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魔奴墓志》释疑
——“崔浩之狱”研究的又一线索
一、志文与《魏书·封懿传》之互证
《封魔奴墓志》1948年出土于河北景县封氏墓群,今藏中国国家博物馆。此志虽非考古发掘所得,然其出土地点清晰,所属家系明确,可见封魔奴确为十六国北朝著名的勃海蓨县封氏家族成员[4]。志文与《魏书·封懿传》等处所载多可互证,一些志文独有的内容则在北魏历史的不少方面提供了新资料,且为崔浩之狱研究提供了新线索。为便讨论,以下先录此志全文(分行用/号隔开),再说明其中值得关注之点:
祖懿,燕左民尚书、德阳乡侯,魏都坐大官、章安子/父勗,太原王国左常侍。夫人中山郎氏,父和,凉明威将军/无子。四从兄勃海太守鉴以第五子继/君讳魔奴,勃海脩人也。其先粤自颖阳,是迁河朔。本枝盛乎刘魏,洪/统茂乎晋燕。祖尚书,声猷峻邈,二代归美。考常侍,志业淹畅,一世推/高。君幼集生艰,早離家难,所蒙剋济,唯君而已。伶俜辛毒,实备尝焉/然玉折丹摧,匪移其性,清芬素誉,直置能远。调为内行内小,任实闺/帷,职惟文秘,夙霄懃慎,上甚奇焉。既而辰序愆阳,自春弥夏,遍祈/河岳,莫能致感。帝幄帷矜,宸居以轸,流连罪己之言,慇懃拯生之/计。议者佥云:张掖郡境,实有名山,灵异斯凭,烟雨攸在,西州冠冕,旧/所奉依。宜遣缙绅一人,驰驲往祷,唯灵饗德,傥或有徵。上曰:有封/君者,侍朕历年,诚懃允著,迹其忠亮,足动明灵。可备珪币,遣之致请/君于是奉旨星驰,受言云惊,深诚剋应,至虔有感,唯馨未彻,俾滂/已臻。上大悦,即加建威将军,赐爵富城子。寻迁给事中,北朝此职第/三品也。又除使持节冠军将军、怀州刺史,进爵高城侯。揽辔驰风,褰/帷树政。孀孤饮惠,氓俗怀仁。以疾乞解,优旨徵还。降年不永,以太/和七年冬十一月九日薨于代京,时年六十有八。君性履淹详,谈笑/温雅,方也能同,通而不杂。及其入参帷陛,出膺麾旆,嘉声已显,茂绩/斯昭。方当式叶衡文,剋调衮曜,道悠运促,朝野酸嗟。有诏赠使持节/平东将军冀州刺史勃海郡公,谥曰定,礼也。八年春二月,窀穸于代/郡平城县之桑干水南。属皇家徙驭,代洛云遥,方来拜,事成艰夐/维正光二年冬十月乙丑朔廿日甲申,改葬于本邑。夫人郎氏,亦同/徙窆。辰代无舍,陵壑有移,实宜备述声徽,式流伊古。但事历家祸,先/塋靡记,今段云迁,终天长隔。斯乃存亡之所永痛,昭晦之所难忍。是/以直书遗迹,不复立铭云。[5]
此志无铭,全文分叙族源家世、幼罹家难入宫、西使张掖晋官赐爵和卒葬迁葬等事,其中均有值得关注之处:
一是志文述封魔奴之家世,乃自仕燕归魏的祖懿说起。案封氏相传是因夏封炎帝之裔于颖北封丘而得氏,至东汉侍中封岌始居勃海蓨县[6]。其子孙在魏晋官侍中、刺史、校尉,仕慕容氏则掌吏部、执中书、位三公而极贵盛[7],故志文述“本枝盛乎刘魏,洪统茂乎晋燕”,又述“粤自颖阳,是迁河朔”,交代了封氏源流,也扣合了其仕燕归魏迁居其都的历程。但尽管如此,对一般志文不惮详述的祖上仕宦,此志仅述封懿、勗父子宦历,对其慕容燕时位望显赫的父兄诸辈皆尽略过,原因当与《魏书·封懿传》载其被拓跋珪“问慕容旧事”,因奏对“疏慢”被废,子玄之又以谋乱而全家坐诛相关,反映了封氏降附北魏后命运多桀,既怀念又讳言慕容氏的复杂心态。
二是志文所述“家难”,即封玄之参与司马国璠、温楷等谋乱而全家被诛之事。明元帝泰常二年(417),司马休之、司马国璠及温楷等数百人在晋宋之际来降,五年,国璠醉泄与温楷等连同“三城胡酋”“京师豪强”外叛之事,为司马休之子文思告发,谋叛者及家人皆被诛[9]。封玄之应在“京师豪强”之列,《魏书·封懿传》载临刑时,明元帝欲宥封氏一子使不“绝种”,“玄之请曰:‘弟虔之子磨奴,字君明,早孤,乞全其命。’乃杀玄之四子,而赦磨奴,磨奴被刑为宦人。崔浩之诛也,世祖谓磨奴曰:‘汝本应全,所以致刑者,事由浩之故。’”[9]案“磨奴”即“魔奴”[10],所述魔奴被阉是因崔浩欲绝封氏之种,足见崔浩对封氏恶意之深,封魔奴之命运由此遂与崔浩相关,也就使志文所述有了联系崔浩之狱来加以考虑的可能。
三是志文以大段文字述封魔奴受诏祈雨张掖之始末,《魏书·封懿传》则仅记其“西使张掖”晋官赐爵而不言何事,《北史·封懿传》唯述其“使张掖,赐爵富城子”而已[11]。其中必有隐曲,将于下节专门讨论。
四是志文述封魔奴卒后埋葬、改葬诸事,透露了蓨县封氏墓园因历玄之“家祸”荡然“靡记”,魔奴与夫人改葬遂无从附入祖茔而另择坟地,此为封氏存者与亡者之深痛,故其墓志“不复立铭”。《魏书·封懿传》等处载魔奴刑为宦人,“以族子叔念为后”,袭魔奴爵富城子,孝文帝赐叔念名回,累迁太子家令,宣武帝以来历官刺史、尚书、冀州大中正,魏末遇害河阴,后赠司公,子孙显达于东魏北齐[12]。封魔奴卒后诸事及其改葬与墓志,必是封回所营,故河北景县封氏墓群所出墓志以《封魔奴墓志》为最早,其他皆为封回之裔归葬故乡者[13]。而志文所言的“永痛”“难忍”,多少也透露了封氏对拓跋氏恩怨纠结的复杂心态。
二、西使张掖之谜与柳谷石谶再现
