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
罗安宪教授讲《道德经》
(三十七)
在开始讲解前,罗安宪教授首先对《道德经》篇章结构及老子哲学观念体系进行了说明。《道德经》从第一章到第三十七章是道篇,是上篇,从第三十八章到第八十一章是德篇,是下篇。而本章便是上篇的最后一章。关于《道德经》的分章,老子在作《道德经》的时候也许没有分章,现在的分章,一般认为是后人所为。《道德经》全篇分为八十一章,也有其含义在其中,因为在人们心目中九是最大的数,九乘九便是八十一。而上篇本来应是三十六章,三十六是九的四倍,下篇应该是四十五章,四十五是九的五倍,这样便将八十一分为了四个九与五个九,此种分章的含义为天是四而地是五,因为上篇代表的是天,下篇代表的是地。所以这样分章的一个结果是上篇三十六章,下篇四十五章。而天为阳,地为阴,天为君,地为臣,作为阳其数应为单数,而作为阴其数应为偶数,但刚才的划分方法显然是与此阴阳关系、天地关系、君臣关系不相符的,所以下篇就给一个数给上篇,于是就出现了上篇三十七章,下篇四十四章这样的一个结果。
现在存在一种说法认为,从第一章到第三十七章是讲道的,第三十八章到第八十一章是讲德的,但罗安宪教授认为这样一种讲法并不完全符合事实,因为在上篇中讲道但也讲德,在下篇中讲德但也讲道。所以道德经的上篇谓道篇、下篇谓德篇不是因为上篇讲道下篇讲德,而是与第一章与第三十八章有关。第一篇第一个字为“道”,“道可道”,故而叫做道篇,第三十八章第二个字是“德”,“上德不德,是以有德”,所以称作德篇,整体上称作《道德经》。
第三十七章提出来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无为而无不为。罗安宪教授提出老子哲学中贯穿七个核心观念,分别为道、德、自然、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虚静、柔顺。无为而无不为是老子哲学的核心观念,它在《道德经》文本中一共出现了两次,第一次为本章,第二次为第四十八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常常无所为但能达到的结果反而是无所不为。这是在讲理论。有人提出说老子有着阴谋论,表面上什么都不做,但实际上内心有着种种计较,老子所强调的并非无为,而是无不为,认为无为只是一个手段,要通过无为达到无不为。这样的理解在罗安宪教授看来都是对老子的误解。罗安宪教授认为,老子虽然讲无为,但无为并不是老子第一层级的观念。其第一层级的观念是道、德,第二层级的观念是自然,第三层级的观念才是无为,“无为而无不为”是“无为”的延伸说法。同时,老子的“无为”也并非简单的不做事。
虽然“无为”一词在《道德经》中共出现了13次,但“无为”是从属于“自然”的,而“自然”是从属于“道”的。罗安宪教授认为,老子及道家哲学是提倡“道德”的,对于一个真正讲“道德”的人来说,甚至都不需要讲“自然”,一个真正“自然”的人,不需要讲“无为”。没有“道德”、“自然”才不得不讲“无为”,老子希望我们通过“无为”达到“自然”,通过“自然”而守住“道”。这是老子的思想逻辑。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化”与“欲”相对应,只有人才有欲望,这也正证明了“万物”所指为“万民”。罗安宪教授指出,此一句为省略语,“作”为兴起、发作之义。前文讲到“万物将自化”,万民会自化,可是可能的情况是大部分人自化,但仍有一小部分人没有自化,这样他们的欲望会进一步兴起发作。对于这一小部分人应该如何呢?老子提出“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吾”指的便是最高统治者、圣人。罗安宪教授认为此句有两个关键词,一为“镇”,镇压之意,“镇压”是以大对小,以一强大的威力作为前提,一为“无名之朴”,“无名之朴”正是“道”,第一章讲“无名,天地之始”,“道”无以名状,而“道”又是原初性的,故而“道”也是“朴”,所以“无名之朴”正是“道”。
我们提倡诵读经典。诵读经典,是要大声地“读”,而不是无声地“看”。古人强调读书,不是看书。在读书过程中,眼睛、嘴巴、耳朵、心灵,全部投入其中,是全身心地投入,是与古代先贤精神上的沟通与交流。诵读经典,不仅可以增长智慧,开拓视野,还可以涵养气质,陶冶情操。特别是在身体与思想的养成阶段,诵读经典、熟悉经典,对于人格的养成,具有重要的、无可限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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