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当你读到诗的时候,你会感受到诗的质感,那种诗中特有的悸动

文化   2024-10-04 19:06   江苏  


诗之谜
文/博尔赫斯 译/陈重仁

首先,我要明白地告诉各位可以从我身上得到什么——或者说呢,不能得到什么。我觉得我在第一场演讲的标题上犯了一点小错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场演讲的标题是“诗之谜”,而整场演说的重点就在这一个“谜”字上。所以你或许会觉得这个谜是最重要的。更糟的是,你或许会认为我自己误以为已经找到了阅读谜题的正确方法。事实上我没有什么惊世的大发现可以奉告。我的大半辈子都花在阅读、分析、写作(或者说试着让自己写作)以及享受上。我发现最后一项其实才是所有之中最重要的。至于享受人生方面,得到的最后结论是我要在诗中“小酌”一番。的确,每次面对空白纸张的时候,总会觉得我必须要为自己重新发掘文学。只不过无论如何我是无法回到过去了。所以,正如我说过的,我只有满腔的困惑可以告诉你。我已经快要七十岁了。我把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都贡献给了文学,不过我能告诉你的还是只有困惑而已。

伟大的英国作家与梦想家托马斯·德·昆西写过——他的著作有十四巨册,篇幅长达几千页——发现新问题跟发现解决老问题的办法比较起来,其实是同样重要的。不过尽管如此,我还是无法告诉你解决问题的办法;我只能给你提供一些经年累月的困惑而已。而且,我为什么需要担这个心呢?哲学史为何物?哲学不过是一段记录印度人、中国人、希腊人、学院学者、贝克莱主教、休谟、叔本华,以及所有种种困惑的历史而已。我只不过想与你分享这些困惑。


托马斯·德·昆西

我只要翻阅到有关美学的书,就会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我会觉得自己在阅读一些从来都没有观察过星空的天文学家的著作。我的意思是说,他们谈论诗的方式好像是把诗当成一件苦差事来看待,而不是诗应该要有的样子,也就是热情与喜悦。比方说吧,我是满怀着崇敬的心情来拜读贝内德托·克罗齐在美学方面的著作,而我也曾做过这样的定义,诗和语言是一种“表达”(expression)。现在,如果我们想到某种东西的表达方式,接下来我们就又会回到形式与题材的老问题上了;而如果我们想到的刚好又不是特定事件的表达,那么能带给我们的就真的是微乎其微了。所以我们慎重地接受了这样的定义,然后才开始尝试其他的可能。我们尝试了诗;我们也尝试了人生。而我也可以很肯定地说,生命就是由诗篇组成的。诗并不是外来的——正如我们所见,诗就埋伏在街角那头。诗随时都可能扑向我们。

现在,我们很容易就会陷入一个常见的误解。比如说,我们会觉得,如果我们读的是荷马,或是《神曲》,或是弗雷·路易斯·德·莱昂,或是《麦克白》的话,我们就是在读诗了。不过,书本只不过是诗的表达形式而已。

我记得爱默生曾经在某个地方谈过,图书馆是一个魔法洞窟,里面住满了死人。当你展开这些书页时,这些死人就能获得重生,就能够再度得到生命。

谈到贝克莱主教(请容我提醒各位,他可是预言美国将会壮大的先知),我记得他曾经写过,苹果的味道其实不在苹果本身——苹果本身无法品尝自己的味道——苹果的味道也不在吃的人嘴巴里头。苹果的味道需要两者之间的联系。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一本书、一套书,或许一座图书馆身上。究竟书的本质是什么呢?书本是实体世界当中的一个实体。书是一套死板符号的组合。一直要等到正确的人来阅读,书中的文字——或者是文字背后的诗意,因为文字本身也只不过是符号而已——这才会获得新生,而文字就在此刻获得了再生。

