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共八项34条重点任务,部分原文摘录如下:
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6年)
到2026年,医药健康产业总规模达到1.25万亿元(其中,医药工业营业收入达到24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每年100亿元以上。实现引领全球的科学发现和技术突破5-8项,新增获批上市创新药10个、创新医疗器械30个;“三医”联动发展能级进一步提升,新建1-2家研究型医院;引进培育多层次专业人才1万人以上;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撬动社会风险投资每年200亿元;高品质特色园区10家。产业承载力进一步提升,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医药健康产业集群加速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创新策源,加快前沿技术成果转化
3.加速生命科学领域重大成果产出。在细胞基因治疗、脑机接口、合成生物学等前沿技术领域部署“核爆点”专项,催生具有颠覆性、引领性的科学发现和技术突破。支持脑认知原理解析、衰老机制等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的基础研究;布局面向生殖健康疾病、疑难罕见疾病等的应用基础研究;加强基因编辑等产业亟需的关键核心技术研究。
4.推动临床需求和市场导向的创新转化。支持医疗机构与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企业合作,整合基础和临床研究优势,打造5-10个基础与临床相结合的研究基地,加快基础研究向临床转化速度。实施临床医生与科学家“双负责人”模式,开展协同攻关。采用“产业出题、揭榜挂帅”方式,推进企业与科学家合作。支持在疾病动物模型、合成生物制造等方向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引导新建医院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支持提前谋划科技成果转化的功能布局。
(二)加强临床研究,强化医研产协同
5.提升临床研究质量。推进有条件的医院组建专职、兼职的临床科研队伍,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建设临床研究联合体,以国家医学中心、研究型病房示范单位为核心开展高水平临床研究及医学研究转化。提升临床研究人员参与或承担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的能力。6.发挥临床对产业支撑作用。优化临床机构启动临床试验项目的流程,将临床试验启动用时压缩至25周以内。推进医学伦理审查结果互认范围扩大到全市,并建立监测体系,提升互认效果。实施临床试验全流程监测,将监测结果与临床机构后补助政策挂钩。建立市临床试验信息平台,实现“一网通办”。7.推动研究型医院高水平发展。推动研究型医院按程序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研究型医院与完成备案的本市三甲医院合作,开展细胞治疗的早期临床研究。支持研究型医院参加临床研究联合体建设。吸引全球高水平临床试验和国内首创标志性项目,支持创新品种开展全球同步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推动首都医科大学研究型医院等建设。 9.推动临床样本数字化管理使用。建立面向全市开放、充分保护隐私的临床样本共享信息系统和资源质量评价体系,推动部分产业亟需且规范采集、存储的样本进行数字化转换,提高临床样本资源整体利用效率。提高临床样本在诊疗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新药研发等方面的应用水平。
12.建立药械研审用联动的服务机制。建立加速创新药械研发应用的全流程服务工作机制,在临床试验、注册上市、生产落地、入院应用等关键环节加强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问题,强化工作评估,提升服务水平。13.提高审评效率。积极对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协调等工作。引导检测检验、临床试验和注册申报服务等第三方机构集聚发展。发挥国家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北京服务站、北京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站作用,拓宽审评交流渠道,强化指导服务。缩短药品进口检验时间,提高通关效率。16.丰富多层次商业医疗保险体系。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原则,推动将未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创新药纳入“北京普惠健康保”。针对细胞基因治疗等创新性强、临床急需的创新药,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保险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险形成互补。20.深化京津冀医药产业协同发展。推进京津冀生命健康集群建设,强化规划、政策、要素协同,建设产业廊道,增强上下游协同合作,并依托产业链图谱开展联合招商。推进京津冀区域医学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探索建立药械监管跨区域协同、标准统一的长效合作机制。推动三地挂网采购协同。推进京津冀地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协同建设。21.大力集聚领军企业。吸引3-5家跨国企业来京发展。支持在京跨国企业提升产业能级,扩大研发中心规模,引进领先技术和品种。发挥顶尖科学家、知名医生的影响力,发挥研究型病房等平台作用,引育不少于5家领军企业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