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依据地方上2024年《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涉巢“水旱马槽”迁址保留事项的回复函》要求,栏杆集镇塔山上的水旱马槽将迁址保留。
于是,水旱马槽被着手整体切割迁移。在这个缺少新闻的小城,它毫无疑问成了小城的新闻。
其实,“小古董”“小物件”为大工程大项目让路、“微观资源”为宏观经济建设让路,已然贯例,不值得大惊小怪。令人费解的是新闻中这样的一句说辞:“它不是文物。”
不知道“不是文物”一语,是指水旱马槽不具备条件,不足以称之为文物,还是指水旱马槽虽然是文物但未被认定?复看新闻,似乎是不具备条件。
疑惑中讨教百度,见不可移动文物的大体定义是:不可移动文物(或称古迹、史迹、文化古迹、历史遗迹),包含古建筑物、传统聚落、古市街、考古遗址及其他历史文化遗迹,涵盖政治、军事、宗教、祭祀、居住、生活、娱乐、劳动、社会、经济、教育等多方面领域……
所查信息勉强能够解惑答疑。
回过头,且以个人选择性的理解教条对照水旱马槽:
水旱马槽,位于巢湖市与合肥市交界处的塔山,相传是三国时期留下来的遗迹,民间流传曹操喂马的故事,与附近梅亭的“望梅止渴”传说相互呼应;马槽边上还有与之密不可分的社庙(土地庙)。水旱马槽在肥东、居巢两地颇有声名,是崇拜自然的当地百姓表达敬畏、祭祀神灵的地方,已然局部地区特殊民俗文化活动的载体,是自然与文化相融合的人文资源、历史古迹。这个,显然涉及老百姓的祭祀、生活等领域,将就着也还是沾上了历史;如此,归类的话,水旱马槽应属“不可移动文物”定义中的“其他历史文化遗迹”。所以呢,即使专家评判认为它不是不可移动文物,也改变不了它相应的属性……
可是,为什么要轻易否定呢?这让人一下子想起来十年前,对于明清巢县十景之一“板桥落日”的载体普济桥,当时报纸也说它“不是文物”!好熟悉的。
这次水旱马槽被否认也就罢了,毕竟新闻说专家曾经去了现场察看,搬也搬了,切也切了;过去普济桥是不是文物也不打紧,毕竟普济桥还一直存在,有的是机会,来日方长。只希望以后踫到类似情况,千万不能再待之以“不是文物”四个字了,否则,讲不过去;而且它会直接导致本地老物件越往后越稀少,恐教后人难以理解,从而让一部分人无法面对来者,遑论对地方相关历史有个客观交待。
——小城故事多,闲话以应之,当不得真。2024年8月23日记于道中。
最忆是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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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 一阵微微的巢湖风……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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