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1990年)
1月19日,冶金工业部鞍山黑色金属矿山设计院革委会生产组向十三冶金堆城指挥部下发《关于胶木轴瓦车间含酚污水处理问题的报告》(〔70〕矿设革生发字第5号),就电机厂胶木轴瓦车间污水排放拿出处理方案,盖章为革委会生产组,落款单位为华山电机车辆厂胶木轴瓦车间三结合设计小组。
4月16日至24日,鞍山黑色金属设计院、华山电机车车辆厂筹建组、华山指挥所、十三冶金堆城指挥部联合召开会议,对电机厂的设计方案进行复查。
4月25日,经一机部第一设计院、冶金部鞍山黑色金属设计院现场设计队协商,并征得黄河工程机械厂、华山电机车车辆厂筹建单位同意,就两厂协作项目及数量达成书面协议。
主编、责任编辑孟江海、副主编黎瑛合影
8月14日,小机修车间成立,负责人郝德财、付忠礼。
8月17日,国家计委下达文件(计字25号),同意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将电机厂的自翻车修理车间改为制造车间,年产翻斗车400辆。
1月15日,省革委会、冶金工业局联合,向省物资局下文(〔71〕冶生字004字号),要来落实兰州基建现场会精神,将华山电机车车辆厂工程所需设备材料供应户头,由十三冶金堆城指挥部改为十二冶华阴指挥所。
6月13日,翻斗车风缸毛坯试制成功。7月1日,电修车间完工。
编辑组走访电机厂建厂元老陈荣富
1972年
摘录于文史专辑《华阴三线厂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