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ISF扩容,新增四家上市券商;财富趋势披露主要高管减持计划;渤海期货提前偿还次级债;汇百川基金开设上海分公司

文摘   2025-01-05 21:47   上海  

券商要闻

(2024.12.28-202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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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家上市券商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对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净资本担保承诺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洗钱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2016年9月9日,经东北证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证融汇)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的净资本担保承诺。2018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东证融汇净资本担保承诺金额调整为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现根据东证融汇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达标情况,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资产配置安排,公司决定将对东证融汇净资本担保承诺额度由3亿元人民币(含)调减至1亿元人民币(含)。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东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国际”),为东方证券境外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美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为2.1亿美元(含本次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7.30亿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或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6.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互换便利有关事项的复函》(机构司函[2024]2208号)(以下简称“复函”)。根据该复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参与互换便利(SFISF)无异议。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于指定交易场所开展互换便利相关交易。

东吴证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整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于近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互换便利有关事项的复函》(机构司函〔2024〕2209号)(简称“复函”)。根据复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参与互换便利(SFISF)无异议。公司将根据《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相关工作的通知》等业务安排,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申请额度,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实施。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于指定交易场所开展互换便利相关交易。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国金证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互换便利有关事项的复函》(机构司函〔2024〕2213号),具体内容如下:一、对公司参与互换便利(SFISF)无异议。公司应当根据《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相关工作的通知》等业务安排,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申请额度,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实施。二、公司参与互换便利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于指定交易场所开展互换便利相关交易,不得利用互换便利工具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三、公司应当按月向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和四川证监局报送互换便利资金运用情况。参与互换便利过程中,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民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等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11号)(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实施事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与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沣泉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5名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的交割日(即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交付标的资产,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的日期)为标的公司向上市公司交付股权证并将上市公司记载于标的公司股东名册之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同意并确认,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另有约定外,标的资产的权利和风险自交割日起发生转移,上市公司自交割日起即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享有该等股权完整的股东权利,标的资产的风险自交割日起由上市公司承担。

2024年12月30日,民生证券向国联证券签发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并已将国联证券登记在其股东名册,国联证券自当日起成为民生证券的股东,持有民生证券11,288,911,130股股份(占民生证券总股本比例为99.26%)。

鉴于民生证券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资产交割以民生证券向国联证券签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并将国联证券登记在民生证券股东名册为准。根据民生证券于2024年12月30日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及股东名册,截至2024年12月30日,国联证券已持有民生证券99.26%股份。

国联证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互换便利有关事项的复函》(机构司函〔2024〕2206号),具体内容如下:一、对公司参与互换便利(SFISF)无异议。公司应当根据《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相关工作的通知》等业务安排,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申请额度,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实施。二、公司参与互换便利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于指定交易场所开展互换便利相关交易,不得利用互换便利工具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三、公司应当按月向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和江苏证监局报送互换便利资金运用情况。参与互换便利过程中,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国联证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郭春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春明先生将接替吴星宇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董事会对吴星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郭春明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副教授,管理学博士。郭春明先生现任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津力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太原理工大学会计系讲师,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09.SH)审计合规部总经理,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兼任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73.SH)独立董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向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委派董事并推荐董事长人选的议案》1、同意委派陈华先生为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推荐为董事长人选;2、自陈华先生履职之日起,揭冠周先生不再兼任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关于公司2024年度有关薪酬事项的议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国元证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合肥市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安徽建安民航启鑫数字信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元股权)作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3亿元,联合其他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安徽建安民航启鑫数字信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简称:建安民航启鑫基金)。鉴于公司大股东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亳州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亳州产业升级基金有限公司是该事项的出资人之一,建安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胡启胜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人的共同投资,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启胜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工资总额预算。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情况的报告》,关联董事李俊杰回避表决。

2025年1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1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上交所对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要求公司及时提交《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落实函》的要求,及时提交草案(上会稿)等相关文件。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1次审议会议公告》,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定于2025年1月9日召开2025年第1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的申请。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4〕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重组报告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相较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草案(修订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红塔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红塔证券聘任毕文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因工作调整,赵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毕文博先生,1987年11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8月至2012年5月任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国际结算部产品经理;2012年5月至2017年2月历任广发银行昆明分行办公室文秘与宣传团队主管、办公室高级秘书、大商汇支行副行长、环球交易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大商汇支行行长、小企业金融部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3年8月,历任云南红塔银行办公室主任助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2023年9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红塔证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互换便利有关事项的复函》(机构司函〔2024〕2214号),具体内容如下:一、对公司参与互换便利(SFISF)无异议。公司应当根据《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相关工作的通知》等业务安排,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申请额度,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实施。二、公司参与互换便利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于指定交易场所开展互换便利相关交易,不得利用互换便利工具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三、公司应当按月向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和云南证监局报送互换便利资金运用情况。参与互换便利过程中,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2020年9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华安证券可转债累计有人民币812,000元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13,89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031%;其中,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可转债有人民币290,000元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数量为48,970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799,188,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710%。

2024年12月,华安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1,605.37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3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6.38元/股,购买的最低价格为6.1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0,024.5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1,605.37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3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6.38元/股,购买的最低价格为6.12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24.5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提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部分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26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12个月内。公司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2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17元/股。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已由不超过人民币8.1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16元/股。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2024年12月31日,西部证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53,2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1%,回购成交均价为8.15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82,004.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控股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渝富资本)与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渝富控股)于2024年12月27日签署《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无偿划转协议》,渝富资本将所持公司29.51%股权无偿划转至渝富控股。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渝富控股持有渝富资本100%股权,渝富资本持有公司1,960,661,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1%;渝富控股持有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务环境集团)80%股权(尚未完成变更登记),水务环境集团持有公司1.50%股权;渝富控股持有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简称:轻纺集团)80%股权,轻纺集团持有公司0.41%股权。渝富控股、渝富资本、水务环境集团及轻纺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1.42%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完成后,渝富资本将不再持有公司股权,渝富控股将直接持有公司1,960,661,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1%,为公司控股股东。渝富控股、水务环境集团和轻纺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1.42%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需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且需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具有不确定性。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的进展情况,协助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渝富控股于2025年1月2日与重庆市国资委、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重庆市国资委持股100%,以下简称机电控股)、轻纺集团签署《托管协议》,将渝富控股持有的轻纺集团80%股权托管给机电控股,委托机电控股独立行使除股东收益权和轻纺集团股权处置权外的股东及股东会权利/职权,并履行相关股东及股东会义务。托管期限为从《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解除或终止之日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重庆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核心功能整合优化改革攻坚的工作部署,渝富控股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受让渝富资本持有西南证券1,960,661,8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51%。本次无偿划转目的为优化资源配置,缩减管理层级,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续聘吴宗敏先生为公司总裁,续聘刘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续聘张浩川先生、刘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续聘张兴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任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二)关于续聘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续聘陈鋆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稽核部)负责人,任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三)关于变更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1、委任黄慧儿女士接替邝燕萍女士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2、委任黄慧儿女士为授权代表吴宗敏先生、刘杰先生的替任人;3、委任黄慧儿女士为公司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4、授权公司任何一名董事或公司秘书处理及执行所有有关上述变更之事宜,包括通知香港联交所及有关之政府部门。(四)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五)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六)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七)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九)关于调整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6年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银河证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并推举王晟董事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董事罗卓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刘淳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王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薛军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关于继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执行委员会构成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4年12月30日,银河证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选举屈艳萍女士担任银河证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银河证券监事会履职监督检查委员会、财务监督检查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1、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王晟;成员:薛军、杨体军、黄焱、宋卫刚、刘力、麻志明;2、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李慧;成员:薛军、杨体军、刘淳、麻志明;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刘力;成员:刘淳、罗卓坚、麻志明、李慧、黄焱;4、审计委员会主任:刘淳;成员:罗卓坚、刘力、麻志明、杨体军、李慧。

