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碏谏庄公曰:“庶子好兵,使将,乱自此起。”不听。二十三年,庄公卒,太子完立,是为桓公。
在《左传•隐公三年》中,有一段很有名的《石碏谏宠州吁》。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这篇文章,放在当下,依然具有现实性、重要性和指导性。
文章一上来就切入谏旨,开门见山,提出“爱子”应“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观点。
接着,有的放矢地指出“骄、奢、淫、佚”是使“爱子”走上邪路的来由;而这四种恶习的养成,则是为人君者过分溺爱所致。
然后,话题轻轻一转,就落到州吁身上。须知,州吁作为庶子而“好兵”,这往往是作乱的前兆。
所以石碏一针见血却又语重心长地指出:“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
之后,又连用四个顶针(也叫“顶真”或“联珠”)句,断定州吁决不会心甘情愿地屈居人下。
再接下来,又根据传统的伦理关系和社会规范,总括出“六逆”和“六顺”,提醒庄公:“去顺效逆”只能加速祸患的发生,作为人君必须防患未然,全力消除祸患的根由。
这样,就把“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这一爱子观的现实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突出出来。
然后,糊涂的卫庄公根本听不进去。
然后,就发生了“州吁之乱”,发生了命丧异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