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莉·狄金森
(Emily Dickinson, 1830.12.10-1886.05.15)
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 1830-1886),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诗人之一——用评论家哈罗德·布鲁姆的话说:“除了沃尔特·惠特曼,迄今没有诗人能够和艾米莉·狄金森同日而语。”按照布鲁姆在《西方正典》中的评论,狄金森的地位大概可以与莎士比亚、托尔斯泰等世界文豪并列。
狄金森一生创作诗歌1700余首,生前却只匿名发表了其中7首,可算籍籍无名。另外,在狄金森看来:“‘发表,是拍卖/人的心灵’/……切不可使人的精神/蒙受价格的羞辱”(江枫译《狄金森诗选》,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2年版,后同)。也许是这个原因,直到她去世三十年后,世人才得以饱览她诗歌的芳容。然而,诗集一经面世,世人为之震惊:她分明是自公元前7世纪古希腊萨福以来西方最杰出的女诗人,就驾驭英语的能力而言,她甚至可以与莎士比亚相提并论。她的诗歌被译成多种文字,其影响力之大、之远,即使她的同时代诗人再世,也不免汗颜——“狄金森可以说是世界上影响最大、拥有读者和研究者最多的女诗人,不是之一,而是唯一”(江枫语)。
狄金森诗选
艾米莉·狄金森 著 江枫 译
说她人红,除了久负盛名,也许还要归功于她身上独特的标签:“女诗人”“女隐士”“终身未嫁”“只穿白色衣服”……相比她的诗歌而言,这些标签使她更显神秘、迷人,甚至还带有一丝传奇色彩。
狄金森诗全集
艾米莉·狄金森 著 蒲隆 译
1830年,美国东部的艾默斯特镇,艾米莉·狄金森诞生在一个殷实的宗教家庭。她的祖父是艾默斯特学院的创办人,父亲是镇上的首席律师,还曾出任国会议员。
如果没有后来的疾病,如果没有与诗歌结缘,狄金森的一生大概也是可以想见的:平日身陷家务琐事,周末到教堂做礼拜。少女时期待字闺中,女大当婚,与适龄的绅士相亲,然后组建家庭。后半生冠以夫姓,相夫教子,成为小镇上的普通主妇,如此,“得到家庭却失去灵魂”,直至终老。
然而,历史容不得假设。谁又能想到,这位20岁就与诗歌结缘的女性,竟然能与诗歌,且仅与诗歌,相伴一生呢?
狄金森30多岁时,也是其创作力最旺盛的1861-1865年,美国处于南北战争时期,世态纷繁复杂,废奴主义盛行,女权主义萌动。尽管狄金森长年隐居,但对于这些时代的变化她不可能充耳不闻。她没有投身大时代的洪流中纵情高歌,而是开始“向内转”,深挖厚掘个人内心的小宇宙。
她隐居遁世,主动选择将自己与外界隔离,是为了远离人世的爱欲喧嚣,更是为了亲近自我。在诗歌《灵魂有客》中,灵魂很少出门,因为灵魂选择了“自己的伴侣”。因为这个伴侣,即使有“一位皇帝,跪倒,在她的席垫”,她也无动于衷。这也许可以帮助读者理解她的宅居哲学。——是诗歌,使得这位妙龄女子,虽然身处一方小镇,但却拥有了辽远内心。
花朵与漩涡: 细读狄金森诗歌
海伦·文德勒 著 王柏华 等 译
狄金森热爱自然,她诗歌里出现的花草有六十余种之多。她三分之一的诗歌、一半的信件,都热情地提及过她喜欢的花草。她还将花别在书信上,或者将诗歌藏在花束间——少女的情趣如此动人!在她看来,“要造就一片草原,只需一株苜蓿一只蜂”,“再加上白日梦”(《要造就一片草原》)。苜蓿是牧草之王,蜜蜂是牧草生长的重要花媒,苜蓿和蜜蜂的结合,足以造就一片草原。可在诗人看来,还需要白日梦,甚至,如果没有苜蓿和蜜蜂,只有白日梦,也就够了。这不仅是自然世界的草原,也是策马心灵的草原。自然世界与内心世界,两个世界的结合成就了诗人心中的那片草原。
狄金森的花园
朱迪丝·法尔 路易丝·卡特 著
卢文婷 译 马一鸣 校译
狄金森的诗歌里,显然可见季节的流转。她毫不掩饰对春、夏和初秋的眷恋,甚至当“原野穿起鲜红衣衫”,当“枫树披上艳丽的头巾——/为了不显得古板/我别了一枚别针”(《晨曦比以往更柔和》)。读到这里,相信你也会会心一笑:这分明是在与原野、枫树比美斗艳,目的是为了争得初秋的宠爱。女为悦己者容,狄金森对美好季节的眷恋可见一斑!但对于深秋与冬天,狄金森也毫不掩饰她的厌烦。因为深秋有着峭厉的清晨和苍凉的黄昏,强劲的冷风总是给人以忧郁的情思(见《在诗人歌咏的秋季之外》);冬天用雪填平道路的皱纹,僵化山峦和平原的面容,抹去美好季节的痕迹,如幽灵一样让生命销声匿迹(见《它通过铅筛筛下》)。狄金森对季节的爱,爱得热烈,恨,恨得彻底。敏感如斯,体现了一个诗性灵魂的基本素养。
但是尽管如此,“如果你能在秋季来到,/我会用掸子把夏季掸掉,/一半轻蔑,一半含笑”。能让诗人甘愿将美好夏天跳过的,只有在秋季到来的爱人。只有爱情,有资格将分明的四季打乱,将生与死的距离缩短。从这样的诗行,我们知道狄金森是爱过的。我们也有足够的传记资料,知道狄金森一生不断爱也不断失去爱:从牧师查尔斯,到她的嫂嫂苏珊,到后来的有妇之夫塞缪尔,再到晚年的洛德法官。友情也好,爱情也罢,作为女人,狄金森的情感体验无疑是丰满的,也是充沛的,正如这首她最为人所熟知的诗歌《暴风雨夜,暴风雨夜!》:
你的水域!
