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年轻的史学家曾说,我们历史教科书中的内容,真实性只有5%。——这话虽有点夸张,但在某种程度上也揭示了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当然包括今天),国内的“社会科学”领域,宣传的成分远高于科学精神。 今天我们能查阅到的近代史书,有关轰动一时的南昌教案和县令江召棠之死,大抵是这样描述的: 南昌教案,即1906年2月15日南昌群众毁教堂、杀教士事件。 1906年2月22日,法国天主教南昌主教王安之强求南昌知县江召棠扩大传教特权。江坚拒不允,遂被刺死。全城顿时鼎沸,工人罢工,商人罢市,学生罢课。25日,各县民众数万人集会,连毁法、英教堂、学堂4处,打死王安之等传教士9人。清政府慑于英法势力,对内镇压,对外赔偿银两了结此案。赔法教士“恤银”5万两、教堂银25万两、医院银10万两。历史真的就是一些人或某个“组织”为了表达自己立场的工具?作为南昌人,对一个父母官被外国人无端杀害肯定是义愤填膺,至于事件的来龙去脉,不是研究历史的人,自然不会去理会,何况教科书上都这么说。而关于江召棠之死与南昌教案之迷,不是没有人去研究,在面对几乎相同的原始材料时,两位学子的研究方向却不同,面对朴朔迷离的线索,面对自己的结论可能与当下公认的结论不同时,有人放弃,有人坚持。以往所有阐述这段历史的文章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先表明观点,然后再找出相关史料加以佐证,这也是中国学术界的一个通病。2009年,江西师大硕士研究生刘蕾把她的毕业论文定为“南昌教案”,指导老师是梁洪生先生。梁先生是资料整理的高手,所带研究生也多从这方面发展。刘蕾的论文题目是《南昌教案主要报刊资料汇编及研究》,文章写得非常用心,作为硕士论文,能有这种水平也算不易。只是,作者从浩如烟海的原始资料中“汇编”出来的成果,仍然无法让我们得出江召棠到底是自杀还是被杀的结论。2010年,另一篇也是出自一位学生之手有关“江召棠之死与南昌教案”的论文则非常了不起,当然此人的起点也稍高一些,是一位博士生。他是上海大学历史系的博士生,名叫杨雄威,该同学的论文题目是:《杯酒之间:1906年南昌教案的叙事、考证与诠释》早在2009年,也就是和江西师大硕士研究生刘蕾完成毕业论文的同时,杨雄威就在《史林》2009第6期上发表了题为《独有一死可塞责——江召棠之死与南昌教案》,杨先生的两篇文章结构不同,文风也有差异,但内容和结论都是一样:
南昌知县江召棠并非传教士王安之所杀,而是在酒桌上,面对王安之的威逼,江召棠用刀在自己的脖子上:你们不让我走,我就死给你看,其实是吓一下王安之,王安之可能认为大清的官僚个个贪生怕死,谅他也没这个胆,没料想江召棠在情急之下,江召棠真还就在自己的脖划开了一个口子,虽然血流了不少,但包扎一下,还不至于致死。
这一下,把法国传教士王安之吓个半死,赶紧让江召棠的仆人把人带走,赶巧江召棠这个仆从还是个聋哑人,一见这架式,吁吁呀呀又说不清楚,衙门里的人一看,县大爷好端端的出去喝酒,结果满身是血,人们奔走相告:“江大令被洋鬼子杀啦”。此事一下就闹大了,几天后,南昌各届民众在百花洲聚会,而那时南昌人的素质不再是像古代豫章人那样“尚清静之教,重于隐遁,君子善居室,小人勤耕稼,少争讼而尚歌舞......”