执行委员会主任:王晟先生(董事长),副主任:薛军先生(副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执行委员会委员:罗黎明先生(副总裁、首席信息官)、梁世鹏先生(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刘冰先生(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瑞兵先生(业务总监)、吴鹏先生(业务总监)

罗黎明,男,1976年9月出生,计算机专业博士。罗先生于1998年8月至2002年5月,历任常州市证券公司(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运维工程师、程序员、项目组长、项目经理;2002年5月至2013年2月,历任北京世华国际金融信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开发部经理,吉贝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顾问、高级咨询顾问、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7年6月,历任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研究员,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公司技术开发部总监兼系统运维部总监、信息技术部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T总监。2017年6月至2022年2月,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2022年8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首席信息官。

梁世鹏,男,1969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梁先生于1994年9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海南省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青海省证券管理办公室科员,青海证监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负责人)、副处长、处长;2007年12月至2011年2月,任西藏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1年2月至2019年5月,历任青海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局长。2019年7月至2021年10月,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202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刘冰,男,1972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刘先生于2001年1月至2013年2月,历任渤海证券北京总部机构客户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西外大街营业部总经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7年9月,历任宏源证券(现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董事总经理,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0年5月,任本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3年8月,任本公司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2024年1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张瑞兵,男,1983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张先生于2006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资本市场部、策略投资部、公开市场投资部、战略发展部工作;2020年6月至2021年9月,历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历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交流锻炼);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23年12月加入本公司,2024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

吴鹏,男,1982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吴先生于2006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晨星资讯(深圳)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8年11月至2023年12月,历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与绝对收益投资部高级经理、多资产策略组团队负责人。2023年12月加入本公司,2024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2024年8月至今兼任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中原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设定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中心”)分别续签《证券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并设定2025年至2027年三个年度交易上限。公司关联/连董事李兴佳、张秋云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12月30日,公司与投资集团、股权中心分别签署了《证券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上市公司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华资实业)股票于2024年12月30日、31日、2025年1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拟自2024年7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每股净资产1.62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1,407,6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9%。根据公司股价变动等实际情况,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春市国资委”)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延长股份增持计划期限的告知函》,拟延长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6个月(至2025年6月30日),除延长实施期限外,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2024年3月27日,亚泰集团分别与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市金控”)签署了《意向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20.81%股份出售给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控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公司本次出售已经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号),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就上述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并积极推进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陆家嘴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2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注册申请。根据上述批复,公司于2023年7月向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78,734,01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24年6月向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对象发行222,222,222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22,222,222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22,222,222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6日。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产融)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北京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唯一事项:关于调整2024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趋势)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张丽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5,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副总经理秦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张丽君先生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501,375股已于2021年4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秦涛先生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47,750股已于2021年4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因自身资金需要,张丽君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43,94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9%;秦涛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2,8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8%。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同花顺)于2024年11月9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持有公司股份50,881,8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46%)的杭州凯士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凯士顺),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12月2日-2025年3月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6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凯士顺出具的《关于同花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函》,自 2019年6月26日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凯士顺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566,143 股,占总股本比例的 1.04%。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弘业期货)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共同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核后一致同意提名储开荣、赵伟雄、薛炳海、蒋海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储开荣、赵伟雄为执行董事候选人;薛炳海、蒋海英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黄德春、卢华威、张洪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储开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7月出生,学士学位。储开荣先生曾任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代行董事长等职务;2024年7月至今担任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长。储开荣先生同时还兼任子公司弘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赵伟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月出生,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赵伟雄先生曾任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等,江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等,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中层正职)、党总支委员。自2024年7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自2024年9月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薛炳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9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薛炳海先生曾担任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苏豪控股资产财务部总经理、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2024年7月至今,就职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总裁助理、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蒋海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现担任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曾任江苏泓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法官,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律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曾兼任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蒋海英女士在5%以上股东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黄德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2月出生,博士学位。自1989年9月至2000年12月,任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02年7月至2004年7月,在江苏宿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挂职副主任;2004年1月至今,任河海大学商学院教师;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在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站做博士后;2006年8月至2007年2月,在美国北爱荷华大学(UNI)金融系做访问学者。

卢华威先生:中国香港籍,拥有英国永久居留权,1963年9月出生,硕士学位。1986年9月至1993年11月历任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审计经理;1993年11月至1996年5月任香港万国资本有限公司经理;1996年5月至2000年1月任香港广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2000年1月至今任邦盟汇骏集团主席,邦盟汇骏顾问有限公司董事。

张洪发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9月出生,本科学位。于1986年7月毕业于苏州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授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并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授注册会计师资格。自1986年9月至1993年8月,于江苏广播电视大学(现称江苏开放大学)担任讲师,自1993年9月至1998年5月于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社会审计工作。自1998年6月至2014年8月任职于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自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担任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自2017年7月至2021年2月,担任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的秘书长,自2021年3月至2024年11月担任副会长。

弘业期货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共同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审议后一致同意提名黄东彦先生、陈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依章程规定,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黄东彦先生:1971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省纺织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及纪委书记、江苏苏豪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及纪委书记等,现任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亮先生:1981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陈亮先生自2008年8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江苏省高科技投资集团,任投资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上海复星凯雷股权投资基金,任副总裁;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就职于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就职于光银国际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19年11月至2023年11月,就职于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就职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瑞达转债”因转股减少1张(因转股减少的可转债金额为100元),转股数量为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剩余可转债张数为6,491,075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649,107,500元),未转换比例为99.8627%。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瑞达期货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瑞达新控)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两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瑞达置业)为瑞达新控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公司收到瑞达置业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达置业为瑞达新控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47,8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24,269.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3%。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永安国际金融(新加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安新加坡”)收到新加坡交易所的通知,获得新交所衍生品清算会员资格,可直接与新交所就衍生品交易开展清算业务,并可代理开展相关清算业务。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蓝盾光电)独立董事蒋蔚女士,汉族,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会计,江苏省财政证券公司、信泰证券财务、行政总监,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苏州营业部总经理,海际大和证券机构部总部总经理,上海证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信用总部总经理,上海证券高级顾问,海南曼昂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象湾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双杰电气)董事会秘书:史玉女士。

