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实践】诉讼、执行双集约 全面释放科技潜能

民生   2024-10-09 12:01   北京  


智慧前言


近年来,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基础上,积极探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通过摸底、重塑、搭建三步走战略,打造诉讼、执行双集约工作模式。以信息化助推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由粗到细,进一步优化审判辅助资源配置,实现集约化管理、规范化指引、科学化运行,为提升审执质效提供可靠抓手。


明确责任职能,重塑规范机制

辉南法院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理念,明确“一把手”责任,成立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领导小组,细化各环节职责,促进司法资源的精准配置和高效使用。制定管理改革方案、工作指引、职责清单、考核管理工作办法等相关规范化文件,以制度促进规范管理,推进审判事务精细化运转。




再造业务流程,构建诉执集约



辉南法院秉持“方便实用、在线协同、深度集约、精细管理”的总体理念,有序推进审判执行辅助事务组织架构重塑和业务流程再造,实现辅助事务“从线下到线上”“从个人包干向专人专岗”“从人工检查向智能监管”的全方位转变,推动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一)重塑组织架构

该院结合办公环境紧张、人员数量不足的实际情况,配合制度规范,采取“中心+小组+专岗”的模式。设置两个中心,即诉讼集约化中心、执行集约化中心;在两个中心下设9个小组,如诉讼立案服务集约组、诉讼庭审事务集约组、送达集约小组等;设置5位专员岗,如上诉流转专员、卷宗评查专员等,重塑组织架构。同时,将“中心+小组+专岗”模式“镶嵌”在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指挥中心中,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实现具有辉南特色的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



诉讼立案服务集约组流程图及工作职责


诉讼庭审服务组流程图及工作流程


(二)推进双轨集约

辉南法院实行诉讼、执行双轨推进,针对专门岗位进行集约化管理、同步推进。一是诉讼执行衔接,提高工作效率。诉讼案件立案后,预估是否涉及金钱履行义务,若涉及则将执行通知前置,提前告知被执行人执行义务,促进案件积极履行。当执行案件立案时,则通过诉讼集约化中心和执行集约化中心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送交至执行法官手中,方便执行法官了解案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二是集约化执行,提高资源利用率如设置车辆管理专员,根据法官预约对有限车辆进行合理安排,使车辆实现使用率最大化,有效解决以往资源浪费的问题;如建立送达集约小组,组织有送达经验及沟通能力强的干警进行送达,确保送达工作顺利高效;再如卷宗扫描小组统一负责扫描卷宗,减轻执行法官的工作压力,使执行卷宗的归档率显著提高,卷宗管理更加规范。



深化数字应用,实现智能运行

辉南法院结合前期运行良好的无纸化办案基础和书记员集约化工作模式,科学运用信息技术建设“审务e协同”系统,全流程在线办理审判辅助事务,并实时录入系统,确保每项事务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助力集约化工作顺利运行。同时,进一步深化数字应用,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送达平台、电子卷宗系统及庭审管理系统,构建全口径、全流程、全覆盖的无纸化办案体系,实现智能化运行、实质化运行。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培训


辉南法院采取“全面+专项”模式,积极开展集约化系统培训。一方面,集中培训“审务e协同”系统的操作运用,逐步树立集约化观念;另一方面,根据个人实际分工,技术人员对不同岗位人员进行单独培训,使每一位工作人员精于本职工作,形成审判辅助事务“线上协同、专人专干”的新模式。


改革以来,该院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由49.6天减至48.1天,结案率呈上升趋势,案件扫描材料实现“日清”,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的硕果跃然纸上。



结语


下一步,辉南法院将继续探索优化审判辅助集约化工作流程,逐步实现职能配置更优化、体制机制更完善、运行管理更高效的工作模式,提高审判辅助事务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切实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


END









作者:王丽

单位: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苏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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