据上所述,勃海蓨县封氏家族在北魏的历史,可以封魔奴“西使张掖”为命运转折点。此前封氏因与慕容氏关系深厚,感恩念旧而与拓跋氏不甚合作,甚至谋叛阖府被诛,祖茔荡然,令人联想同样贵盛于慕容燕麾下的其他大族入魏之况及崔浩对之的态度。至魔奴西还后晋官赐爵,“入参帷陛,出膺麾旆”,其嗣子及其后人宦途已畅,遂为其在东魏、北齐再度显赫奠定了基础。这都衬出了封魔奴“西使张掖”的重要,令人关注这个对封氏命运来说具有转折意义,志文与史传所载又详略殊异的事件,是否蕴含着更为重要的历史内涵。
《魏书》与《北史·封懿传》俱不载魔奴西使张掖是为何事,志文则详述事为祈雨,极尽渲染当时大旱,百端祈禳无效,遂于御前决策遣使张掖,往祷名山。但揆诸情理及北魏相关故事,志文述魔奴祈雨张掖之事根本经不起推敲:岂有中原大旱而远赴河西祈雨之理?案平城至张掖全程不下四千多里[14],按每天百里约须四十多天,倍速亦须二十来天。且此次旱灾既“自春弥夏”,魔奴出发应已近秋,待其祈告得雨恐已入秋,此诚所谓远水不救近火[15]。可疑一也。志文述此次旱情既如此严重,以至有司遍祀河岳,又经御前众议祷雨之方,其事自应见诸史载;志文且述魔奴祈雨“唯馨未彻,俾滂已臻”,则其神至灵,理当成为此后之禳旱故事。然《魏书》所载旱灾至多,及于小旱[16],却全无此次大旱的踪迹,祷雨于张掖更仅志文一次而为绝响[17]。可疑二也。封魔奴既坐玄之大罪被阉入宫,志文述其后来调为“内行内小”,虽密在闺帷“职唯文秘”,颇得亲信而不掌礼[18]。案《魏书·封懿传》等处载魔奴西使张掖前为“中曹监”[19],大抵是宫中曹局主管而位秩亦低。倘其奔赴张掖确为祈雨,那朝廷就是以一刑余位卑之人前往祈告神灵,尤违祭祷必须洁净虔敬之旨。可疑三也。又魔奴西使归来赐爵富城子,加四品建威将军,旋即晋为给事中,官至三品而参与机要[20],自此跻身高官要职之列,封氏一家由衰转盛。这样的显擢厚赏,也明显超过了只有辛劳难言殊功的祈雨应获。可疑四也。
有鉴于此,《封魔奴墓志》详述的祈雨张掖一事,所以会在《魏书》和《北史·封懿传》中仅以“西使张掖”一笔带过,恐正是由于西使本来就不为祈雨。再看封魔奴西使张掖的时间,志文通篇对此竟讳莫如深全不提及,也是不合墓志常例的怪事。有学者曾据相关旱灾记录,以为封魔奴这次祈雨活动当在文成帝和平五年(464),赵超先生已指出其说难通有待再定[21]。案西使张掖必在太武帝太延五年(439)灭北凉平定河西以后,其时魔奴早已成年,志文备述其勤慎忠亮,足堪差使[22]。又志文述魔奴所以前往张掖,是因其境“实有名山,灵异斯凭,烟雨攸在;西州冠冕,旧所奉依”。所称“西州冠冕”,即北凉亡后成批徙至平城的河西士人,其较多谈及故土风物及“名山灵异”自是在抵达平城后不久。这里的要害在于,张掖南部祁连北麓确有烟雨缭绕,灵异叠出的山谷,却从不以祷雨著称[23],而是因汉魏以来屡见石谶愈出愈奇传诸世间[24]。尤可注意是恰恰就在太武帝平定河西五年后,张掖又出现了魏晋那样灵验而寓义重大的石谶。[25]
其事详载于《魏书·灵徵志下》:
真君五年二月,张掖郡上言:“往曹氏之世,丘池县大柳谷山石表龙马之形,石马脊文曰‘大讨曹’,而晋氏代魏。今石文记国家祖宗讳,著受命之符。”乃遣使图写其文。大石有五,皆青质白章,间成文字。其二石记张、吕之前,已然之效。其三石记国家祖宗以至于今,其文记昭成皇帝讳“继世四六,天法平,天下大安”,凡十四字;次记太祖道武皇帝讳“应王,载记千岁”,凡七字;次记太宗明元皇帝讳“长子二百二十年”,凡八字;次记“太平天王继世主治”,凡八字;次记皇太子讳“昌封太山”,凡五字。初,上封太平王,天文图録又授“太平真君”之号,与石文相应。太宗名讳之后,有一人象,携一小儿。见者皆曰:“上爱皇孙,提携卧起,不离左右,此即上象灵契,真天授也。”[26]
石谶首先明确了太武帝拓跋焘上承昭成、道武、明元帝而膺有天命,所谓“太平天王”则与平定河西后所改“太平真君”年号相合[27],预示了从北方统一走向天下太平的前景。由于拓跋焘地位不待此谶亦甚巩固,故石谶最后说的太子晃“昌封太山”与太宗携“皇孙”图像,才是其全部内容的戏眼所在,凸显的是拓跋晃承嗣真君臻成盛世而行封禅的天意[28]。故《灵徵志》紧接上引文,即载乐安王范、建宁王崇、常山王素、恒农王奚斤联衔上奏“宜以石文之徵宣告四海,令方外僭窃知天命有归”;拓跋焘则答以“此天地況施,乃先祖父之遗徵,岂朕一人所能独致。可如所奏。”而这次石谶再现的背景,则是太平真君四年(443)九月拓跋焘亲征柔然,随行宰臣刘洁百般阻挠,欲纠合诸王推乐平王丕为帝,并曾问及“刘氏应王”之谶[29]。其事集中体现了拓跋旧俗和君长推举制传统下,北魏专制皇权和皇位传子制仍然面临的威胁。故太武帝在北征归途中即族诛了刘洁及其党羽狄邻、张嵩[30];十一月还至朔方,又命太子晃监国,“副理万机”,着手推进群臣新旧交替;五年正月,太子“始总百揆”处理庶政,“命诸上书者皆称臣”[31];至二月张掖郡遂有石谶奏上。