我现在想到了一首大家都知道的诗;不过或许你们从来都没注意到,这首诗其实有点奇怪。完美的词藻在诗中看起来一点都不奇怪;它们看起来好像都很理所当然。所以我们很少会感激作家们经历过的痛苦。我想到了一首十四行诗,这首诗是一百多年前住在伦敦的一位年轻人写的(我想他就住在汉普斯坦吧!),这名年轻人就是约翰·济慈,他后来死于肺病。而这首诗就是他最有名,或许也是他最广为人知的十四行诗:《初读查普曼译〈荷马史诗〉》(On First Looking into Chapman’s Homer)。我在三四天前构思这场演讲的时候想到了这个点子——这首诗奇怪的地方在于内容写的就是诗的经验。你一定会背这一首诗,不过我还是要各位再听一次这首诗最后几行是如何的波涛汹涌、如雷贯耳:

之后我觉得我像是在监视星空

一颗年轻的行星走进了熠熠星空,

或像是体格健壮的库特兹他那老鹰般的双眼

盯着太平洋一直瞧——而他所有的弟兄

心中都怀着荒诞的臆测彼此紧盯——

他不发一语,就在那大然山之巅。


我们在这里就有了诗意的体验。乔治·查普曼是莎士比亚的好朋友,也是他的死对头,他当然已经作古了,不过就在济慈读到他所翻译的《伊利亚特》或是《奥德赛》的时候,突然间他又活了过来。我想莎士比亚在写到以下这几句诗的时候,他心中想到的一定是乔治·查普曼(不过我并不是研究莎士比亚的专家,我也不敢确定):“是否他的伟大诗篇声势壮盛,/要前去掠劫你这稀世之珍?” 

这首诗里头有一个字对我而言相当的重要:《初读查普曼译〈荷马史诗〉》。我想,“初”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最为受用。在我阅读济慈这几行巨力万钧的诗句时,我在想或许我只是忠于我的记忆而已。或许我从济慈的诗里头所真正得到的震撼,远远来自我儿时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记忆,那是我第一次听到父亲大声朗读这首诗时的印象。

事实上,诗与语言都不只是沟通的媒介,也可以是一种激情,一种喜悦——当理解到这个道理的时候,我不认为我真的了解这几个字,不过却感受到内心起了一些变化。这不是知识上的变化,而是发生在我整个人身上的变化,发生在我这血肉之躯的变化。

我们回到《初读查普曼译〈荷马史诗〉》这首诗的文字上,我想济慈在读过《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等多本大部头的著作之后,他是否也感受到了这股震撼。我认为第一次阅读诗的感觉才是真实的感觉,之后我们就很容易自我沉溺在这样的感觉中,一再让我们的感官感受与印象重现。不过就正如我所说的,这种情形有可能是单纯的忠于原味,可能只是记忆的恶作剧,也可能是我们搞不清楚这种热情是我们现在有的,还是从前就感受过的。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每一次读诗都是一次新奇的体验。每一次我阅读一首诗的时候,这样的感觉又会再度浮现。而这就是诗。


詹姆斯·惠斯勒作品

我曾经读过一个故事,美国画家惠斯勒有一次到了巴黎的咖啡馆,那边有人正在讨论遗传、环境、当代政治局势等会影响艺术家之类的论点。惠斯勒这时开口说话了:“艺术就这么发生了。”也就是说,艺术本身有一些神秘的成分。而我就要用一种全新的观点来诠释他的论点。我会这么说:每当我们读诗的时候,艺术就这么发生了。这样的说法或许会一笔抹煞掉大家界定经典作品的条件,像是经典作品一定要历经时间的锤炼,一定要流传久远,而读者也一定永远可以从中找寻到美。不过我希望我在这点真的是搞错了。

或许我要先简短地为各位介绍一下书籍史。就我记忆所及,希腊人并没有充分地使用书籍。当然,当时大多数人的伟大导师都不是伟大的著作家,而是演说家,这是事实。想想看毕达哥拉斯、基督、苏格拉底,还有佛陀等人吧!不过既然我都已经提到了苏格拉底,我想我就顺便讨论一下柏拉图吧!我记得萧伯纳说过,柏拉图是创造出苏格拉底的剧作家,就像是那四位福音传教者创造出耶稣一样。这样的说法或许有点夸大,不过还是有一定的真实性。在柏拉图的《对话录》当中,他用一种相当轻蔑的态度来讨论书籍:“书是什么东西?就像是一幅画,书好像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生物;不过,如果我们问它问题的话,它是不会回答的。然后我们就认为它已经死了。”为了要让书本起死回生,他创造了柏拉图的对话录——很高兴这是为我们而做的——这本书也预先解决了读者的困惑与疑问。