史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曾先后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2023年入职双杰电气,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连技术)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因杜元灿先生工作变动,不再适合继续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招商证券将指派吴文嘉女士自2025年1月3日起接替杜元灿先生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剩余专项督导的保荐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李成江先生和吴文嘉女士。公司对杜元灿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吴文嘉女士,招商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保荐代表人。曾担任世纪恒通(301428)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协办人、天创时尚(603608)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项目成员、温氏股份(300498)换股吸收合并大华农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经办人、浩云科技(300448)非公开发行、科达制造(600499)非公开发行、西陇科学(002584)非公开发行、遥望科技(002291)非公开发行等项目的项目组成员。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近日与广发证券签订了《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暨承销协议》,聘请广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国金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广发证券自《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承接,国金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广发证券委派陆靖先生、金坤明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对国金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陆靖,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2016年加入广发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主要参与了精测电子IPO、创智和宇IPO、中一科技IPO、威高骨科IPO,迪森股份并购,精测电子可转债等项目的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高度的敬业精神。

金坤明,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2014年加入广发证券,曾负责或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广州酒家、百合股份IPO项目,以及燕塘乳业定向增发、好莱客公开发行可转债、海南瑞泽重大资产重组等上市公司再融资或并购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海润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鉴于王祥勇先生已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为加强公司法律合规建设,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海润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海润,男,1988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A证。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审计一部高级审计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审计二部项目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现深圳分公司)机构业务部项目经理兼广西分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广西投资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现广西广投鼎新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业务经理、投资业务部高级投资经理;广西国富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投资中心副总经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兼南宁中恒同德基金投委会委员、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投资运营部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主任;防城港广投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西广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现任中恒集团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鸿日达)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日常工作有序开展,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玉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蔡飞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蔡飞鸣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历任越秀企业集团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广东洪昌私募证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鸿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晨晖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蔡飞鸣先生于2024年1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火星人)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火星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陈杰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中信建投现委派保荐代表人胡锦浩先生接替陈杰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楼黎航先生、胡锦浩先生。公司对陈杰先生在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胡锦浩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申昊科技IPO、火星人IPO、格力博IPO、杰克股份非公开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吴中)收到中山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吴中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张邈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现中山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邹立远接替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本次变更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姜棋耀、邹立远。公司董事会对张邈女士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邹立远先生:保荐代表人,工商管理硕士,曾主持或参与了乐通股份、郑州煤电等收购项目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发展)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粤开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因唐健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粤开证券委派申佩宜先生接替唐健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申佩宜先生和徐传胜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申佩宜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就职于粤开证券并购业务部,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安佑生物IPO、九州风神IPO、风景园林北交所IPO、沈阳机床非公开发行、国瓷材料非公开发行、美年健康非公开发行、美丽生态非公开发行、唐人神非公开发行以及可转债、鼎立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荣丰控股重大

资产重组、中金环境重大资产重组及控制权转让等项目。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盛达资源)于近日收到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平安证券授权的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韩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平安证券授权戴琳女士接替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戴琳女士。

戴琳女士,保荐代表人,法律职业资格,平安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产品经理,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具有5年投行工作经验。曾参与波长光电IPO、华新环保IPO、润泽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博威股份新三板挂牌等项目。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域生物)于近日收到中德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天域生物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李皓鸣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中德证券现委派粟帅先生接替李皓鸣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兰建州先生、粟帅先生。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李皓鸣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粟帅先生,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从业人员,保荐代表人,2013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先后参与佳发教育、台沃农科、安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塞力医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新天然气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天然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蓝润发展收购龙大肉食项目、湾区发展收购金财互联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北京首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首航直升)股东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航空集团”)与海南航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投股权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航投股权基金受让海航航空集团持有的首航直升168,206,936股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后,海航航空集团将持有首航直升机706,128,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5%。本次权益变动,系海航航空集团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出让部分首航直升股份。转让完成后,海航航空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706,128,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5%;航投股权基金将持有公司股份168,206,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3%。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数控)原持股10.28%的股东三亚兆恒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如东睿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完成。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4日期间减持2,334,996股,减持比例1.00%。当前持股比例9.28%。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纬科技)股东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万泽投资)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0月16日-2025年1月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8573%。公司于近日收到万泽投资出具的告知函,根据自身安排,万泽投资拟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股份2,047,642股不再继续减持。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前,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恒烁股份)股东合肥中安庐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安庐阳)持有公司股份4,693,557股,占总股本的5.68%。截至2024年12月30日,中安庐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4,619股,占总股本的1.11%,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前,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持有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盐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897,893股,占总股本的6.05%。厦门国贸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6,427,756股,价格区间为8.85-9.47元/股;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213,880股,价格区间为8.15-8.47元/股。截至2024年12月30日,厦门国贸实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6,427,756股,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上限6,427,760股相差4股,系零碎股未成交所致。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前,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进电动)股东VV Cleantech (HK) Limited(VV Cleantech)持有公司23,458,808股,占总股本的3.97%;股东蔚度(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蔚度嘉兴)持股11,283,652股,占总股本的1.91%。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计持有公司股份34,742,460股,占总股本的5.89%。截至2025年1月3日,股东VV Cleantech及其一致行动人蔚度嘉兴已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252,973股,占总股本的0.8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电港)股东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风投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302,053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1713%;股东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电坤润基金)和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电发展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831,337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2410%。中电坤润基金与中电发展基金为一致行动人。截至目前,国风投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302,000股;中电坤润基金和中电发展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826,000股,前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世纪恒通)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北京君盛泰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君盛泰石)在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1,378,000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4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科诺尔)主要股东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9,600,000股,占比8.57%),计划减持不高于2,240,880股,占比不高于2%。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前,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甬矽电子)股东海宁齐鑫炜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齐鑫炜邦)持有公司股份23,323,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71%。截至2025年1月3日,齐鑫炜邦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902,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前,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风投基金)持有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工)1,390,285,39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0%。2024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国风投基金《关于减持中国重工股份结果的告知函》,国风投基金累计减持26,625,700股,占总股本的0.12%。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车辆)持股5%以上股东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太富)、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太富祥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台州太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部分A股股份,以及公司总股本减少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太富持有本公司60,115,388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21%;台州太富持有本公司58,484,205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12%。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合计持有118,599,593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33%。


新三板挂牌机构公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交易方式受让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1,997,043,125股股份已于2024年12月26日完成过户登记。该交易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由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诚信托)变更为浙商证券。后续浙商证券若配合董事会改组等方式可能成为国都证券的控股股东,浙商证券的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投集团)可能成为国都证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2024年12月27日,国都证券收到浙商证券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浙商证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交易方式受让的国都证券1,997,043,125股股份(占国都证券股份总数34.2546%)已于2024年12月26日完成过户登记。至此,浙商证券成为国都证券第一大股东;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嘉鸿盛鑫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远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中峻投资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同方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嘉融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过户登记完成后,本次股东变更所涉股权变更交易完成。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粤开证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粤开证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6号),批复内容如下: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三、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粤开证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入不超过10亿元次级债务的议案》《关于粤开资本发起设立南昌高新区现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固定收益自营敏感度指标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开控股借入不超过10亿元次级债务的关联交易,本次签订的次级债务合同利率为浮动利率,采用单利计息,不计复利。相关浮动利率以一年期LPR为基准并加基点,且不超过存续期次级债务合同利率,具体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根据市场情况,与广开控股协商确定。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次级债务较次级债券对手方单一、不具备流动性(持有期内无法转让)等因素,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公司目前存续次级债务合同定价方式,与存续的次级债务合同定价方式保持一致,对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造成损害,相关价格公允。