结合这些事件来看,志文所述“名山灵异”云云,似还是透露了魔奴西使张掖即为此石谶,时间当在太平真君四年夏秋间,北伐柔然一事正在筹备争议之时,魔奴作为孤身的亲信宦官甚宜为此隐密之事。也就是说,魔奴受遣前往办理、事实上也办成了的事情,就是协调张掖官府和相关人士造作、发现并奏上石谶,以服务于拓跋焘当时巩固统治强化皇权的国策,维护焘、晃父子上继祖宗君位相承的天命基础,顺便又针对了“刘氏应王”之类的谶记。故其事甚要,魔奴功不可没,自此得以宦途显达,却筹于禁密,不可漏泄,碍难实录。志文为彰魔奴之功,只得托为祈雨而不明岁月,却仍疑窦百出,遂为魏收、李延寿不取而以“西使张掖”一笔带过,留下了这个扑朔迷离的悬案。
三、对史载若干崔浩死因的再审视
封魔奴西使张掖倘确在太平真君四年,为造作石谶而去,那就为当时朝局及崔浩之狱研究提供了新的线索。在刘洁事件前后各种势力围绕皇位继嗣问题博弈的形势下,太武帝明知崔浩对封氏恶意甚深,却仍遣魔奴前往张掖运作石谶,使之可能成为拓跋晃今后的宫中心腹,当不止是因魔奴素来忠谨而已。无论如何,太武帝此举毫不顾及崔浩的感受,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说明崔浩在维护拓跋晃嗣君地位这个当时最大的政治问题上出了疵漏。
这就部分证实了《南齐书·魏虏传》下列记载的可靠性:
宋元嘉中,伪太子晃与大臣崔氏、寇氏不睦,崔、寇谮之。玄高道人有道术,晃使祈福七日七夜,佛狸梦其祖父并怒……佛狸惊觉,下伪诏曰:“王者大业,纂承为重,储宫嗣绍,百王旧例。自今已往,事无巨细,必经太子,然后上闻。”[32]
所述拓跋焘诏文,似即上引太平真君四年十一月命太子“副理万机”和五年正月“始总百揆”二诏的合一,属南朝对相关情报的综合[33];而其述诏文下达背景为崔浩、寇谦之谮拓跋晃,经高僧作法而使太武帝幡然悔悟,学界或以其得之传闻,所为无稽而疑之。现据《封魔奴墓志》提供的线索,已可断定至少“不睦”是属实的。太武帝平定河西统一北方后的大局,是要巩固统治、安定内部以争天下,而围绕张掖石谶的种种迹象,则表明其事很大程度上已聚焦于拓跋晃的嗣君地位。维护传子制一直都是北魏前期巩固专制皇权统治的焦点,其重要性已被拓跋历史上争位夺嗣的血腥变乱屡屡证明,太武帝于此体会尤深[34]。是故太平真君四年刘洁事变后,挑战拓跋晃嗣君地位的鲜卑显贵如乐平王丕等已被清除、震慑,随之突出起来的自是汉士的立场,较刘洁问谶更为重要的是崔浩代表的汉人高门的态度,太武帝极愿他们像辅佐自己一样拥护拓跋晃,看得出晃也曾努力却效果不彰。崔浩与之在宗教、用人、政见等方面的矛盾和对南征的一贯消极,加之其平生所积诸多政敌,都不利于太武帝现在认定的国策之要,从而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身家危机。
回顾长期以来的崔浩之狱研究,陈寅恪先生从胡汉关系定谳杀浩者必为鲜卑大人,非如此即无从理解此案之惨和株连之广;周一良先生则明确其导火索必为国史撰修,否则就难以说明狱起此时[35];均为拨开迷障的卓杰之论。自此以来的研究成果,多进而开掘崔浩之狱背景和所涉要素,前已指出其搜讨有得,落实为难。今以《封魔奴墓志》结合张掖石谶及其他文献所示,足见钱仲联、谷霁光、牟润孙等先生重视拓跋晃为崔浩之狱重要推手[36],确是洞见当时政局之要的卓识,同时也可为之补充若干新的认识:
一是封魔奴西使张掖造作石谶,可以视为太武帝就崔浩与太子关系发出的危险信号,这与《魏书》关于崔浩大祸将临的几次述评是相吻合的。
《魏书·释老志》载太平真君七年灭佛,与崔浩甚恶佛教“数加非毁”直接相关,时太子监国而曲为维护,且“缓宣诏书”使远近沙门“得各为计”。下文载寇谦之曾劝说崔浩:
始,谦之与浩同从车驾,苦与浩诤,浩不肯,谓浩曰:“卿今促年受戮,灭门户矣。”后四年,浩诛,备五刑,时年七十。[37]
崔浩与拓跋晃在宗教上的尚道崇佛之别,以往并不妨碍两人在太武帝旨意下合作,但灭佛性质不同,其间嫌隙至此几成你死我活的对立。寇谦之所谓“促年受戮”,正说明了封魔奴西使张掖以来崔浩所陷危机的快速发展;而史臣书“浩诛,备五刑”,亦以此为崔浩灭门之因;其着眼点都不是宗教分歧而是与拓跋晃的对立。又《魏书·卢玄传》载崔浩“大欲齐整人伦,分明姓族”,玄劝之而不纳,史臣亦评“浩败颇亦由此”[38]。同书《高允传》载崔浩曾“荐冀、定、相、幽、并五州之士数十人,各起家郡守”,拓跋晃则欲补用“先召之人”,浩“固争而遣之”。高允闻而谓人曰:“崔公其不免乎!苟逞其非,而校胜于上,何以胜济?”[39]既须“固争”,其事必在晃监国时,可见崔浩“齐整人伦,分明姓族”的一贯主张,至太平真君四年以来亦已演为与太子拓跋晃的对立。《高允传》后文又载其闻著作令史闵湛等谄媚崔浩,请以浩所撰经解与《国书》刻铭立石:
允闻之,谓曰:“闵湛所营,分寸之间,恐为崔门万世之祸。吾徒无类矣。”未几而难作。