明末满初,满族人屠城,使南昌人换了一茬。此时的南昌人与前三百年的南昌人根本无法同日而语。像前几年那些个砸日本品牌汽车的愤青一样,听到好事者们当街一呼,民众的爱国热情普遍高涨。人群越聚越多,最后大家一起跑到天主教堂里,见人就打,尤其是见到彩色头发的人,更是往死里打。此事一下上升到国际纠纷的高度。南昌教案的发生距八国联军撤出北京刚好5年。而八国联军之所以来中国,也与中国民众特别是义和团残杀传教士有关。因而,南昌教案发生后,清政府自上而下,无不惊恐万分。彼时的南昌城与明朝的格局大抵相仿,即除了知府衙门,南昌、新建二县的衙门和抚台衙门等都在一城之中,出了打死9名洋人的事,谁还坐得住?巡抚,藩司、臬司更是如坐针毡。湖广总督张之洞奉命调查此事,此时此刻,事件的当事人江召棠虽然说话困难,但仍然活得好好的,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江召棠尽快去死。但江召棠本人并不想死,然而此事却由不得他。在各路上峰们的威逼下,本想以死来吓洋人的江召棠,最终还是被人逼亡,只是这次逼他的不是洋人,而是他的同僚和上司。回过头来我们再看看江召棠其人。我们的历史书和某些专题文章对江召棠的评价似乎过于“理想化”。江召棠,江西鄱阳人。生于1849,字伯庵,号云卿。江召棠虽读过几年私塾,但一直只是个童生,也就是说他连秀才也没考上,像他这样的“文凭”在清朝要想做官,只有走另外两条路,一是捐班,就是花钱买官,二是获得军功,然后通过运作一下,就有可能谋到个一官半职。捐班不是个小数目,以江家的实力估计很难拿出这么一大笔钱来。说到江召棠的籍贯,史书多将归为安徽安庆,但很少有人知道,江召棠出生于我们江西鄱阳,大约在他6、7岁的时候,这一带来了太平天国军,江召棠的父亲于是将他带到了安徽安庆,——历史上的安庆人其实大部分都是从江西移民过去的,今日安庆市下辖的怀宁(大部分)、潜山、太湖、望江、宿松(不含沿江部分地区)、东至(除大渡口镇)、岳西(青天到石关一线以南)、桐城(部分)、石台(县城及西北部)、贵池(西部及东南角)等地的方言仍然属于赣语区。——随后就一直在这里居住下来,与江召棠父子一同避难的还有江氏家族的其他成员,这其中就有一位比江召棠大十多岁的堂兄江兆棠。 江兆棠没有读过什么书,但却有一身武艺,据说是加入了淮军,与太平军作战时曾获得了军功。江兆棠虽然有了军功,但一是没有文化,二是没有这样的能力,这军功在他手上,就等于是一张废纸。 但如果是江召棠有了这张“军功状”,情况就大不一样。江召棠虽然没有考上过秀才,但他的智商还是很高的,早年既给人做过帐房先生,还曾经在兵部尚书彭玉麟幕下当文案,彭玉麟的文案幕僚虽然不少,但江召棠却是彭玉麟颇为喜欢的一个,这主要是因为彭喜欢画画,而且尤喜欢画梅花,巧得是,这江召棠也喜欢画梅花,而且他画的梅花在彭玉麟的眼中,似乎更有特色,于是乎,每当彭玉麟的画中需要梅花的时候,总是让江召棠代笔,最后署名却是彭玉麟。在兵部尚书家做过几年的文案,自然知晓 “军功状”的作用,于是,江召棠花了不多的钱,轻易就从堂兄江兆棠手上得到了这张“军功状”,俩人而且名字只有一字之差,年龄虽然相差十来岁,但三十几岁和四十几岁的人,说是长相老成一点也不是没人相相信,更何况,购买别人的“军功”在清末时期也是常见之事,比如《官场现形记》中的冒得官就是这样一个人。江召棠有了这张“军功状”,加上他在兵部尚书彭玉麟幕下当过文案,运作起来就比一般人要顺畅得多,他先是在江西的上高做过知县,后来又在吉安、临川、新建,南昌等近十个县做过县令。这明清的官员,俸禄其实并不高。一个知县,年薪只有区区几百两银子,而且他的长随,仆从、师爷等的费用,官府是不会出一分一毫的,这些都要从他个人的俸禄中来支付,清中期之后,清政府也许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就设了一个“养廉银”,数量根据地方的不同,多少不一,但要比正规的“俸禄”要高一些。如果为官清廉,不贪不占,一年凭着这数千两银子,虽不能大富大贵,生活当然也不会很拮据。 由于地方不同,在正常情况下,各地的县官的收入自然也有很大的差别。所以有的地方被称为“肥缺”,而有的地方则为“亏缺”,上司们对此也是心知肚明,所以一个县令如果不是特别优秀或特别差劲,多数都在好几个县里面轮流做。江召棠曾经两度担任南昌县的知县,南昌县的“养廉银”高达一千八、九百两白银,是江西诸县之中最高的一个,但这并不能说明南昌县令就是一个“肥缺”,恰恰相反,这是一个“亏缺”。