同意由粤开资本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GP)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南昌高新招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主体,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南昌高新区现代产业基金(暂定名),基金注册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基金首期规模10亿元,粤开资本通过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4亿元(出资比例不超过40%);由粤开资本委派5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搭建基金决策机构,由粤开资本团队负责基金募投管退日常事务等;基金具体约定将以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根据目前最新的债券投资环境及实操情况,同意对容忍度指标“固定收益自营投资敏感度(总持仓DV01/固收自有资金总规模)”进行调整。

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期货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提前偿还次级债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补充净资本,渤海期货于2022年12月向控股股东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借入次级债务1亿元,期限为5年1个月。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于2025年1月17日提前偿还该笔次级债务1亿元本金及未付利息。上述次级债务提前偿还后,公司各项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东北证券提前偿还次级债务涉及关联交易。2025年1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前偿还次级债务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及绩效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内部控制体系手册>及相关重要成果的议案》《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管理规定>和修订<合规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议案》。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先融期货)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号)。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鼎集团)于2024年12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明德圣贤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开源证券与北京明德圣贤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明德圣贤)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明德圣贤已累计2年未按协议约定向开源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自2024年12月30日起,国元证券退出为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锦科技,证券代码:830806)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沈阳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自2024年12月30日起,国元证券退出为沈阳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麟龙股份,证券代码:430515)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浙江九州量子控股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与浙江九州量子控股有限公司(九州量子)签订协议,从九州量子处受让股票九州量子(证券代码:837638)300,000股。2024年12月25日,为了实现尽快对原有回售协议的履约,开源证券与九州量子协商一致,对上述约定做出如下变更:

港股相关机构公告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投證券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4年12月25日,本公司、華融綜合投資(主要股東)及新華基金訂立增資協議,內容有關(其中包括)(i)本公司同意以現金出資方式向新華基金注資人民幣399,999,999.75元,以持有新華基金經擴大註冊資本約52.99%股權;及(ii)華融綜合投資同意以現金出資方式向新華基金注資人民幣399,999,999.75元,以持有新華基金經擴大註冊資本約43.18%股權。增資事項完成後,新華基金的註冊資本將由人民幣217,500,000元增加至人民幣627,756,410元。本公司將繼續為新華基金的控股股東且新華基金財務業績將繼續並入本公司財務業績。於本公告日期,華融綜合投資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21.88%的權益,故為主要股東。根據上市規則第14A.07條,新華基金(由華融綜合投資直接持有的30%受控公司)為華融綜合投資的聯繫人,故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由於增資事項將導致本公司於新華基金的股權由約58.62%攤薄至約52.99%,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29條,增資事項構成視作出售。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香港(00218.HK)发布公告,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决议案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核数师,即时生效,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资产(02799)发布公告,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以及出售事项已完成。出售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及保留金租公司25.03亿股股份,占其已发行股份的19.92%;金租公司成为公司联营企业,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及其财务业绩将不会合并至集团财务报表。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恒信(01905)发布公告,定于2025年1月21日下午2时在中国上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主要议题为审议并批准变更核数师。董事会已于2024年12月23日决议且获公司审计委员会推荐,建议聘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境内外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

成志控股有限公司

成志控股(01741.HK)发布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年度业绩,该集团取得收益1.44亿港元,同比减少18.86%;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1007万港元,同比增加469%;每股亏损1.26港仙。集团收益减少主要由于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年度若干大型项目已基本完工及于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年度开工及承接的项目价值较低,令地基及地盘平整工程以及一般建筑工程及相关服务的收益贡献减少。有关减少部分被年内所承接项目数目增加而令其他建筑工程及建筑相关顾问服务的收益增加所抵销。

IPO申报企业公告

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六开税简罚[2022]3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新正药业因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被罚款50元。

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向枫叶宠物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京兴一税简罚[2022]908号),因枫叶宠物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未按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被处以300元人民币的罚款。

2023年5月6日,大兴百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自助接受行政处罚,因大兴百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未按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被处以100元人民币的罚款。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谢超:保荐代表人,201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2020年注册为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广东骏亚IPO、广东骏亚重大资产重组、四会富仕IPO、金轮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兴森科技公开发行可转债、明阳电路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等项目,以及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徐杰,保荐代表人,200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2008年注册为保荐代表人。曾参与云铝股份公开增发、东方海洋非公开发行、蓝星清洗重大资产重组、兴森科技IPO、兴蓉投资配股、金轮股份IPO、兴森科技非公开发行、金轮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景旺电子IPO、盛弘股份IPO、广东骏亚IPO、金轮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四会富仕IPO、明阳电路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等项目,以及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定颖电子(昆山)有限公司(简称:昆山定颖)存在行政处罚,但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宋心福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人,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负责和参与了恒顺醋业(60030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楚江新材(00217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精研科技(30070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测绘股份(30082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航亚科技(68851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孩子王(30107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陈嘉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0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负责和参与了江苏有线(60095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鹏鹞环保(30066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双一科技(30069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大烨智能(30067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联电子(00254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商络电子(300975)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润泽科技(300442)重组上市项目,以及江苏新能(603693)、江苏有线(600959)、江苏索普(600746)、南京公用(000421)等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

吴莹女士,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202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负责和参与了恒顺醋业(60030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升辉新材主板IPO项目等。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月29日做出锡山环罚决[2021]29号处罚。因德力佳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150,000元。

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2021年5月30日做出京昌一税简罚[2021]357号处罚。因德力佳增速机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罚款200元。

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向发行人出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发行人就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整改。发行人对此进行了积极整改并于2021年1月12日向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递交了书面整改情况汇报材料。2021年3月23日,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岳(消)行罚决字〔2021〕00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0.50万元。发行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缴纳了罚款,并取得了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对于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

江苏毅合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根据上海浦江海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浦江关缉违字[2020]0088 号),海关经鉴定认定其中一台增压器为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就前述行政处罚事项,公司2020年12月18日收到了上海浦江海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浦江关缉违字[2020]0088号),公司于同日缴纳了1,000元罚款,并将上述固体废物退运出境。

苏州利来工业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指定康恒溢、丁萌萌作为利来智造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康恒溢先生: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作为核心人员参与了青岛食品(001219.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丰高材(300243.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瑞丰高材(300243.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沃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等。