闵湛等请以《国书》及浩所注经解勒石,立于西郊祭天坛东三里处,实由“浩赞成之,恭宗善焉”[40]。高允警告的“万世之祸”自非国史所致[41],其要乃在“分寸之间”,即其可能导向“吾徒无类矣”的胡汉矛盾激化。因而自监国以来日益与崔浩对立的拓跋晃的“善之”,只能视为崔氏处境极端险恶之徵,“未几而难作”则是史臣的验辞。考虑到崔浩狱后长期主持国史修撰的即是高允,故上引《魏书》所载高允之语,与其载寇谦所说及史臣的相关评语无不契合,又都或隐或显呈现了崔浩与拓跋晃矛盾逐渐激化之势,这说明魏收也同意这些当事人对崔浩之狱原因的看法,今人的探讨对此自不能视若无睹。
二是崔浩及其亲近汉士既与拓跋晃渐行渐远,太武帝对此发出的警告和实际举措,则是拉拢其他汉士特别是长期以来为崔浩压制的二三流门阀,封魔奴西使张掖即与此相关。
太武帝拓跋焘素来重视胡汉关系的平衡,讲究在此大框架下胡、胡和汉、汉之间的制衡。他对崔浩的重用,从登位初碍于左右权贵“排毁”搁置了两年[42],到太平真君五年太子始总百揆仍以浩为辅臣却渐走向对立,为时已长达二十年,其间推进了诸多过程也使崔浩形成了一定的势力。而其制衡之方,除依靠北族勋贵打压外[43],太武帝也非常关注并擅利用汉士之间的矛盾[44]。诛崔浩时,他曾两次对人挑明浩与其家的恩怨,其一即前引《魏书·封懿传》载其告知魔奴所以被阉,是因崔浩欲绝封氏之种,另一即《魏书·李顺传》载其赵郡平棘人,太武帝时屡建功勋,然崔浩“颇轻顺,顺又弗之伏也,由是潛相猜忌”:
真君三年遂刑顺于城西。顺死后数年,其从父弟孝伯为世祖知重,居中用事。及浩之诛,世祖怒甚,谓孝伯曰:“卿从兄往虽误国,朕意亦未便至此。由浩谮毁,朕忿遂盛。杀卿从兄者,浩也。”[45]
太武帝对封魔奴和李孝伯说此,刻意扩大勃海封氏、赵郡李氏与崔浩的嫌隙,故崔浩被诛前李孝伯已受器重多献秘计[46],封魔奴亦为给事中参与机要,均为太武帝重用崔浩鄙薄之士的体现。又《魏书·李传》载其为范阳人,幽州刺史李崇之子,为中书学生而被太武帝许为未来“朕家干事之臣”,不久即诏崔浩选中书生优者为助教:
浩举其弟子箱子与卢度世、李敷三人应之。给事高谠子祐、尚书段霸儿侄等,以为浩阿其亲戚,言于恭宗。恭宗以浩为不平,闻之于世祖。世祖意在于,曰:“云何不取幽州刺史李崇老翁儿也?”浩对曰:“前亦言合选,但以其先行在外,故不取之。”世祖曰:“可待还,箱子等罢之。”[47]
此事既“言于恭宗”,似亦为其监国时与崔浩关系走向对立的一例,太武帝用李而罢崔箱子等,同属抑浩而培扶新贵之举。
三是以崔浩平生树敌之多,其在政坛屹立不倒端赖太武帝信任。从这个角度来看,崔浩之狱不外是因国书刊石激化的胡汉对立聚于崔浩及其亲近士人,而太平真君四年封魔奴西使张掖造作石谶以来的事态,又使太武帝逐渐撤除了对之保护的结果。
《魏书·崔浩传》末史臣曰即表达了这层意思:
崔浩才艺通博,究览天人,政事筹策,时莫之二,此其所以自比于子房也。属太宗为政之秋,值世祖经营之日,言听计从,宁廓区夏。遇既隆也,勤亦茂哉。谋虽盖世,威未震主,末途邂逅,遂不自全。岂鸟尽弓藏,民恶其上?将器盈必概,阴害贻祸?何斯人而遭斯酷,悲夫![48]
所述“谋虽盖世,威未震主”,道出了崔浩倚仗太武帝方得施展的事实。“鸟尽弓藏,民恶其上”,是说鲜卑部民显贵如长孙嵩、奚斤、古弼等人,已把对崔浩建议推行之政的厌恶,归至长期重用崔浩的太武帝头上,而崔浩亦由此难为太武帝所重所护。“器盈必概,阴害贻祸”,大意也是说北方统一以后崔浩已盛极而衰,渐成巩固内部和外伐南朝国策的对立面,并把其狱起的原因归诸“阴害贻祸”。
这里所说的“阴害”,自应包括灭佛事件所杀众多沙门和连坐者之怨、崔浩平生所树胡、汉各方政敌之谮,也包括本可不刑、不死的封魔奴和李顺案之遗患,以及崔浩那些说不太清楚又肯定存在的好恶恩怨[49]。像封魔奴出勃海封氏、李顺出赵郡李氏,皆属二流士族,却又与清河崔氏存在通婚关系[50]。可见崔浩虽有浓厚的门第观念,却非一概以门第为好恶,也不能代表清河崔氏包括东武城一支的婚宦态度。崔浩对封氏的恶意是其针对一门的唯一例子,原因或与前述封氏入魏而不愿效忠的立场相关,加之慕容燕时封氏贵盛远过崔氏[51],自矜门第的少年崔浩是否曾受刺激亦未可知。拓跋代从慕容燕之附庸发展到敌国而终灭之,朝中多有慕容旧臣,有的如封氏命运坎坷,也有的像崔逞犯忌被诛[52],崔玄伯、崔浩父子作为其中倾力效忠于北魏的代表,对慕容旧臣的态度或更加严厉。这似乎也是崔浩政敌中不少皆与慕容氏特有渊源的一层原因,其中典型如刘洁祖父本是嫁给拓跋什翼犍的慕容公主之家臣,太平真君四年刘洁欲拥立的乐平王丕和暗中支持其事的乐安王范,即分别是明元帝大、小慕容夫人所生[53]。而崔浩狱中作用可疑的高允[54],父祖辈亦贵盛于慕容燕时,并与封氏为通家之好,允神䴥四年(431)被徵后迄不得用,曾为乐安王范及乐平王丕之府僚,刘洁事件后因敕授拓跋晃经而为其心腹,这也反映了太武帝当时加强东宫配置的举措[55]。而诸如此类的燕旧世家为崔浩所恶或严厉对待者,反过来或亦不直、鄙夷或妒嫉之,一有时机即加谮毁,恐怕也是人情之常和魏收所说“阴害”的组成部分。
