、生产工艺、包装质量等多种因素,修订后的国家标准,既可能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对某些指标放宽要求,也可能要求更加严格,甚至改变原有成分、比例、生产工艺等。正如不能因为新标准提高了要求就认定按照原标准生产出的药品不合格一样,也不能因为新标准放宽了要求而将不符合生产时标准的药品认定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