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伯诚,安徽省无为县白茆镇旭光村人,1926年出生,1943年3月参加新四军,1943 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幼时家贫,其父病逝后仅靠裹足小脚的母亲帮人家纳鞋底洗衣换点零钱维持家用,靠共产党人帮助读了几年书。 抗战时期,历任新四军第7师皖南支队支工队队员、分队长。1944 年10月起任新四军第7师机要科机要员.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山东野战军第7师、华中野战军第7师机要员,1947 年2月起历任华东野战军第7纵队留守处干事、7纵卫生部医务学校副指导员、7纵队卫生部机关副指导员。1948年12月起先后任35军第104 师后勤机关指导员,第104师兼浙江绍兴军分区教导大队二队、三队指导员。 新中国成立后,任第35军104师 第311 团政治处宣传股副股长、股长,1952年6月任第35军105 师政治部宜传科干事,同年12月任公安第17师政治部文化科副科长,1953年12月起历任铁道兵第3师政治部文化科副科长、第12团政治处副主任,军事学院学员。1957年8月任铁道兵5师第24团政治处主任、第21团政治处主任、政委,1970年1月起历任铁道兵第5师后勤部政委,铁道兵第8师政治部副主任,1979年11月任上海铁路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筹备组组长,1982年3月任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983年12月任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1988年6月离休。2000年3月25日在杭州逝世,享年74岁。(VIA: 梦回军营mh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