就这样,《封魔奴墓志》不仅记录了封氏家族史的重要片断和张掖石谶的当事人,也反映了太武帝统一北方以后的政局走向,尤其是太平真君四年以来围绕嗣君问题展开的胡汉关系和门族沉浮,相关事态则可印证史籍对崔浩之狱的诸多述评,有助于说明监国太子拓跋晃确为崔浩之狱的重要推手。与之相连,太武帝末年所以感慨“崔司徒可惜”[56],拓跋晃心腹谋臣高允所以“为郎二十七年不徙官”[57],包括志文述魔奴所以不久即出宫外任而后告病至死,这一系列谜团也都因拓跋晃暴死而有了合理的解释。
[1] 陈寅恪:《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107-140页。参万绳楠:《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第十五篇关于崔浩之狱的讨论,合肥:黄山书社,1987年,第243-253页。
[2] 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之《魏书札记·崔浩国史之狱》条,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42-350页。又周先生早年在《魏收之史学》、《北朝的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等论文中早已讨论过崔浩死因,见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64-265、128-130页。
[3] 参刘国石:《近20年来崔浩之死研究概观》,《中国史研究动态》1998年第9期;张金龙:《北魏政治史》第五卷《太武帝时代下(423-452):内政与外交》第八章《崔浩被诛:国史之狱》附《学界有关崔浩死因的观点》,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345-367页。赵义鑫:《崔浩研究综述》,《德州学院学报》2019年第1期。
[4] 张季:《河北景县封氏墓群调查记》,《考古通讯》1957年第3期。
[5] 录文据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所收《魏故使持节平东将军冀州刺史勃海定公封(魔奴)使君墓誌》,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25-126页。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以为志文末“今段云迁”,“段”应作“改”。北京:线装书局,2008年,第136页。
[6] 林宝撰、岑仲勉校记、郁贤皓等整理:《元和姓纂(附四校记)》卷一《封氏》述其炎帝之后,夏时封侯于封丘,因为氏,至侍中封岌居勃海蓨县,其七世孙释为晋侍中,释孙奕为燕太尉。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50页。《新唐书》卷七一下《宰相世系表一下》封氏则述其周时失国,子孙为齐大夫,“遂居勃海蓨县”,述封岌为后汉侍中、凉州刺史。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341页。又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所收《魏故谘议封府君(柔)墓志铭》述其“八世祖仁,魏侍中”;“六世祖释,晋平州刺史领护东夷校尉”。可补诸处所载之阙。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69页。
[7] 《魏书》卷三二《封懿传》载其“曾祖释,晋东夷校尉。父放,慕容暐吏部尚书。兄孚,慕容超太尉”。其本人“仕慕容宝,位至中书令、民部尚书”;宝败后归附北魏,除给事黄门侍郎、都坐大官、宁朔将军、章安子”。所述封孚为南燕太尉,与《姓纂》所述前燕太尉封奕为封氏仕慕容氏的两位三公;又述懿官“民部尚书”,与志文述懿为“左民尚书”小异。下文即载其以奏对慕容之事疏慢被废,后复为都坐大官,进爵为侯,曾“撰《燕书》,颇行于世”。其后附传载慕容氏时封氏显宦者不少,皆足见封氏与慕容氏关系深厚。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760页。
[8] 《魏书》卷三《太宗纪》泰常二年九月癸酉条、五年五月庚戌条,卷三七《司马休之传》。第57-58、60、853-854页。
[9] 《魏书》卷三二《封懿传》,第760页。
[10] 《魏书》卷九三《恩倖王叡传》载其卒,孝文帝与文明太后亲临哀恸,“内侍长董丑奴营坟墓”。第1990页。似北魏内侍多有名某奴者,封魔奴或为其被阉入宫后之名。又, 1928年黄文弼先生在高昌故城所获文书中有一件武后载初元年卫士“安末奴等纳驼状”,今称“安末奴等纳练状”。史树青主编:《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法书大观》第11卷《晋唐写经·晋唐文书》,京都:柳原书店,1999年,第128页。又吐鲁番所出大谷文书3026号“垂拱年间征镇及诸色人名籍”中亦有“安末奴”。小田义久主编:《大谷文书集成》第2卷,京都:法藏馆,1990年,第6页。案“末奴”即“磨奴”“魔奴”,同音异译,似为胡语。
