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易镇派出所的王副所长该不该受处分?

文摘   2024-11-25 00:00   江苏  
作者 | 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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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网上就流传了一段警察殴打一名身穿校服的未成年人的监控视频。

说心里话,当时我是感到很气愤的。

人民警察怎么能够殴打未成年人呢?

今天,固原市公安局发布了这起事件的通报。


11月23日,网传“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派出所工作人员殴打学生”。固原市、原州区两级公安机关成立联合工作组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11月22日15时许,张易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电话报警称其孩子在学校被同校学生殴打,副所长王某立即带领值班人员出警。到达现场后,该校两名三年级学生反映其被同校六年级学生马某某多次殴打。民警便对现场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核实相关情况,并安抚伤者和其家属情绪。期间,马某某自行离开现场,王某遂带领辅警戴某找回马某某,同时对其踢打,后将其带回班主任办公室等待家长。网传相关视频中事件即为王某、戴某找到马某某时发生。

事发后,原州区公安分局立即配合马某某家长带孩子到医院检查治疗,经医院CT、彩超和医生现场检查,马某某身体脸部、后腰体表有轻微软组织挫伤。

11月23日,固原市公安局党委对王某停职配合调查,并向当事人家属赔礼道歉。针对民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11月24日,经固原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总结一下就是:坏小子搞校园霸凌,警察到场后跑路,被警察掌掴脚踹教做人了。

我的朋友小文看了这个通报,气得直拍大腿。

“害,王副所长怎么这么不小心,不注意监控啊!”

我严厉地批评了小文的错误认识,毕竟我们是一个严肃的法治栏目,还是要注意政治正确。

下面我说一下我的看法。

1、监控视频是哪里来的?怎么上传到网上的?

从流传的视频上可以看出,视频翻拍于张易镇红庄小学的校园警务站内,画外音是一名女子的声音。

由此可见,这段视频肯定是马某某在向母亲哭诉被警察肢体教育后,母亲根据马某某的陈述,到校园警务站调取监控,并从监控中翻拍马某某被王副所长肢体教育的视频。

这里说明几个问题。

第一、张易镇红庄小学对监控视频的调取并没有严格的程序,如果能提前向校领导汇报并掌握这段监控视频的话,显然不会造成如此被动的局面。

第二、马某某的母亲在看到监控后,并没有觉得民警是想教育孩子,只是采用的方法比较粗暴,所以没有想和王副所长就如何以更恰当的方法教育孩子进行沟通,而是选择直接在网上曝光。

第三、马某某的母亲非但不认可王副所长的教育之心,甚至有可能并不认为自己的孩子校园霸凌其他孩子有什么问题。

2、王副所长为什么要选择对马某某粗暴对待?

其实说心里话,在看了固原公安机关的通报后,再看这段视频,我是很有感慨的。

校园霸凌已经现代学校的顽症痼疾,从警方通报中就可以看出,马某某虽然是未成年人,但是长期霸凌多名三年级学生(可笑的是,学校在警方发布通报后,声称该校园霸凌是独立、偶发事件,并不存在长期霸凌的现象),在警方到场处置后,非但不悔思己过、道歉认错,反而趁乱逃离现场。

王副所长在找到他之后,尽管看起来给了一些粗暴的肢体教育,但只是在马某某身体脸部、后腰体表有轻微软组织挫伤,有过教育经验的家长都知道,这显然就是爱之深责之切,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比较粗暴的教育方式而已。

王副所长看来是把马某某当成自己的熊孩子给教育了。

只是马某某的母亲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殊是可叹。

在现在的警民关系中,还能有这样对孩子认真负责的警官,比起那些不负责任,漫不经心的所谓“法治副校长”(一般由派出所副所长兼任),真的是张易镇未成年人的福分。

最后我总结一下。

王副所长对问题儿童以暴制暴的教育方式,也许看起来比较偏激,但对于有校园霸凌恶习的有些未成年人来说,未免不是一剂治病救人的猛药,王副所长的做法合理但不合法。

马某某母亲将视频网上曝光,虽然能维护儿子的权益,但不能正视自己儿子霸凌他人的事实,利用王副所长的工作瑕疵,在网络上掀起舆论,迫使公安机关重处民警,马某某母亲的做法合法但不合理。

张易镇红庄小学对校园霸凌处理不当,对学校监控管理失职,在舆情引爆后又推卸责任,学校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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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谈
资深LSP(Legal Service Provider,法律服务提供者,缩写L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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