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医脉通
作者 | 叶正松
近日,一位骨科医生在某医学论坛讲述了自己亲历的一件事。
一位92岁女患者,因左桡骨远端骨折入院治疗。
鉴于患者高龄,经与家属沟通后,医生采取局麻下为患者予以骨折手法整复后石膏外固定术。
术后拍片显示:桡骨立线可以,侧位稍挫位。医生告知家属,术后调整的基本可以,嘱咐相关注意事项后,交代要定期复查,尤其是预防肿胀后石膏松动。
不料,七天后,患者家属将这位医生投诉到了卫健委。
投诉理由是:因这几天手部肿胀明显,家属带患者去了县级医院治疗,县医院的医生说骨折处并未接上,而因为第一次治疗效果不好,导致了老人二次复位疼痛的伤害。
这位医生,感到很委屈。
他认为,这位九十多岁的高龄患者身体状况并不好,身材瘦弱,因此,对其桡骨远端骨折没必要极度精准的高要求复位,闹不好就容易导致医源性撕脱伤。况且,复位前,他也和家属深度沟通过了,且获得理解和同意后才治疗的。但是如今,因为上级医院医生的一句话,导致了他被投诉,惹来麻烦:在他们医院,只要被投诉,不管对错,罚款200元,并且还很有可能会面临停岗3个月。
多少医生泪,源于同行嘴。在医疗圈,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
一、最优化的治疗,不一定就是最合适的治疗
一直以来,不同医院的医生之间,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互相兜底,不揭短。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行业性的“约法三章”呢?
因为没有一个医生,能够确保自己的诊疗过程不出瑕疵。
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
你今天揭别人的短,别人明天就会捅你的娄子。
医脉通曾有医生讲述了一个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故事:一位骨科医生,无意间揭了一家下级医院内分泌医生的“短”,导致患者将这位下级医院的内分泌医生告上了法庭。因为这位骨科医生在给患者诊治时,因为一种药物的副作用,随口说了一句“为何不选择xxx药物,内分泌医生为何会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
如果是无心之举,还情由可谅。
而有些同行的做法,则让人不解。
比如,前几年,原山东聊城肿瘤医院的陈宗伟主任,因为北京某医院的一位医生跟患者家属说了“用药不当”之类的话,陈主任因此差点身陷牢狱之灾。
再比如,原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张医生,公开指责原上海新华医院的陆主任超指南用药,结果两位医生最终两败俱伤,双双离开了各自就职的国内顶尖医院。
类似事情,并不鲜见。
当然,同行不可相轻,同行不可相互诋毁,并不意味着是在怂恿大家包庇护短。
而是,“事后诸葛亮”式的评价方式,不符合临床诊疗的逻辑。
作为同行,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接诊的医生当时是否还要考虑患者治疗意愿和经济水平情况?接诊医生所在医院的条件、当地整体的医疗水平等因素是否也要考虑?
医学,充满太多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没有也不会有绝对的标准答案。
临床上的事,要因情因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对待。
最优化的治疗,不一定就是最合适的治疗。
所以,学医之人切记:不要随意贬低同行水平,以突显自己的能力。
不同的观点,不是不可以交流探讨,也不是不可以对同行指正。但是,要注意场合,要讲究方法方式。
尤其是当着患方的面对同行诊疗意见的评头论足,或者公开在网上写小作文指点江山,这很容易就变成了挑拨、教唆。
对同行来说,这是极为不妥也极为不地道的。
这样的行为,除了激化医患矛盾,引发医患纠纷,对医患双方而言均有害无益。
笔者非常尊敬的一位上级大三甲医院的普外科主任曾经讲述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次,有一名患者,是下级医院术后出现并发症后送过来的。
这位主任手术开腹后,发现了遗留的异物。
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做?这位主任的处理方式是,手术做干净,并一再叮嘱同台手术的所有人,此事不准传出手术室,知道谁传的,绝不客气,直接开除。
事后补救,发现问题尽力修补问题,这比诋毁、贬低同行,要有担当的多。
大医精诚,不仅指医术要精,做人也要诚恳厚道,做到同行相尊,不同行相轻。
当下医生的处境已经很难了,如果连医者同行之间还相轻相伤,扎就成了极其愚蠢的事。