[11] 《魏书·封懿传》,第761页。《北史》卷二四《封懿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892页。
[12] 《魏书·封懿传》,其后文载封回子隆之、兴之、延之俱历官清显,隆之后为东魏北齐显贵,其子子绘等宦途畅达。第761-762页。参《北史·封懿传》载封氏后人之宦历,第892-901页。
[13] 参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墓志研究小组(裴淑兰执笔):《封孝琰及其妻崔氏墓志》,《文物春秋》1990年第4期;周铮:《河北景县封氏墓群丛考》,《文物春秋》1992年第2期;赵超:《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北朝封氏诸墓志汇考》,《中国历史文物》2007年第2期。另参卢瑞芳等:《河北吴桥北魏封龙墓及其相关问题》,《文物春秋》2005年第3期;张国华等:《唐代封祯墓志铭考释》,《文物春秋》2013年第2期。
[14]《魏书》卷一○二《西域传》载“出自玉门,渡流沙,西行二千里至鄯善为一道”;又载“鄯善国都扜泥城,古楼兰国也,去代七千六百里”。第2261页。可见玉门关至平城为五千六百里,再减去玉门关至张掖约一千五百里,得平城至张掖约四千一百里。
[15]《晋书》卷一《宣帝纪》载司马懿倍道兼行千二百里,八日而到上庸城。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5页。按此自古罕见的神速,封魔奴自平城至张掖亦须一个月可到。
[16] 如《魏书》卷三《太宗纪》神瑞二年十月丙寅诏“顷者以来,频遇霜旱,年谷不登”,遂出布帛仓谷以赈贫穷。卷四上《世祖纪上》延和三年二月戊寅诏宽徭赋,理由之一即为“遭離水旱”;太延元年六月甲午诏天下大酺礼报百神,原因是“去春小旱,东作不茂”,祈雨得应,潞县又有妇人献方寸玉印,“文曰‘旱疫平’”。卷五《高宗纪》太安五年十二月诏,“六镇、云中、高平、二雍、秦州遍遇灾旱,年谷不收,其遣开仓廩以赈之”;和平五年四月戊子“帝以旱故,减膳责躬 。是夜,澍雨大降”。第56、83、85、118、122页。帝纪及列传、诸志载此类甚多,不备举。
[17] 《魏书》卷一一二下《灵徵志下》载太延元年(435),“自三月不雨至六月,使有司偏请群神,数日,大雨”。第2956页。这是相关时间段内唯一一次自春及夏的旱灾,然有司遍祷数日而雨,事与志文不合。
[18] 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所录《魏故使持节征虏将军华州诸军事华州刺史丘公之墓志》述其“少质缨资,冠华藻望。高祖孝文帝皇帝猥以照重,七岁之年,擢为内行内小”。第267页。是“内行内小”亦为优宠勋贵子孙之职,魔奴没入掖庭,志文述其历经磨难“调为”此职,渐为近侍而获亲信。
[19] 《魏书·封懿传》载其西使前为“中曹监”,第761页。《北史·封懿传》同,第892页。“中曹监”即宫中某曹主管,魔奴必亦积年方得而位秩不高。
[20] 《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载太和中官品建威将军第四品中,给事中第三品上,中曹监或与诸局监类,则为从五品中,第2981-2982、2985页。
[21] 周铮《封魔奴墓志考释》以西使张掖在文成帝和平五年(464),《北朝研究》1991年上半年刊。赵超《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北朝封氏诸墓志汇考》一文驳之,认为志文所述西使张掖时间待定。
[22] 志文述魔奴太和七年(483年)卒年六十八,则其生年当在明元帝泰常初(416或417年),至泰常五年罹家难被阉入宫时年仅四、五岁,太武帝灭北凉时魔奴二十二、三岁。志文又述魔奴母郎氏,为其父“凉明威将军”郎和过继其四从兄郎鉴之女,郎和所仕之“凉”是南凉、西凉还是北凉,以及郎氏如何嫁给魔奴父太原王国左常侍封勗之曲折,今已不得而知。
[23] 参许容监修、李迪等撰、刘光华等点校整理:《(乾隆)甘肃通志》卷六《山川二》甘州府条、卷一二《祠祀》甘州府条。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300-303、529-533页。
