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设立的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国家宪法日的历年主题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7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
2019年: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021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022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2023年: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2024年: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素材来源:全国普法办 央视新闻
编 辑:彭 特 吴诗瑶
审 核:徐云华
监 制:疏王炀
出 品:中铁十一局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