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之前关于介绍invoice制度的文章《Invoice制度开始后,公司、个人事业主、社员都要注意什么?》,对营业额不满1000万日元的个人事业主来说非常不友好,从免税变成了纳税对象,等于变相降低了年收,虽然有简易课税可以稍微降低些税率,但对于IT技术者来说还是需要交5%的消费税。
不过最近又出来了一些好消息,就马不停蹄地来跟大家分享了。
那就是:
20%纳税特例!
针对的对象:
免税事业者变成invoice发行事业主且前2年的营业额也在1000万日元以下。
措施适用期间:
2023年10月~2026年9月30号
※个人事业主是2023年10月的申告开始一直到2026年的申告都可以适用。
但若是享受20%纳税特例的免税事业主的话,直接交营业额的2%,交14万日元的消费税就可以了,纳税的压力相对就缓解很多了。
20%纳税特例和简易课税都可以相应减轻税负担。3年的缓和措施之后的下一个事业年度之前如果申请了简易课税的话,2027年开始就可以使用简易课税。
如果在20%纳税特例期间营业额有段时间超过1000万日元,那就在开始事业年度之前申请简易课税,2026年之前满足20%纳税特例条件仍然可以使用这个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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