[24] 《三国志》卷三《魏书·明帝纪》青龙三年十一月丁酉条裴注引干宝《搜神记》、孙盛《魏氏春秋》、习凿齿《汉晋春秋》,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06页;《宋书》卷二七《符瑞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781页。
[25] 津田资久《曹魏符瑞与司马懿的政治地位》一文以为魏晋以来张掖石谶“皆有关后继者人事”。《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回顾与探索——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第九届年会论文集》,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192-202页。胡晓明《曹魏玄石图、河图与古今河图之争》则指出魏晋以来张掖石谶实为“圣王出世,或新的圣主诞生的征兆”。《理论月刊》2016年第12期。
[26] 《魏书》卷一一二下《灵徵志下》,第2954-2955页。上引文中的“丘池县”,或即三国志裴注引《汉晋春秋》佚文所述的“氐池县。近见河西学院刘森壵《边地传统与朝中秩序:张掖石瑞的文本、逻辑、场景》一文,以为魏晋以来张掖石谶所出不在同一位置,大抵皆取遍布河西走廊南山之岩画图像附会而来,可备一说。《中古时期的河西走廊与丝路文明高峰论坛论文集(2023年7月)》,第102-122页。
[27] 《魏书》卷四下《世祖纪下》载太延五年灭北凉,六年六月丁丑改年太平真君。卷一一四《释老志》载太平真君之号出于寇谦之,真君三年太武帝亲至道坛受符录,“自后诸帝每即位皆如之”,第93、3053页。
[28] 参楼劲:《汉魏以来凉州所出的若干符谶》,收入所著《六朝史丛札》,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第101-114页。
[29] 《魏书》卷二八《刘洁传》第688-689页。《宋书》卷九五《索虏传》载此次拓跋焘亲征柔然,“大败而还,死者十六七。不听死家发哀,犯者诛之”。第2338页。参何德章《北魏太武帝朝政治史二题》,《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十七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6-59页。
[30] 《魏书》卷一七《明元六王传·乐平王丕传》载其明元帝慕容夫人所生,帝“以丕长,爱其器度,特优异之”。曾梦登白台,有觊位意,太平真君四年北伐为西道主将,归途中“坐刘洁事,以忧薨”,其亲信日者董道秀弃市。同卷《乐安王范传》载其后以“刘洁之谋,范闻而不告,事发,因疾暴薨”。事在真君八年八月,范为此次北伐的东道主将。又卷四下《世祖纪下》载真君四年伐柔然不利,“镇北将军封沓亡入蠕蠕”;五年二月辛未,“中山王辰等八将以北伐后期,斩于都南”。卷二四《崔玄伯传》载其弟徽曾为乐安王范副将,行乐安王傅,“真君四年卒,谥曰元公,士类无不叹惜”。“叹惜”语甚可怪。第413-415、102、96、97、624页。是刘洁事件牵连甚广,处理陆续达五年,足见拓跋焘穷究此案的态度。
[31] 《魏书》卷四下《世祖纪下》。第96-97页。其前文载延和元年(432)正月丙午,“立皇子晃为皇太子,谒于太庙,大赦,改年”。第80页。
[32] 《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983-984页。释慧皎撰、汤用彤校注、汤一玄整理:《高僧传》卷一一《习禅·宋伪魏平城释玄高传》亦载此事而述玄高为晃之师,并称“时崔皓、寇天师先得宠于焘,恐晃纂承之日夺其威柄,乃谮”云云。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411-412页。
[33] 《宋书》卷九五《索虏传》亦载此诏而文多不同,第2337-2338页。
[34] 参赵翼:《廿二史劄记》卷一五《后魏多家庭之变》条,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7年,第196页。围绕传子制的争斗杀伐自拓跋力微以来已极严重,明元帝末拓跋焘“太子”地位的确立,以及太武帝末拓跋晃暴死,帝被弑至文成帝嗣位,均有波澜曲折。参李凭:《北魏平城时代》第二章《太子监国》,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76-92、114-119、120-137页;
[35] 张金龙考订《国记》刊石立于天郊东三里,在太平真君九年六月到十年三月间,与十一年六月崔浩狱起间隔一年多。所著《北魏政治史》册四,第323-329页。
