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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4日,人民公安报文章《1.7亿元!公安部定点帮扶工作成效显著》:“把支教帮扶作为志智双扶的根本之策,先后选派2批共40名北京市公安局民警赴兴仁、普安开展足球和英语支教,选派5批共410名移民管理系统民警赴三江开展语文、数学、英语支教,有效缓解了三地专业师资短缺难题,提升了基础教育质量。”
第二则新闻:唐山一派出所副所长当街持刀伤人
警方通报显示:
2024年1月18日,武某某因车辆被剐蹭后与对方乘车人员发生冲突。接警后,玉田县玉田镇派出所副所长王某负责调解处置。武某某因对调解结果不满,多次在网上发布视频、直播等进行反映。1月23日上午,王某、武某某在一建筑工地附近进行沟通时发生言语冲突,王某持刀将武某某扎伤,后投案自首,被依法刑事拘留。武某某就医后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两则新闻放在一起看,让人感到有些困惑。
从第二条新闻可以看出,凶案是由派出所副所长调解纠纷导致受害人不满而引发,但是不知道大家想过这个问题没有:为什么派出所的副所长要去调解一个车辆剐蹭的小纠纷?根据笔者公安工作的经验,派出所副所长无论是分管案件查处、治安防控还是社区人口,一般都不会再过问具体工作,主要是对各警组、探组进行协调指挥,只有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副所长才会亲自去处理一些具体工作。其实,从这起案件来看,笔者可以判断,该派出所的警力严重不足,才会让副所长去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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