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11月22日国家消防救援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消防监督司一级指挥长王天瑞谈及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时指出,施工人员无知且无畏,施工队伍是临时拼凑的“草台班子”,缺乏专业资质。
工人不了解工序可能产生的静电危害,也不清楚施工过程中逸散气体的危险性,因此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冒险作业。事故发生后,他们甚至未通知楼上人员及时疏散,导致这个300平方米的冷库施工区域发生了重大人员伤亡。
如果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时间较长,且所在企业新盖扩建项目较多,那么您可能会发现这样的承包商“草台班子”其实不少。因为当下大部分工程承包商在获得项目后,要么是联系熟悉的工头带人,要么是去劳务市场临时聘请人员,很少有承包商全部使用自己的员工。毕竟,在建筑工程不景气时,维持一支庞大的员工队伍成本高昂。
正因如此,不少甲方企业在项目招投标前,除了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审查承包商资质外,还会关注承包商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社保购买情况,担心这些管理人员也是临时找的。同时,还会要求承包商提供所有人员的保险购买凭证,以防万一施工期间发生严重事故,承包商无力赔偿,导致家属找甲方麻烦。
对于这些“草台班子”,如果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不过硬、责任心不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那么不仅会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还会留下质量隐患,甚至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比如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说到这里,笔者不禁想起一年前去某个消防施工现场检查时,曾随机询问两位正在车间施工的承包商施工人员:“师傅,请问你们是哪个公司的人?”那两位师傅沉默了半天,然后才告诉我:“我也不知道是哪个公司的,我是村里某某叫过来干活的……”
这就是现实,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在这种现实下,能够主动承担自身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承包商寥寥无几(中大型承包商除外)。相反,作为甲方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来自承包商的管理压力无形中增加了。稍有不慎,就可能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些不可接受的事件,如违规动火、违规高处作业等引发的事故。
君不见有多少企业的重特大火灾事故,都是承包商搞出来的事儿啊!
然而,要改变这一现状并不容易。归根结底,还是“成本”问题。对于承包商而言,“草台班子”模式性价比最高。毕竟没有确定性的项目,就没有长期用工的需求。但一旦有项目,他们很容易就能找到人施工。
另外,如果你玩抖音,你就会发现有人在变相“出借”企业资质,这些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评价、工程设计、施工等。他们的操作手法通常是在当地注册“分公司”,然后凭借自己的资源去获取项目,再找人施工。而“总公司”则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这种“躺赚”方式也催生了不少“草台班子”。
总之,“草台班子”现象是当前建筑工程、技术咨询领域中的一个严重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因此,对于甲方(发包方)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而言,能够做的也只是尽最大努力把好承包商的入门关,落实法律法规中有关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条款,督促承包商落实自身安全责任,最大限度地规避甲方的安全风险,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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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汤不换药:从改叫“安全总监”说起!(阅读10w+,含转载)
出品:EHSWEEKLY编辑部
编辑:喜儿 | 审核: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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