丁萌萌女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作为核心人员参与了菜百股份(605599.SH)、永兴材料(002756.SZ)、艾华集团(603989.SH)、梦金园黄金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2585.HK)、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佳禾食品(605300.SH)、新纶新材(002341.SZ)、申达股份(600626.SH)、莲花控股(600186.SH)等非公开发行项目。

李心予先生: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作为项目核心成员参与了佳禾食品(605300.SH)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等。

1,涉及主体:瑞卡德。处罚机关: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苏苏常)应急罚﹝2021﹞650号。(1)2021年9月15日,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款38,750元;(2)同日,因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款25,500元;(3)同日,因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办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款38,750元;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处罚款103,000元。

2,涉及主体:利来汽配。处罚机关:常熟市交通运输局常熟市交道罚字[2021]00765号。2021年11月26日,因货车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年审,违反了《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款1,000元。

3,涉及主体:利来星辰。处罚机关: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园人社察罚字﹝2021﹞第3号2021年12月10日,因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41,500元。

4,涉及主体:斯迪兰德。处罚机关:南京市溧水区应急管理局(苏宁溧)应急罚﹝2022﹞13号2022年3月18日,因某员工在维修车间现场正在从事电焊作业,未取得特种作业证书、危化品存储区域内未根据物料危险特性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责令整改,并分别处罚款12,000万和6,000元,合计18,000元。

5,涉及主体:利来汽配。处罚机关: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苏苏常)应急罚﹝2022﹞404号(1)2022年7月6日,因叉车司机A驾驶叉车卸货作业未系安全带、外来司机B卸货未佩戴安全帽、叉车司机C驾驶叉车安全帽帽带未系且未系安全带,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8,500元;(2)同日,因1,250吨压力机地坑处未张贴有限空间较大风险告知牌及安全警示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2,000元;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本处罚合并处罚款45,500元。

6,涉及主体:利来汽配。处罚机关:常熟市交通运输局常熟市交道罚字[2022]00428号。2022年7月12日,因货车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年审,违反了《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款1,000元。

7,涉及主体:斯迪兰德。处罚机关: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宁环罚﹝2022﹞17158号。2022年10月17日,因未提供环评审批手续,未提供项目备案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7,000元。

8,涉及主体:利来汽配。处罚机关:常熟市消防救援大队苏熟消行罚决字﹝2022﹞第5169号、第5170号。(1)2022年11月28日,因3个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0,000元;(2)同日,因1#和5#车间之间,防火间距被货物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的规定,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30,000元。

9,涉及主体:利来汽配。处罚机关:常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常文体旅罚字﹝2023﹞4号。2023年4月10日,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软件)作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并处罚款75,000元。

10,涉及主体:安徽捷步。处罚机关:六安市统计局六统罚决字[2023]9号。2023年8月29日,安徽捷步因报送的统计指标数据存在差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对安徽捷步处以5,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广东正扬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广东正扬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杨铭和叶余宽。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杨铭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主持或参与了铂力特、华润材料、华宝新能等IPO项目;柳工可转债、歌尔股份可转债、奥瑞金可转债、北陆药业可转债、安诺其非公开等再融资项目;华东重机收购润星科技、奋达科技收购富诚达、柳化股份破产重整等并购重组项目;最近3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叶余宽先生,金融硕士,保荐代表人,参与完成了华特气体、中望软件、华宝新能、华润材料等IPO项目;柳工转债等再融资项目;华东重机收购润星科技等并购重组项目;最近3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本次广东正扬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协办人为丁嘉文,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丁嘉文先生,工学硕士,曾任华泰证券A+H汽车行业分析师;在2019机构投资者IIChina卖方分析师评选中,获得汽车和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国大陆区第一名,海外区第五名;在2018年机构投资者大中华区最佳分析师(Institutional InvestorAll-ChinaResearch)评选中,作为团队核心成员获得汽车与配件行业第二名;作为保荐业务执业人员曾参与完成了柳工可转债项目。

2021年11月19日,发行人子公司山东正扬因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被简易程序处罚人民币100元。

根据MBRLEGAL于2023年6月1日、2023年10月13日、2024年5月31日及2024年10月17日出具的《Kusauto India Private Limited法律意见书》,KUSIndia在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因未及时提交报关单或未按时缴纳关税而被印度海关处以罚款,对应的罚款金额分别为3万卢比、4万卢比、5万卢比及0.5万卢比。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指定王伟、屠晶晶为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指定王昭辉为项目协办人,指定李阳、齐玉祥、陈俊杰、蒋宏图、陈才泉为项目组其他成员。

王伟先生,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硕士学历、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康为世纪科创板IPO、苏文电能创业板IPO、华脉科技主板IPO、苏文电能非公开发行、维尔利可转债、索普集团可交债、悦达投资现金收购等项目。

屠晶晶女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硕士学历、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长青科技IPO、鸿泉物联科创板IPO、三友医疗科创板IPO、武进不锈主板IPO、泰格医药创业板IPO、亚玛顿中小板IPO、常宝股份中小板IPO、涧光股份主板IPO、立昂微非公开发行、金能科技非公开发行、士兰微非公开发行、泰格医药非公开发行、亿晶光电借壳上市等项目。

项目协办人王昭辉先生,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硕士学历,曾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明月镜片创业板IPO、涧光股份主板IPO、中淳高科主板IPO、金陵药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天瑞仪器现金收购等项目。


2021年5月24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向扬州胜赛思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扬环罚[2021]04-84号),因扬州胜赛思存在如下行为:扬州胜赛思的年产2200万件的汽车发动机铝镁合金铸件生产项目于2019年11月建成并投入生产,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正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压铸废气未建设收集处理设施,且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未履行竣工验收。扬州胜赛思的前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扬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扬州胜赛思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6万元。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指定李锐、王嘉宇为新广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指定洪卉中为项目协办人;指定吴曦、郭伟健、屈皓冉为项目组其他成员。

李锐,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了新莱福、因赛集团、荣之联、海量数据等IPO项目;跨境通、英飞拓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明家联合收购金源互动、跨境通收购环球易购、中南文化收购极光科技等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王嘉宇,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了汇中股份、汇金股份、禾丰牧业、若羽臣等IPO项目;跨境通、英飞拓、朗姿股份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跨境通、华凯易佰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洪卉中,女,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参与了爱玛科技IPO、国光电气IPO、泰坦科技IPO、圣邦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新莱福IPO、昆仑太科IPO等项目。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指定忻健伟、朱哲磊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忻健伟先生: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高级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亿华通IPO、敏芯股份IPO、红蜻蜓IPO、今世缘IPO、日发精机非公开发行、海翔药业非公开、长园集团重大资产重组、金冠电气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超过12年,具有丰富的投行业务经验。

朱哲磊先生: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铜冠铜箔IPO、万盛股份非公开发行、浦发银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长江证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东方雨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浦发银行非公开发行、铜陵有色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超过8年,具有丰富的投行业务经验。

国泰君安指定张现作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国泰君安指定秦磊、张翼、邓超、王浩旻、汪伟勃、吴一昊、李永月、胡铅杰、王晓雪、白文轩、周冠骅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