[36] 钱仲联《读北魏书崔浩传书后》指出“浩之死,太子晃似阴主之”。《当代学者自选文库·钱仲联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23-28页。谷霁光《崔浩国史之狱与北朝门阀》以崔浩竭尽伸张旧门权力,直接与拓跋晃发生冲突为狱起首因。《谷霁光史学文集》第四卷,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52-166页。牟润孙《崔浩与其政敌》则述“能为浩之敌,且足以致浩于死地者,盖为景穆太子晃”。收入所著《注史斋丛稿》,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80-93页。
[37] 《魏书》卷一一四《释老志》,第3033-3035页。
[38] 《魏书》卷四七《卢玄传》,第1045页。
[39] 此与以下引文俱见《魏书》卷四八《高允传》,第1069-1070页。《资治通鉴》卷一二五《宋纪七》文帝元嘉二十七年四月条载崔浩之狱亦及此事,胡注述拓跋晃欲用的“先徵之人,谓游雅、李灵、高允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839页。案胡注以拓跋晃“先召之人”为神䴥四年徵士,恐误。
[40] 《魏书》卷三五《崔浩传》,第825页。
[41] 《魏书》卷四八《高允传》载其屡次对太武帝说倘仅国书不典,崔浩罪不至死。第1071页。是高允认为崔浩修撰国史虽“犯触”忌讳而罪不致死。
[42] 《魏书》卷三五《崔浩传》,第815页。
[43] 如《魏书》卷二五《长孙嵩传》载崔浩主张西伐赫连夏,“嵩等固谏不可。帝大怒,责嵩在官贪污,使武士顿辱。寻迁太尉”。同书卷三八《王慧龙传》载崔浩美其其太原王氏正宗,司徒长孙嵩“言于世祖,以其叹服南人,则有讪鄙国化之意。世祖怒,召浩责之,浩免冠陈谢得释”。第644、875-876页。
[44] 《魏书》卷三五《崔浩传》载浩自恃其家世显贵,常侮同宗崔颐、崔模,“世祖颇闻之,故诛浩时,二家获免”。第827页。崔浩之狱太武帝特诏不坐者不少,皆其素来关注汉士间矛盾而区别对待之证。
[45] 《魏书》卷三六《李顺传》,第833页。
[46] 《魏书》卷五三《李孝伯传》载李顺荐言,太武帝“委以军国机密,甚见亲宠。谋谟切秘,时人莫能知也”。第1167-1168页。
[47] 《魏书》卷四六《李传》,第1039页。所述卢度世父为崔浩外兄卢玄,李敷之妇为崔浩弟女,高佑为高展之孙,高允从祖弟。
[48] 《魏书》卷三五《崔浩传》,第827-828页。
[49] 参何兹全:《崔浩之死》,《文史哲》1993年第3期。
[50] 赵超《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北朝封氏诸墓志汇考》一文述封氏墓志所示通婚家族,有范阳卢氏、博陵崔氏、陇西李氏、清河崔氏、京兆韦氏、安定梁氏及当时位高权重的娄氏、斛律氏及范阳祖氏等。逯耀东《拓跋氏与中原世族的婚姻关系》则述清河崔氏与范阳卢氏、太原王氏、陇西李氏、赵郡李氏均有通婚关系。见所著《从平城到洛阳:拓跋魏文化转变的历程》,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03-207页。
[51] 《魏书》卷二四《崔玄传》载其父潛仕慕容暐,为黄门侍郎;玄伯慕容垂时为吏部郎、尚书左丞、高阳内史。第620页。
[52] 《魏书》卷三二《崔逞传》载其清河东武城人,慕容暐时举上计掾,补著作郎,撰《燕记》。迁黄门侍郎……慕容垂灭翟钊,以为秘书监。慕容宝东走和龙,为留台吏部尚书。及慕容驎立,逞携妻子亡归太祖”。甚受重用,曾录尚书三十六曹,以复书东晋称“贵主”被诛,拓跋珪不久悔之。第757-758页。
[53] 《魏书》卷二八《刘洁传》、卷一七《明元六王传》序,第686、413页。
[54] 参仇鹿鸣:《高允与崔浩之死臆测——兼及对北魏前期政治史研究方法的一些反思》,《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第3期。
[55] 《魏书》卷三二《高湖传》、卷四八《高允传》,第751、1067-1068页。
[56] 《魏书》卷四下《世祖纪下》载李孝伯疾笃,帝“谓左右曰:‘李宣城可惜。’又曰:‘朕向失言,崔司徒可惜,李宣城可哀。’”第107页。其时应在正平元年六月拓跋晃死后,所谓“可哀”亦极可回味。
[57] 《魏书》卷二三《崔玄伯传》载崔浩狱时,“高允受敕收浩家”,得玄伯早年之诗。卷四八《高允传》载允自神䴥四年为中书博士,不久迁侍郎,间修国史或为诸王府僚,因侍讲为东宫谋士,崔浩之狱时太武帝“敕允为诏”处以族诛,后文载其文成帝时形同搁置,“为郎二十七年不徙官”,至和平年间始特擢中书令。第624、1071、1076页。高允为拓跋晃心腹及其在崔浩之狱中的作用,或即其此后久不迁官之因。又《魏书·崔浩传》载其“伏受赇”,《宋书·柳元景传》载崔浩族诛或因谋反,皆可以狱中刑求释之。
原载:《中国文化》2023年第3期
编辑:刘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