为什么呢,南昌这个地方和其它任何一座城市都不大一样,说是省会,但除了巡府衙门(巡抚是清代省级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之外,还有藩台(承宣布政使:管行政,钱粮,想当于分管副省长);臬台(掌一省刑名之事,主要负责一省的刑狱诉讼事务,同时对地方官有监察之责)。另外,南昌又是知府衙门所在地,以上这些虽和其它省会城市没什么不同,但比较特殊的是,小小的南昌城,又是南昌县和新建县这两个县衙所在地,同一城中,南、新两县各管一半,章江门,德胜门,顺化门等由新建县治理,而广润门、惠民门,进贤门等地又属南昌县治理,两县同城而治,上面又有南昌知府衙门,这种重叠治理的现象,在全国不算是独自一家,也是颇为稀有。可笑的是,这种不合理的格局本是从明朝就已形成,大清三百年来,竟未作任何改动。这是可能是因为,清朝建立以来,是从游牧社会直接进入农业社会,他们的文明阶段与明朝相距大远,冷不丁成为着几千年文明的汉族统治者,除了完全照搬,别无他法。所以,清政府和明政府的差别只不过是头上的毛发编织的形状不同罢了。所以,南昌县的知县从表面上看是肥缺,其实是亏缺。虽然钱拿得不少,但迎来送往的应酬去比一般的县城要多得多,且不说上述这些衙门的官来官往要打点,从北京来的官员,别的地方可能不会去,但南昌是他们的必到之地,无论来了谁,南昌、新建的知县也必须陪伴,而官银是动不得的,自己的那点收入,还不够请客送礼的。前面说过,江召棠的军功,是他从本家堂兄江兆棠那里买来的,江兆棠是个老实人,可是他儿子却不是一只省油的灯,江兆棠儿子听说本家叔叔当了县官,而且还是买了他父亲的军功才当上的,于是就找到江召棠,要钱来了,江召棠给了他一些银两,本以为没事,没想到过不了多久,这家伙又找上门来,可江召棠眼下过得也是日不敷出的日子,哪有闲钱给他,加上江召棠是个好名之人,无关紧要的小钱可能拿一些,公开的贪墨几乎没有过,在无奈之下,江召棠只好给这位侄儿写下欠条,这些欠条加上自己两次担任南昌知县,一次担任新建知县积下的亏空,已不是一个小数目了。江召棠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没有什么心思放在公家的事情上了,要说他是个一心为民的“爱国清官”,恐怕有些牵强。江召棠在任时,曾经处理过好几起教民与村民之间的纠纷,而最有名的一次,要数瑞州府棠棣镇龚姓家族与天主教教民的冲突了,关于这场冲突,双方的说辞大相径庭。也正是这场冲突,成为了南昌教案的导火线。当年义和团对教民和洋人的残杀历史记载得很清楚,这场运动并非像我们历史教科书上所宣称的那样,是一场反帝反封建的伟大运动,所有公开的史料目前都已证实,这是一场极端的恐怖主义运动。参加运动的人,以地痞流氓居多,被他们残杀的人当中,除了洋人,多数是一些老实胆小的市民,一个胡同里面但凡有一户入了教会,左邻右舍都跟着遭殃。八国联军走了以后,清政府跟西方列强签订的协议条款当中,保护外国传教士和本国教民被列为重中之重。虽然如此,在大清官员的眼中,外国教士并不受欢迎,虽然碍于朝庭的规定,他们不敢公然与外国教会对抗,但在处理普通民众和教民的矛盾冲突方面,地方政府其实多半会偏向本国普通民众这一头。虽然如此,但仍然有少数百姓愿意加入教会,他们加入教会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想借助教会的势力,与强势的地方家族势力抗争。在中国,尤其是乡村,往往家族的势力要大过地方政府的权力。在土地、房屋或者牲口所引起的争端当中,大而强的家族往往会欺负那些小而弱的家族,这是公开的秘密。受欺的家族,要么忍气吞声,要么诉讼官府。如果而打官司的成本高于所受的伤害,大多数家庭会选择忍气吞声。那些弱小的家族,为了不被外人欺负,有的会集全家族之力,培养一、二个读书人,指望他们有朝一日中个秀才、举人甚至进士,一旦如此,这个家族就能免受其他强势家族的压迫,因为无论哪个家族怎么强大,在骨子里面,“民不与官斗”始终是中国老百姓的金科玉律。在明清时期,虽然只有中了进士才可能有官做,但只要中了个秀才,进了官府就可以不像普通百姓那样给县官下跪,就凭这一点,没有秀才的家族也不敢无端欺负有秀才出身的小家族,而大户人家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更是不遗余力地让自己的子弟习文断字,这恐怕也是江西这一带的人会读书的历史渊源。然而这秀才进士并不是那么好考的,尤其是进士,全国每三年考一次,每次也就那么百八十个。