张现先生: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办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万帮能源IPO、长园集团可转债、海翔药业可转债、金冠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我爱我家重大资产重组、大康农业海外并购等项目,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超过8年,具有丰富的投行业务经验。

2022年6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联合动力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罚[2022]43号),因联合动力与北京车和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车和家”)设立合营企业常州汇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联合动力与北京车和家境内外营业额合计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联合动力与北京车和家未及时就此事项进行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好博窗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周浩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08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完成了长盈精密、中海达、煌上煌、歌力思、苏州龙杰和菲菱科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正邦科技、和而泰、长盈精密、比亚迪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疆长盈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和而泰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长盈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德联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杨家林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07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完成了中南重工、中原内配、德联集团、歌力思和菲菱科思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德联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长盈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德联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魏祎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理学硕士。2020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完成了长盈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菲菱科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王志宏,保荐代表人,2015年加入广发证券从事投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三雄极光IPO项目、东箭科技IPO项目、瑞松科技IPO项目、侨鑫集团公司债券、广州国发公司债券、长隆集团公司债券等多个项目,以及参与了广盐股份等多家企业的改制上市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以及丰富的投行从业经验。

成燕,保荐代表人,1999年加入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拥有20年以上IPO、再融资、兼并收购等资本市场从业经验,曾主持及参与粤水电的改制、辅导及上市申报工作,达意隆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普邦股份IPO、非公开发行项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智光电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贵研铂业配股项目,龙佰集团非公开发行项目,分众传媒借壳七喜股份项目,明道灯光IPO项目,视源股份IPO以及定增项目,美迪西科创板IPO以及定增项目,南网能源IPO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行从业经验和高效的团队管理能力。

程雅,保荐代表人,具备7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参与或者负责佛朗斯科创板IPO项目、宏景科技创业板IPO项目、视源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保利长大央企混改项目及鑫梓润、品聚网络推荐挂牌项目等,具备较为丰富的投行业务经验。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强强先生,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先后参加天元集团IPO、欧派家居IPO、铭利达IPO、中航机电非公开项目,欧派家居可转债、雅致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达华智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航机电可转债等项目。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强强先生除担任本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外,担任签字保荐代表人的在审项目有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强强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曾晨先生,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中国工商银行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廊坊银行二级资本债,万润科技重大资产重组、中瑞实业公司债,铭利达IPO等项目。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曾晨先生无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的在审项目。曾晨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夏祺先生,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会计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上交所主板欧派家居IPO、深交所主板天元股份IPO、深交所创业板铭利达IPO、深交所主板科凡家居IPO、深交所主板中航机电可转债、上交所主板欧派家居可转债、深交所创业板铭利达可转债、深交所主板国风新材非公开、深交所主板天音控股重大资产重组、深交所主板三圣股份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8月,因执业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作出《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贺春海、吴瑞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24号),对公司独立董事贺春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针对上述事项,2024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贺春海、吴瑞玲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174号)。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赵华:2009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银江股份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万马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浙江交科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代表人,以及兴源环境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兴源环境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围海股份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汉嘉设计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主办人。

周旭东:2001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顺鑫农业2004年配股、华菱管线2004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津滨发展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国恒铁路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大东南2010年和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安纳达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江特电机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汇隆新材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得邦照明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汉嘉设计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越剑智能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杭州柯林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汇隆新材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镇洋发展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以及向日葵201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银江股份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兴源环境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华数传媒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主办人。

宁夏盾源聚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敏:现任东方证券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光大证券,2022年加入东方证券,具备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及项目经验。2012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参与爱普股份、德尔股份、秦森园林、泰坦科技的IPO工作、爱普股份非公开发行工作、2019年新华联可交换债券的申报和发行,以及参与了上海亿格、腾盛智能、无锡晶海、贺斯特、上海君屹、以及泰坦科技等的新三板挂牌工作。

杨扬:现任东方证券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就职于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加入东方证券,具备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及项目经验。曾参与联科科技、溜溜果园IPO,远茂股份、一彬科技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弗尔赛、凯诘电商、华夏飞机、天舜食品新三板推荐挂牌及定向增发等项目。

叶圣超:现任东方证券业务副总监,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3年投资银行经验及5年审计职业经验,曾先后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加入东方证券,具备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及项目经验。主持或参与过复星医药、巨星医疗科技、金光纸业等大型集团审计项目以及雅莹集团IPO项目等。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郭家兴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财务顾问项目等。

张宇辰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等。

李书春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项目等。

2023年8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通税三分简罚[2023]7888号),因强一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强一)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对南通强一罚款50元。2023年8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通税三分简罚[2023]7889号),因南通强一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对南通强一罚款50元。2023年8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许梦燕和金晓锋。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许梦燕女士: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资深经理,硕士、保荐代表人。曾参与长利新材IPO项目及多家拟上市企业的辅导上市工作,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和财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企业辅导改制、股票发行上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经验。

金晓锋先生: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副总经理,硕士、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多家拟上市企业的辅导上市工作。曾主持或参与力合微(688589.SH)IPO项目、新凤鸣(603225.SH)IPO项目、长利新材IPO项目、新凤鸣(603225.SH)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华意压缩(000404.SZ)公开配股项目、晶盛机电(300316.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具有坚实的经济、金融和财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企业辅导改制、股票发行上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经验。

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一)对天溯计量行政处罚。2021年12月30日,甘肃省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庆市监罚[2021]21号),该局认为天溯计量在未取得计量授权的情况下针对庆阳市检验检测机构广泛开展计量校准业务;并且天溯计量用于计量校准的标准器具不具备合格的校准证书,不能满足量值传递的基本要求;还存在向客户出具的报告减少、遗漏检定标准所涉应检未检项目,且未列明应列明可溯源的校准用计量器具的情况。该局认为,天溯计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进行计量校准的行为,违反了其时适用的《甘肃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四项规定,没收天溯计量7件违法计量器具、1件违法标准物质,并罚款3万元。

(二)对中测计量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25日,深圳市监局宝安监管局向中测计量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认为中测计量存在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器具开展计量校准服务、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开展计量校准服务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因此责令中测计量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开展相关校准服务六个月,并罚款1万元。

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钵施然因在2020年向统计局上报工业总产值存在差错,乌苏市统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乌统执罚决字(2021)第03号),对钵施然处于警告并罚款10,000元的处罚。2022年1月4日,乌苏市统计局《专项证明》,认为钵施然能够积极配合整改并按时交纳罚款,且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故该局认为上述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

2021年3月18日,乌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乌卫职当罚〔2021〕第001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因发行人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包括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给予发行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勍然: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万盛股份、浙江仙通、浙江外事、车头制药、万控智造等IPO项目,海亮股份、新界泵业、福莱特、沪宁股份等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以及海亮股份、万盛股份、诺力股份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在上述项目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执业过程中,王勍然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刘爱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硕士,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天岳先进、华生科技、海利尔等IPO项目,沪宁股份再融资项目,具备一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在上述项目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执业过程中,刘爱锋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国泰君安指定蒋勇、赵晋、陈旭婕、刘学辉作为元创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项目组成员,其中陈旭婕为项目协办人。