暴风雨夜,暴风雨夜
艾米莉·狄金森 著 江枫 译
在曹禺那里,雷雨是兄妹虐恋的背景音,在高尔基那里,暴风雨是对海燕的生死考验,在莎士比亚那里,暴风雨是李尔王被抛弃荒野的心灵呐喊,而在狄金森的诗歌里,暴风雨夜却成了豪奢的喜悦——一切皆因和你同在一起。对比中国古典诗词相逢的唯美,“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狄金森的相逢可谓暴虐而疯狂。大风越凶狠,我心越荡漾。风急雨骤,情感也就越发炽烈。
狄金森炽烈的情感也体现在她对死亡的思考与迷恋上。相传狄金森患有疾病,她的一些诗歌也不排除是她犯病时的特殊体验,她还亲身经历了亲友死亡的悲痛,这一切都让她获得了世人难以触及的濒死体验,有诗为证:
艾米莉·狄金森
在狄金森的诗歌里,死亡如同彬彬有礼的绅士,殷勤地驾车来接“我”。沿途经过象征人生的各个阶段——学校、稻田、落日,最后停留在那幢“仿佛是隆起的地面”的屋子里——安身于坟墓。整个旅程安静而从容,乘客完全来得及回顾美好的一生。乘客不惧死亡,因为死亡无非是抛开尘世的劳作,获得另一种方式的永生。可能在狄金森之前,从来没有诗人可以将死亡写得这么绅士、这么平静。
死亡之后,世界并未发生任何变化,大自然依旧生机勃勃,但死亡仍然是痛苦的,它的全部痛苦只在于,蜜蜂和它的玫瑰分离(《四处并未因而发生变化》)。——这个世界终究有着诗人带不走的缱绻,致使她即便葬身坟墓,也要与近邻的墓中人隔着房间谈心。相逢在黑暗中,他们谈论美与真理,直至苍苔长出嘴唇,覆盖掉墓碑上的姓名(见《我为美而死,对坟墓》)。如沈浩波所言,狄金森“在心灵深处搭建了舞台,布置了场景,形成了事件,托举起诗意。死亡之幻灭,美和真理之甘甜,这中间的张力,构成了诗歌”。狄金森的“死亡”写作,在她的《我为美而死,对坟墓》这首诗里,终至炉火纯青。
狄金森诗抄
艾米莉·狄金森 著 周林东 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9-07
狄金森不仅是完整的,还是优于常人的:虽然不曾生儿育女,但她的诗中却不乏童心童趣;虽然不曾婚嫁他人,但她在诗中却书写了完整的爱情;虽然隐居半生,但其诗中却见有限空间里的无限天地;虽然不曾置身于乌托邦,但她在诗中却勾勒了天堂的模样;虽然生前籍籍无名,但她死后却如灿灿恒星,穿透宇宙中的尘埃粒子,闪耀一个又一个世纪。
人世不曾有过的欢愉,苟活人世的希望,宅居终年的勇气,飞越牢笼的翅膀:这一切,都是诗歌带给她的。是诗歌,让小镇青年艾米莉,抛掉传统的桎梏,跳出命运的藩篱,最终成长为一代诗魂狄金森!
诗歌如同太阳,照耀在狄金森书房随阳光移动的小方桌上,也照彻了她藏在诗行里的爱欲和死亡。“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狄金森为了看看太阳,来到世上,并将太阳熔铸在诗行里,于是,她的诗歌就有了阳光的味道。她的人生,也就有了太阳的千顷炽热与万丈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