秀才身份虽然好考一点,可惜作用不大,根据规定,有秀才身份的人,是不能出外经商的,而自己下地干活又会被人笑话,所以大多数秀才家境都不是很富裕,所谓“穷秀才”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县大爷可以给秀才一、二次面子,但如果老是出庭打官司,却会被人骂成“讼棍”。唯一的办法就是加入教会,让“神父”做他们的保镖。过去一些宣传品上说中国加入教会的人都是一些“二流子”,这是没有根据的,加入教会者虽不免有各种各样的队伍,但他们的社会结构,同一般的民众并没有很大的差别。前面说过,瑞州棠棣龚姓是一个很强势的家族,周边的百姓只要一听棠棣龚家的人,无不敬怕,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自负心态,在而少数龚姓人当中——特别是年轻小伙子里面——愈来愈强烈,一旦有人得罪了他们,他们会不计后果地报复。这样,一些势单力薄的人只好加入教会来寻求保护,而教会为了自己的发展,明知入教者的动机并非是信仰上帝,也只能开一只眼,闭一只眼。棠棣龚姓的人并不在乎这么多,多少年来,敢于挑战他们龚姓权威的人从来就没有好下场。终于有一天,棠棣龚姓的人闯下了天大的祸。他们杀死了好几个信教的村民,而且拒不接受官府的调解。江召棠此时虽是南昌知县,但由于他在南昌周边好几个县都呆过,并且在百姓眼中还是个清官,有一定的威望,于是巡府大人就让他出马去解决这个问题,江召棠单刀赴会,一个人就把杀害教士的元凶带了回来,当然,江召棠带回元凶,对棠棣龚姓还是有承诺的,也就是说,江召棠答应了棠棣龚姓的几个条件,而这几个条件,时任天主教南昌的管事王安之却不答应。在这个问题,一开始江的态度一直很坚决,但王安之通过法国领事不断向清政府外务部施压,外务部又向江西巡抚施压,最后的重担,其实都落到江召棠的身上,此时的江大令,真是国事家事,事事烦心。最后,就发生了上世纪中国最严重的教案在一——《南昌教案》。100多年来的,“南昌教案”的历史真象一直是扑朔迷离,有关江召棠的死因,所有官方的宣传毫无例外都是他杀,任何不同意见在一些人的眼中都是错误的,而公众的情感也不支持“自杀”论。然而历史不是遮羞布,更不只是荣耀榜。事实尽管让我们无法接受,但我们除了尊重它们,别无选择。“南昌教案”也谈不上什么光荣或耻辱,它带给我们的,其实是一种思考,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一个普通人,该怎么思考和行动。“南昌教案”之后几个月间,清政府在调查当中发现,积极参与焚烧教堂、打杀外国传教士的人,多数是一些无业游民。从闹教案犯的供词可以发现,有游荡度日的、有挑担的、摆摊的、卖鱼的、还有帮工、车夫、轿夫等等,无一不是最底层的民众,说这些人是受教迫害最深的人,肯定不符合事实,但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时年25岁,“帮工度日”的南昌县人杨大盛和刘狗子一同参与了闹教:他们的供词是这样的:二月初三日,有绅士在百花洲劝解,小的同刘狗子往看,绅士说,教士杀伤父母自有公论,百姓不可多事。大家不服,把桌子掀倒,…… …… 小的同刘狗了追到邹家门口,见洋人逃到屋,大家说,邹家和洋人是一伙,都进去打他家,器物打烂,洋人从邹家逃出,小的用伞顶打了他几下,刘狗子用脚穿钉鞋要他脸上揣了二下,大家把他拖到三道桥,洋人已没气了,小的同刘狗子把他抛到水里。正要走散,听说松柏巷洋楼上还了洋人,又赶往寻打…… … …扯住一个红须洋人,打了几下,就回家了。 在羊子巷摆摊卖鱼的罗中秋也参与了闹教,其供词如下:二月初三上午,小的在高家井撞见众人追一洋人,都说他杀伤父母官,要打他报仇,小的放下担子,用扁担在那个洋人肩甲上打了两下,就挑担走开,走到松柏巷,看见大家的那里拆洋楼的房子,小的将扫寄放,也进去把右边的板壁打烂了几十块。从上述这些人的供词不难看出,多数参与闹教的民众,既无组织,也无预谋,更无什么“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豪情,他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一群没有大脑的下等人,他们的热情来自动物原始的冲动本性,做事不经大脑,完了又怕得要死。由此联想到去年用钢锁链砸一个日本车主脑袋的民工,自己的生计都成问题,爱国的热情却异常高涨,结果把自己弄进了牢房。这一切,就像《乌合之众》一书所言:他们是一群最没有理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