不过我们或许也会说,柏拉图对苏格拉底是怀有殷切渴望的。就在苏格拉底死后,柏拉图常会自言自语地说:“要是苏格拉底的话,他会对我这个问题说些什么呢?”然后,为了再次回顾这位他所挚爱的大师的声音,他才写下了这些对话录。在有些对话中,苏格拉底代表的是真理。但在其余的对话中,柏拉图会刻意夸大他许多的情绪。有些对话并没有结论,因为在柏拉图写下这些对话的时候,他都还在思考;当他写下第一页时,还不知道最后一页的结论呢!他放任思绪漫游,而且也让这样的情绪戏剧化地感染到其他人身上。尽管苏格拉底已经饮鸩自尽了,不过我想柏拉图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营造出苏格拉底还在他左右的幻象。我觉得这种说法是真的,因为在我的生命当中也曾深受多位大师亲炙。我很骄傲能够成为他们的门生——我也希望自己是个合格的好学生。每当我想到我的父亲,想到伟大的犹太裔西班牙作家拉斐尔·坎西诺斯-阿森斯,当我想到马塞多尼奥·费尔南德斯的时候,我也会想要听到他们的声音。有的时候我还会训练自己模仿他们的声音,为的就是自己也能够拥有跟他们一样的思考方式。他们总是与我同在。

我还有另外一句名言,这是一位教堂神父说过的话。他说,把一本书交到一个无知的人手中,跟把剑交到小孩子的手中是一样的危险。所以说,对古代的人来说,书只不过是暂时的替代品而已。在塞内加许多的书信当中,有一封是他向大图书馆抗议的信;很久以后,叔本华也写到,很多人误以为买了一本书也就等于买了整本书的内容了。我有时候看到家中的藏书,会觉得在我把这些书全部读完之前,我恐怕早就已经翘辫子了,不过我就是无法抗拒继续购买新书的诱惑。每当我走进书店找到一本与我的兴趣有关的书——比如说有关古英文或是古斯堪的纳维亚的诗文——我就会对自己说:“我不能买这本书,真可惜,因为家里早已经有一本了。” 

同样是古代哲人,东方哲学家对于书本却有另一套不同的看法。东方有一种天书(Holy Writ)的观念,也就是一些由神明写成的书;也因此有了《古兰经》、《圣经》等种种这样的书籍。套用施本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一书讨论过的实例,我也要举《古兰经》为例来讨论。如果我没搞错的话,记得伊斯兰教神学家认为《古兰经》早在世界诞生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古兰经》虽然是以阿拉伯文写成的,不过伊斯兰教徒却认为《古兰经》的存在还在语言之前。当然,我也读到过这样的说法,这一派人士不认为《古兰经》是上帝亲笔所写,而认为《古兰经》具体呈现出所有上帝的特质,即他的正义、他的慈悲,以及他所有的智慧都可以在书中找到。

随后,这种天书的观念也传入了欧洲——我想,这样的观念也不完全是错误的。萧伯纳有一次被人问道(我好像常常引述他的事迹),《圣经》究竟是不是圣灵的作品呢?萧伯纳回答:“我觉得圣灵写过的书不只是《圣经》而已,而是所有的书。”当然啦,圣灵要写下所有的书是很难的——不过,我认为所有的书的确都值得你来阅读。我想,荷马在与灵感交谈的时候也是这个意思。这也是希伯来人与弥尔顿的观念,他们认为圣灵的殿堂是如此的圣洁,也是人类纯真的心灵所在。在我们比较不那么绮丽的神话里头,我们谈到了“下意识”(subliminal self),也就是“潜意识”(subconscious)。当然了,跟缪斯女神或是圣灵的文字相比,这些文字是有点粗野的。我们仍然要忍受我们当代的神话。因为其实这些文字在本质上都是相同的。


萧伯纳

我们现在要谈论“经典”(classics)的概念。我必须承认,我认为书本并不真的是重要到需要我们精挑细选,然后还要我们迷迷糊糊地崇拜。不过书本真的是美的呈现。而书本也真的需要如此,因为语言是永远不断在变更的。我个人非常着迷于字源学,而我也要提醒各位一些非常有意思的字源(我非常确定各位懂得的字源学知识一定比我来得多)。

