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师友兄汪毅夫先生,曾发表关于“把握台湾史的话语权”的观点,近日读之,深为感佩。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历史人物。
我们先看一块匾:【年高德卲】。题匾人董之弼,奉天人,监生出身,曾任福建闽清县知县,康熙三十四(1695)年任台湾府诸罗县(今嘉义县)知县。该匾题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董之弼时任江西安远县知县。
董之弼作为历史上知县一级的小人物,诚然,他对于家国高度的历史进程影响不大。但笔者之所以提起此人,因为他对于台湾的历史,有着深刻的影响。
董之弼出任台湾府诸罗县知县的时间,是康熙三十四年(1695)。这个时间节点很关键,其时距离清康熙政府从郑氏集团手中统一台湾(康熙二十二年),已经过去了十二年。
清代台湾地舆全图
中国人看待岁月,以十二年为一轮,每一轮的起点,不免期待有些新气象的发生。因此在康熙三十四年,台湾在被清政府统一12年后,董之弼发表了一篇震动海峡两岸的“台湾历史观”跋文!
今日观之,董文高居历史视野,文采斐然,充满家国大义,全文如下:
“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而不能无异者:史以纪一国之典章,该天下之大务;而志之所载,无过一郡之疆域、民物、山川、风土与夫历代之沿革、风俗之习尚而已。至如台湾则又异。我朝初辟,前代未有;虽经红毛与郑氏父子等相继盘踞于此,不过苟且便安,伪定一时耳。焉有风流善政、故家遗俗之足志?以言疆域,则荒岛耳;以言民物,则藩属耳;以言山川、风土与夫历代之沿革、风俗之习尚,则巢居野处,无宫室、井疆之封;椎笄卉服,无衣冠文物之盛。事无有可传、政无足为纪,亦何足称之与有?然不知正唯此也,而始有足称者。何则?自洪荒开辟以來,从未有此地;而于今忽有之,岂非天地间之一新世界乎?(笔者按,台湾自古属于中华地。此处董文似为比喻,意指从文化视角看,一个地方无史志记录,犹如此地不存在)且易巢居野处之民为宫室、井疆之民,易椎笄卉服之类为衣冠文物之类,变荒島为城市,化番民于礼乐,弃危殆而就安全,一道德而同风俗,非大圣人孰能致此乎?惟圣天子端拱于上,而大将军施侯奋扬威武讨平于其前,督抚各宪台先后接踵抚绥于其继,以故不数年而教化大行,遐迩一体。然自癸亥至今,允称大治;而郡邑之志,责在使者、守臣尚未修也。
会副宪高公持节兹土,三载之间,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于是篡辑郡乘,续其成功。庶几千载而下,览其书者,有以知开物成务,创千古之未有、垂万世于无穷者,皆我圣天子德泽之流、数大臣勋业之盛之所由积也。嘻!此虽名为志,岂不可与国史而并重与?谨跋。
康熙三十四年冬、十月既望,诸罗县知县董之弼撰。”
清代台湾地舆图
国不可无史、郡(地方)不可无志。董之弼在文中开宗明义,阐述了台湾修志的必要性。
董之弼认为,本来一个地方的志,无非是记述一些地理、物产、风俗、历史沿革之类的信息,但由于台湾在清代康熙朝以前属于未开化的边远之地,因此没有地方志,也没有像样的历史可记述。
而在康熙二十二年清政府统一台湾后,台湾有史以来第一次得到了中央政府的有效治理和开发,大陆移民抵台、中华儒家文化入台、吏治与建设到位,使得台湾在短期内迅速成为一个全新的社会,荒岛变城市、蛮荒土著变中华文明人。
清代康熙台湾府志
这样的历史功绩,是清朝中央政府从上而下努力的结果,台湾的变化称得上是史无前例的“大治”。因此,董之弼主张,这一时期的台湾地方志,必须如实记述历史事实,他甚至认为,台湾志应与国史并重。
事实正如董之弼所希望的那样,从清康熙年间到乾隆年间,历代清中央政府派驻台湾的官员,总共撰写及修订或增订了总共六部台湾府志,全面记述了台湾的历史及发展变化。可以说,没有清朝政府的有效治理,台湾社会就不可能在清代实现从部落社会迅速过渡到近代化社会的巨变。
清代台湾隶属于福建
由上可见,清代以来台湾社会的发展变化,是中华中央政府的有效治理带来的历史性福祉,中华大家庭就是台湾的历史港湾,台湾社会从襁褓中成长、脱胎换骨,是家国历史中的一段宏大叙事。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汪毅夫先生主张“把握台湾史的话语权”,是十分正确的:台湾的历史繁荣和文化,是两岸中国人共同创造的,容不得当今的一小撮台独分子试图将它们从中华历史语境中剥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