陈旭婕,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会计学硕士,主要参与元创股份的改制、辅导工作,聚合顺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具备一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在上述项目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执业过程中,陈旭婕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公司现任总经理郑啸在自有住宅装修过程中因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扩建房屋(扩建总面积23平方米),收到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台三综执[2021]罚决字第11-0027号),处罚内容为:(1)处建设工程造价6%的罚款,计人民币1,126元;(2)没收扩建部分房屋违法收入人民币23,644元。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傅清怡: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风语筑(603466)IPO项目、日播时尚(603196)IPO项目、锦浪科技(300763)可转债项目等,具有多年证券资本审计及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颜海: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管理学学士,保荐代表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洪通燃气(605169)IPO以及多家公司股改与前期辅导等,具有多年证券资本审计及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许国栋:本项目协办人,保荐代表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税务师资格,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2020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多年证券资本审计及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2024年1月16日,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作出镇海应急罚决[2023]第0001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发行人子公司宁波华业因未对承租单位宁波红菱加热设备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签有安全管理协议,未见定期检查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张冠宇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航天南湖IPO项目、燕东微IPO项目、中国茶叶IPO项目、华岭股份IPO项目、航天长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航天彩虹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粮糖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科曙光可转债项目、中矿资源可转债项目、中原特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航天发展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国电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置信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北京城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无。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赵凤滨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三柏硕IPO项目、华岭股份IPO项目、长盈通IPO项目、中国核建IPO项目、中国电建IPO项目、大豪科技IPO项目、纽威股份IPO项目、长城证券IPO项目、金凯生科IPO项目、芭田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炼石有色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电建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南方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长城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航天长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核建可转债项目、中国电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置信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京投公司收购银泰股份项目、国电投公司债项目、中国电建公司债项目、中航国际公司债项目、国开投公司债项目等。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徐小松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由于湘核新材返碱液在运输途中发生了泄漏事故,2021年10月14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事故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湘核新材磷酸三钠工序返碱液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关于废水全部循环利用的要求,擅自将返碱液进行转运,导致运输途中发生泄漏。2022年1月21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向湘核新材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衡环法支罚字[2022]1号),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对湘核新材处以罚款60万元。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

关于同意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3号)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2月31日

监管/券商官网相关公告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核准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2号)

一、核准国新资本有限公司成为你公司主要股东。对国新资本有限公司认购你公司新增2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51.22%)无异议。

二、你公司及各股东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2月30日

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近期,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向我会提交了注销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的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会决定注销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24年12月31日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4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为规范网下投资者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在“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项目网下认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详见附件)。列入限制名单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工作日)起计算。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4年12月31日


长雄证券有限公司

长雄证券有限公司因保荐人缺失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300万元

2024年12月27日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谴责长雄证券有限公司(长雄),并处以罚款300万元,原因是长雄在海岸股份有限公司(海岸)2016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中,没有履行其担任独家保荐人的职责。

发债机构相关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2025年次级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长城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2024〕11688号)

2021年,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主要涉及营业部相关问题,公司已通过提交整改报告、强化客户适当性管理和建立健全分支机构三级合规管理架构等完成整改。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9月,公司均未受到重大监管处罚。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因业务需求及商业安排,东兴证券向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穆迪)发送相关函件,表示不再委托穆迪对公司进行信用评级服务。穆迪于近日同意终止要求,并将不再更新其评级结果。根据穆迪2024年1月22日评级结果,公司的本外币发行人评级为Baa3/P-3,展望为稳定。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4方正G6”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方正证券已使用4.0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22方正G7”到期公司债券本金,尚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16.00亿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经由相关主办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批准,拟将闲置的16.00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用于股权投资、购置土地。在临时补流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的相应付款节点的敦早日前,公司将回收临时补流资金并归集至募集资金专户。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24年12月27日公告的《国都证券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完成的公告》,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浙商证券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浙商证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交易方式受让的19.97亿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34.2546%)已于2024年12月26日完成过户登记。上述交易导致浙商证券持股比例超过原第一大股东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13.3264%),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浙商证券。截至2024年12月27日,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嘉鸿盛鑫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远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中峻投资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同方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嘉融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后续浙商证券若配合董事会改组等方式可能成为国都证券的控股股东,浙商证券的实控人浙江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投集团)可能成为公司的实控人。因董事会改组需履行相应公司治理程序,浙商证券变更为国都证券控股股东、交投集团变更为国都证券实控人仍具有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根据公司反馈及公告,上述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联合资信认为浙商证券及其实际控制人交投集团作为浙江省属国企,具有很强综合实力,本次第一大股东变更有利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业务发展,同时将对上述股权变更之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运营情况变化保持关注。综合评估,联合资信决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22国都G1”“22国都G2”和“23国都G1”信用等级为AA+,“22国都C1”和“23国都C1”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原副董事长、总裁蒋道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董事长刘晖女士代行总裁职务,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根据股东单位对公司人事调整的决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形成决议,蒋道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2024年12月27日,国开证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蒋道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诚信国际肯定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较强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各项业务均衡发展、证券经纪业务的传统优势、投资银行较强的服务能力以及畅通的融资渠道等正面因素对公司整体经营及信用水平的支撑作用;同时,中诚信国际关注到,证券行业日趋激烈的竞争、盈利稳定性存在压力且短期债务规模占比较高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形成的影响。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司函〔2024〕2249号)(以下简称“复函”)。根据复函,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自营业务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复函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进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目标,合规、审慎开展业务,并将相关业务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2024年12月16日,华福证券股东会审议通过《华福证券关于确认增资结果的议案》。2024年12月27日,华福证券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00,000,000元增至4,491,215,168元。本次注册资本增加将进一步充实公司资本、增强业务创新与抵御风险能力,有助于公司持续打造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及水平。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新世纪评定,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25)010561),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民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等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11号)。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向国联证券签发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并将国联证券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完成民生证券11,288,911,130股股份的交割。截至2024年12月30日,国联证券已持有民生证券99.26%股份。本次股权交割后,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联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联集团,国联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股权交割后,公司的企业法人地位不发生变化,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公司的债权债务仍将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本自然年度内新聘董事顾伟、汪锦岭和孟祥元,均已通过有权机构决议,简历如下:

顾伟先生,本科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获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历任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处长;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无锡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党组书记;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等。现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国联证券党委书记;民生证券董事长。

汪锦岭先生,毕业于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历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研究员;中信证券部门执行总经理;国联证券首席信息官;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现任民生证券党委书记、董事、执行委员会主席。

孟祥元先生,毕业于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政策研究员;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产权管理部)高级职员;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上海业务中心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等。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基金管理部、战略规划部)部长;民生证券董事等。