比方说,在英文里头有一个动词叫做“嘲笑”(to tease)——这是相当调皮的字。这个字代表的是一种玩笑。在古英文里头,tesan这个字的意思是“用剑伤害别人”,在法文里,navrer的意思是“用剑刺穿别人的身体”。接下来我们要讨论另外一个古英文字preat,你可以在《贝奥武甫》开头的第一句找到这个字,这个字的意思是“一群愤怒的群众”——也就是说,这个字就是“威胁”(threat)的来源了。如此一来,字源就可以如此无止境地循环下去了。

不过现在就让我们来讨论一些特殊的诗句吧。我从英文里举例的原因是我个人对英国文学有特别的喜好——当然啦,尽管如此,我对英国文学的知识还是有所局限的。英文里头有例子:诗自己创造出自己。例如,我并不认为“生命的终止”(quietus)以及“锥子”(bodkin)这两个字有多美;相反的,我会说这两个字还有点粗俗呢。不过,只要我们想到这一句话,“而此时他自己尽可以自求解脱/只需一把小小的匕首”(When he himself might his quietus make / With a bare bodkin),我们又会想到哈姆雷特说过的那一番伟大的话了。因此,这些文字之所以为诗,是因为文字背后的情境——这些字眼在现代大概都没有人敢用了,因为这些字现在都成了大家喜欢引用的名言。

不过我们也有其他的例子,或许这几个例子还要更简单一些。就让我们引用一本全世界最有名的书的标题:《匪夷所思德拉曼查绅士堂吉诃德》。Hidalgo这个字在今日的涵义或许有它一定的威严,不过塞万提斯写下这个字的时候,hidalgo这个字的确代表了“乡间绅士”的意思。至于堂吉诃德这个名字,其实是相当滑稽的,就像狄更斯小说里头的许多角色一样:匹克威克(Pickwick)、史威乐(Swiveller)、瞿述伟(Chuzzlewit)、退斯特(Twist)、史魁而(Sguears)、愧而普(Quilp),如此种种。接着我们会看到“德拉曼查”(de la Mancha)这几个字,这几个字出现在诗文当中听来或许会有点诗意,不过在塞万提斯写下这 几个字的时候,他的用意或许是要让这几个字听起来有点像是“来自堪萨斯的堂吉诃德”这样的感觉(如果在座有人是来自堪萨斯的,我向你致歉)。这样子你应该可以了解这些字的意思有了多大的改变,还有这些字也因此变得多么尊贵了吧。你也看到一个奇怪的事实:也就是因为塞万提斯这个老兵作家开了“拉曼查”(La Mancha)这么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现在却使得“拉曼查”成了文学史上流传最为久远的字眼之一。

我们现在来举另外一个诗也面临了改变的例子。我现在想到的是一首由罗塞蒂所写的十四行诗,这首诗的标题名叫《涵盖一切》(Inclusiveness)。因为比较不那么美,所以也比较没那么受人注目,这首诗是这么开头的:

男人注视沉睡中的小孩时在想些什么?

而这张脸注视父亲冰冷的脸又在想些什么?

或许他是忆起母亲亲吻他的双眸,

在他父亲追求母亲的时候,她的吻该有多柔?


电影的问世也教导了我们迅速跟随影像的本事,所以我想这几行诗在今日读来,或许还比八十年前刚完成的时候更为鲜明吧。在第一行诗里头,“男人注视沉睡中的小孩时在想些什么?”我们看到了一位父亲俯身注视沉睡中小孩的脸。在第二行里头,就像是在一出好电影里我们会看到的影像转换技巧一样:我们看到了孩子的脸俯在面生的父亲脸上。或许我们近来在心理分析领域的研究让我们对这几行诗更为敏感吧:“或许他是忆起母亲亲吻他的双眸/在他父亲追求母亲的时候,她的吻该有多柔?”当然,在这里我们可以感受到英文母音的温柔,像是“沉思”(brood)、“追求”(wooed)这几个母音的美感。“追求”这个字的美感就在字面的本身——不在于“追求她”,就单单只是“追求”而已。这个文字本身就已经余韵无穷了。