二、路遇投诉同行,一位医生的做法:医赞医,医学方兴
行医不易,淋过雨的人,最应该懂得暴雨中的人是什么感受。
对待同行,千万不能伤害诋毁,更不能自恃清高藐视他人。彼此尊重,相互理解,是最起码的底线。
如果一个人经常在背后说别人的好话,那么这个人是成熟的,心胸也是开阔的。喜欢贬低他人的人,表面看起来好像是性格问题,其实是人品问题。殊不知,捧人者,人亦捧之;贬人者,人亦贬之。
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都一定要警惕贬低同行的医生。医生是个特别讲究人品和道德的行业。一个背后说其他医生坏话的,能是一个医德高尚的医生吗?答案不言而喻。
医患之间本就有巨大的医学知识信息差,也因此信任落差极大。如果同行之间再不互相体谅,就很容易加剧医患矛盾,引发医患纠纷。
笔者有一个医生朋友曾经遇到过一件事,笔者觉得他的做法很不错。
一天,这位医生在回办公室途中遇到一个患者,问他医患办在什么地方,准备去投诉。
于是,这位医生叫住他,和他进行详谈。
得知这个病人泌尿系结石手术当天肾绞痛发作,值班医生给他肌注了止痛针,发生了严重的过敏反应,经过及时抢救终于转危为安,巧的是病人输尿管结石自行排出了。
于是,病人就要去投诉,觉得自己很冤枉,住院两天,花了上千,手术没做,结石是自己排出的。却在医院药物过敏了,相当于医院对结石什么都没治疗,医院必须承担一部分费用。
一场医疗纠纷近在眼前。
这位医生听后,特别理解这位患者的想法。
但对患者理解归理解,对同行该维护还是要维护。
就对那位患者说:“你觉得冤枉,医生更冤枉!你自己和医生都不知道对这个止痛药过敏,这个药不用做皮试,绝大多数人用了都没问题,就你这种极少数病人碰到,能怪医生?你发生了肾绞痛,医生给你止痛,止痛药发生了过敏,医生给你抢救,整个过程,医生错哪了?别人肾绞痛打了止痛针就不痛了,医生可以安心地干别的事,你肾绞痛用了止痛针,医生不但要分秒必争地抢救,还要担负巨大的心理压力,你说你冤枉要医院承担部分费用,难道医生不冤枉吗?”
经过耐心解释,那位病人最终理解了,没有去投诉,直接办理出院了。
人要学会将心比心,要学会换位思考,不要随便把自己观点和想法,带入到他人的方程式中去求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大风起于青萍之末。临床实践中,许多医患纠纷,往往都是发端于诊疗过程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事,或者是同行一句漫不经心的话。然后就如同龙卷风,一旦形成了,就会裹挟进去越来越多的东西,最后无法阻止,难以收场。
所以,孔子才说,乡愿德之贼也。看起来是正直良心,其实是“德之贼”。
三、官方出手,整顿同行相轻,禁止互相拆台
今年4月,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发布了《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考评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及其他卫生专业人员。
《办法》覆盖的内容很多,其中有一条,值得一提:明确要求医生在执业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不相互诋毁,更不得以不正当方法妨碍患者对其他同行的信赖。”
这一条的的每一字每一句,都直击医生胸口。这条规定的背后,更是多位医生的悲情故事的影射。
用法条的形式,明文规定医生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医生彼此之间要相互尊重,不能相轻,更不能互撕;不得以不正当方法妨碍患者对其他同行的信赖。
为什么官方要出手整顿同行相轻,禁止彼此互相拆台?
因为,大家对医疗行业的信任,背后标的物是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生病了,本来就心慌的要命,同行互相看不起,就让患者内心更没底了,到底该相信谁?
医疗的特点是信任。一旦信任没了,就医成本,就会变得非常高。甚至会高到什么程度?别说分级诊疗了,整个行业,都可能面临冲击,崩溃垮掉。
古希腊的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说:医生有3件宝物,一是语言,二是药物,三是手术刀。
语言排名第一: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
作为一个医疗行业内的人,不要主动制造矛盾。外部的世界,对医生这个群体,已经很不友善了,内部再同行相轻互贬,是嫌工作不累,还是嫌这个行业名声不够坏?
责编|阿泰 亦一
封面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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