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
兴国县人民法院
向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的侵权人出具了一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
《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
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后
该院出具的首份
自动履行证明书
自动履行证明书记载了当事人涉及的案件名称、案由、案号、法律文书名称等相关信息,目的在于引导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对于人民法院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自动履行证明书除了证明当事人已经履行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还可以作为当事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证明所涉案件已经结案并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等用途。
供稿|刘 勇 编辑|新媒体团队
审稿|曾宪章 签发|王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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