不过也有其他形式的美。我们就举一个曾经相当普遍的形容词吧。我不懂希腊文,不过我觉得希腊文真的很oinopa pontos,翻译成普通英文的话就是“暗酒色的大海”。我料想“暗”(dark)这个字是为了要让读者更容易明了才偷偷放进来的。

或许这句话的翻译应该是“如酒般的大海”,或是其他类似的意思。我可以确定荷马(或是其他许多记录荷马的作家)在写下这句话的时候,他们脑子里想的就是大海;这个形容词用得相当直接。不过到了现代,在我们尝试过了这么多花哨的形容词之后,如果我或是任何一位在座的仁兄也写了“暗酒色的大海”这样的一首诗,这就不只是重复希腊人当初写过的诗了。相反的,这就是重返传统了。当我们讲到“暗酒色的大海”的时候,我们想到的是荷马以及他和我们之间长达三千年的差距。所以尽管写下的字或许有所雷同,不过当我们写下“暗酒色的大海”这样的诗句时,我们其实还是写了一些跟荷马当初完全不同的东西。

照此说来,语言是会转变的;拉丁人都知道这一点。而且读者也在转变。这就带领我们回到了希腊人一个古老的隐喻——这是一个比喻,或许也是一个事实,就是没有人能够把脚放到同样的河水里头两次。我想,这里面是有点恐惧的成分在。一开始我们很容易会想到河流是流动的状态。我们会想:“当然啦,河水一直都在流动,因此河水也一直都在改变。”接下来,我们心中可能会涌现一股畏惧,我们感受到了我们也在改变——我们跟河水一样也一直都在改变,也很容易幻灭。


勃朗宁

无论如何,我们都毋须太过担心经典作品的命运,因为美是永远与我们同在的。我要在此引用另外一首由勃朗宁写的诗,他在现代或许已经是一位遭到大家遗忘的诗人了。他说道:

就当我们处在最安逸的时刻,

我们会感受到一股夕阳般的温暖,

一种对花钟的遐想,有人过世了吧,

就像是欧里庇得斯悲剧中歌舞团的结尾一样。


这首诗的第一行就已经充分地告诉了我们:“就当我们处在最安逸的时刻……”也就是说,美就在身边围绕着我们。或许是以电影的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或许是以某种通俗歌曲的形式;我们甚至可以在伟大或是知名作家的作品中找寻到这种感觉。

既然我刚刚提到了一位教导过我的已逝大师拉斐尔·坎西诺斯-阿森斯(这好像已经是你们第二次听到他的名字了;我自己也不太清楚为什么现在没有人读他的作品),我记得坎西诺斯-阿森斯写过一首很棒的散文诗,他在诗中请求上帝保佑他,把他从美中拯救出来,因为,他如此说道:“这个世界已经有太多的美了。”他觉得美已经征服世界。虽然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是不是个快乐的人(我希望自己在六十七岁人生成熟的年纪达到真正的快乐),也依然觉得美的确环绕着我们。

一首诗是不是出自名家之手,这个问题只对文学史家显得重要。为了方便讨论的缘故,让我们假设我已经写下一行相当美的诗;让我们就以此为前提来讨论吧。一旦我写下这一行诗,这一行诗对我来说就一点也不重要了,因为,正如我所说过的,这一行诗是经由圣灵传到我身上的,从我的潜意识自我中浮现,或许是来自其他的作家也不一定。我常常会觉得,我只不过是在引用一些我很久以前读过的东西,写下这些东西不过是重新发掘。也许诗人都藉藉无名的话,这样子还会好一点。

我谈到了“暗酒色的大海”,而且既然我的兴趣是古英文(如果各位有勇气或是有耐心还来听我其他演说的话,我很担心各位还会接受到更多古英文的摧残),我也要回顾一些我觉得相当美的古英文诗句。我会先用当代英文说一次,然后我还会再用九世纪较为僵硬、母音也比较长的古英文再说一次:

白雪自北方飘落;

冰霜覆盖了旷野;

冰雹覆满了大漠,

这种子最为冷冽。


Norpan sniwde

hrim hrusan bond

hægl feol on eorpan

corna caldast. 


