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们的不懈努力
解开了困扰我20多年的心结
谢谢法庭,谢谢法官!”
10月22日
随着两份发黄的民事调解书执行到位
六旬老汉钟某紧紧握住
兴国法院永丰法庭执行法官的手
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基本案情
钟某与马某是相识多年的朋友。1998年9月,马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钟某提出借款6000元的要求。碍于情面,钟某及其妻子余某分别向银行贷款2500元、3500元,交到了马某手中。但马某并没有按约还款,而是以各种理由推拖。在多次催讨无果后,钟某及其妻子余某在无奈之下,分别将马某起诉至兴国法院。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马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与钟某及其妻子余某分别达成了调解协议,表示愿意在2001年7月底之前偿还钟某及其妻子余某借款共计6000元并支付利息,但马某没有向委托诉讼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详细住址。
转眼间,还款期限到了,钟某又向马某催收欠款,马某又找出各种理由搪塞了几年,最后干脆换掉手机号码,玩起了“隐身”。不得已,钟某及其妻子余某于2006年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同名同姓的人很多,当时技术条件有限,执行手段单一,执行干警一直无法找到马某的身份证号码和详细住址,钟某及其妻子余某四处打听也没有了解到具体线索,马某就像“人间蒸发”了,法院只能依法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一晃又过去了十八年,当初的两份执行案卷早已变皱泛黄,兴国法院执行干警也换了好几茬,可对于案件的执行始终未曾放弃。2024年“终本出清”专项行动以来,执行干警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多次前往镇、村、派出所询问查找马某下落,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查找到马某的身份证号码,家住本镇另一个村。
有了马某的准确身份信息,执行干警随即对其银行账号进行了查询冻结。不久,马某叫亲戚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表示会想办法付清案款。10月22日,马某从福建回到兴国,交清了全部案款。
“案件一日不结
执行永不停歇!
老百姓的事就是大事
不管多长时间的案件
只要有机会
我们就要想办法解决。”
兴国法院永丰法庭负责人说道
撰稿|刘 慧、刘春发 编辑|新媒体团队
审稿|曾宪章 签发|王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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