这让我们再度回到我所说的荷马:当大诗人写下这几行诗的时候,他只不过是记录下发生过的事而已。这种情形在公元九世纪当然是相当奇怪的,因为当时的人都是用字源、寓言意象等种种来思考的。而他只不过是诉说一些非常稀松平常的事情而已。不过在我们现在读到这首诗的时候,

白雪自北方飘落;

冰霜覆盖了旷野;

冰雹覆满了大漠,

 这种子最为冷冽…… 


这里面可是诗中还有诗的。这首诗是由一位默默无闻的撒克逊人在北海岸边所写下的——我想大概是在诺森伯兰写的吧;这几行诗是如此的直接、如此的坦率、如此的哀戚,经过了几个世纪流传给了我们。我们现在就有两种情况了:其中一个就不用我多说了,这种情况是时间贬低了诗的价值,文字随着时间也失去了它的美;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时间的流逝不但没有降低诗的评价,反而更丰富了诗的内涵。

我打从一开始就谈过诗的定义了。总结说来,我要说的是我们都犯了一个常见的通病,我们常会因为无法为某些东西下定义,就说我们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我们如果是处在一个切斯特顿式的情绪下(我认为这是最佳的情绪状态之一了),我或许会说我们只有在完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才能为某些事情下定义。

例如,如果要我为诗下定义的话,这件事会让我忐忑不安的。如果我自己也是一知半解的话,我就会说出这样的话:“透过文字艺术化的交错处理,诗可以表达出美的事物。”对于字典或是教科书来说,这个定义或许已经是一个不错的答案了,不过我们还是会觉得这样的定义未免过于薄弱。应该还要有其他更重要的东西——就是一种不但能够鼓舞动手写写诗,还要让我们心领神会的感觉

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诗。我们对诗可以说是已经知之甚详,我们无法用其他的文字来为诗下定义,这就像我们无法为咖啡的味道下定义,或是无法为红色黄色,无法为愤怒、爱与仇恨,或是日出日落,还有对国家的爱来下定义一样。这些东西的感受已经深藏在我们的内心当中,这些感受只有通过我们共有的符号来表达。既然如此我们干吗还需要其他的文字?

你或许对于我所举的例子无法苟同。或许我明天会想到更好的例子也不一定,或许我应该引用另外一段文字才是。不过既然各位也都能随意地举例来理解,所以你们也就毋须太过在意我所举的荷马、盎格鲁-撒克逊诗人,或是罗塞蒂的例子。大家都知道要到哪里去找诗。当你读到诗的时候,你会感受到诗的质感,那种诗中特有的悸动。

总括来说,我引用了一句圣·奥古斯丁的话,我觉得这句话在这里引用相当的贴切。他说过:“时间是什么呢?如果别人没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是知道答案的。不过如果有人问我时间是什么的话,这时我就不知道了。”而我对诗也有同样的感觉。

我们通常是不太会对定义的问题感到困扰的。不过这次我真的是茫然无知了,因为我对抽象式的思考一点都不在行。不过在接下来的讲座当中——如果你们还受得了我的话——我会举一些比较具体的例子。我会谈谈隐喻,谈谈文字中的音乐,谈谈诗是不是有可能翻译,以及说故事的方法——也就是说,我会谈到史诗,谈到这种最古老、也或许是最英勇的一种诗体。不过我会做出什么结论呢,就连我自己现在也都还不知道。我最后会以一场名为“诗人的信条”的演讲作为我整个讲座的总结,我会在那场演讲中为自己的生涯辩护,也会让在座一些对我有信心的来宾放心,接下来的讲座不会再像今天第一场这样既笨拙又零散了。 


选自博尔赫斯《诗艺》,陈重仁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Jorge Luis Borges, 1899.8.24-1986.6.14)
阿根廷诗人、小说家、散文家兼翻译家,被誉为作家中的考古学家。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个有英国血统的律师家庭。在日内瓦上中学,在剑桥读大学。掌握英、法、德等多国文字。1923年正式出版第一本诗集,博尔赫斯作为诗人登上文坛,崭露头角;1935年出版第一部短篇小说集,从而奠定了在阿根廷文坛的地位。博尔赫斯曾任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哲学文学系英国文学教授。代表作有诗集《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激情》《老虎的金黄》,短篇小说集《小径分岔的花园》《阿莱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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