本自然年度内离任董事包括侯振凯、刘国升、李书孝和孟祥元。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存量资源整合和价值提升,做强做优做大深圳市属国资证券业务发展平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3.09%股份重组至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接受国信证券以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下称“本次交易”)。2024年12月,国信证券作为甲方与本公司、其他6名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国信证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8.60元/股,国信证券向本公司发行股份的数量为333,579,571股。截至2023年末,万和证券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3.98亿元;截至2024年6月末,万和证券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3.78亿元。2023年度,万和证券的合并口径利息净收入为2,933.24万元、合并口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1.82亿元、合并口径投资收益为1.72亿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拟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股东持有的万和证券股份所涉及的万和证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3736号),万和证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采取资产基础法的市场价值为540,370.69万元。参考上述评估结果,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将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519,183.79万元。按照8.60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国信证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合计为603,702,080股。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联证券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733号”文同意注册。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90%。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2日面向专业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李云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厦财人〔2024〕37号),檀庄龙先生不再担任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圆集团)董事长、董事,李云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李云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因上述人员变动,檀庄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将由李云祥先生担任。

檀庄龙先生,1967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厦门市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处长、厦门市市属国企监事会主席、厦门市政府副秘书长及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金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云祥先生,1977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金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主管;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圆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基金机构相关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关闭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https://jy.bhhjamc.com)。自2025年1月1日起至网上交易平台正式关闭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中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停止提供开户(含增开交易账户)、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但您仍然可以通过该平台办理赎回、查询、销户等业务,过渡期结束后本公司将关闭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全部业务。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唐吟波因个人原因离任。彭华代为履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职务。

彭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4月生,广东省梅州市梅县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华东理工大学毕业,本科学历。1995年8月至1998年11月,任上海市轻工业研究所销售内勤;1998年11月至2000年12月,任上海达能酸乳酪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销售主管;2001年1月至2004年6月,任波士胶(中国)粘合剂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销售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景点汽车美容养护中心经理;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任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保险代理人;2007年5月至2008年8月,任国信证券上海北京东路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2008年8月至2010年1月,任东北证券上海迎春路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营销部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5月,任东海证券上海花园路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2012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东海证券融资融券部业务推广;2012年12月至今,任东海证券资产管理部产品经理、产品开发团队负责人。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孙斌因工作调整离任,继续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曹玉海新任首席风险官。曹玉海先生,1981年12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北京京东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银行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陈建伟任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曾任北京江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工程师、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实施工程师、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级TA清算专员、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统管理员,国融基金运营支持部总监兼信息技术部总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由公司单一股东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1.5亿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5.5亿元,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确认,新增资本金已于2024年12月19日到账,并于2024年12月31日办理完毕工商注册变更手续。

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因业务发展需要并经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上海分公司,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已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并取得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分公司名称: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经营场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58号2205、2206室

负责人:王锦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30日,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前: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刘欣于2025年1月1日任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分析师、经理,埃森哲管理咨询金融机构部分析师,美林(亚太)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亚洲企业融资部副总裁、董事,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北京春雨天下软件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亚投顾问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2024年9月加入摩根士丹利基金,担任首席市场官。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前: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张帅新任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张帅先生,硕士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加入光证资管,历任渠道销售经理、产品经理、销售团队团队长、机构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营销总监兼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施罗德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施罗德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俞涛因工作调整离任,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刘坚新任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设计副总监等职。2020年6月加入同泰基金,现任总经理助理、产品开发部总监、FOF投资部总监兼基金经理。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8日,蒋茜因个人原因离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经新华基金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股东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向公司注资合计799,999,999.50元。增资事项已完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7,5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627,756,410元。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益民基金股东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马赟先生、刘影女士、王原女士、王健先生、刘波先生、刘晓星先生、左玉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刘波先生、刘晓星先生、左玉杰先生为独立董事。马赟先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董事长。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前: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因业务发展需要,自2024年12月30日起,中信建投基金及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利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变更办公地址,变更后的相关联系信息如下: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鸿安国际大厦6、8层。中信建投利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鸿安国际大厦6层。

因办公地址变更,即日起本公司直销中心办公地址、传真号码发生变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司直销中心办公地址即日起由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9层迁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鸿安国际大厦6层。本公司直销中心传真号码即日起由010-59100298变更为010-56161088,原直销中心电话010-57760188保持不变。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办公地址于近日变更。为便于投资者与公司交流,现将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办公地址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前主要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100010;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100010。

变更后主要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100010。

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辉腾汇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2月23日起辉腾汇富终止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

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经与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24年12月31日起终止与中期时代在销售业务上的合作。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根据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植基金)、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源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业务整体迁移三方协议,自2024年12月31日起终止与中植基金的合作,投资者通过中植基金购买的基金,自2024年12月31日起将由华源证券提供相关服务。

为了更好地保障投资者权益,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终止中植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投资者已通过中植基金购买的基金,后续将由华源证券提供相关服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自2025 年1月3日起终止中植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业务。已通过中植基金购买并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后续将由华源证券提供相关服务。

武汉佰鲲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经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武汉佰鲲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达成一致,自2024年12月31日起,佰鲲基金销售终止代销本公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并停止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及赎回等业务。

期货机构相关公告

成都交子期货有限公司

关于原“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更名为“成都交子期货有限公司”的公告

时间:2024-12-20

经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都交子期货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并于2024年12月20日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名称由“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交子期货有限公司”,规范简称为“交子期货”;公司英文名称由“BRILLIANT FUTURES CO.,LTD.”变更为“CHENGDU JIAOZI FUTURES CO.,LTD.”。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后,业务主体与法律关系不变,以原名称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中“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名下的权利与义务由“成都交子期货有限公司”全部承继,以“倍特期货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协议、声明等法律文件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二、客户的资金账户、资金密码、交易密码、交易方式均保持不变,网上交易、手机APP的登录方式及操作方式均保持不变。

三、公司将逐步升级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手机APP、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升级完成后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手机APP、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名称中的“倍特期货”字样将变更为“交子期货”。

四、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在各自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手续,原名称继续使用至变更手续完成之日。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名称变更后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成都交子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营业部变更为广东分公司,负责人变更为范德炜。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金石期货有限公司

关于金石期货有限公司的审议决定书

中期协字〔2024〕283号

时间:2024-12-25

申诉人:金石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期货),住所地新疆五家渠十六区青湖南路1025号新华苑小区综合楼B段8层,法定代表人吕廷华。 

申诉人不服协会《关于对金石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中期协字〔2024〕154号)对其作出的纪律惩戒,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请。 

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的有关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法律与申诉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 

原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适当,决定予以维持。 

2024年12月24日

关于对金石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24〕154号

时间:2024-12-25

当事人:金石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期货),住所地新疆五家渠十六区青湖南路1025号新华苑小区综合楼B段8层,法定代表人吕廷华。 

金石期货因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于2024年7月12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24〕17号)。 

根据上述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协会认为:金石期货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违反了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纪律处分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金石期货“训诫”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法律与申诉专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024年11月5日 

盛达期货有限公司

盛达期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盖有东”变更为“刘和剑”,现已完成工商信息变更登记,并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中财期货有限公司

依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公司整体运营形势,中财期货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公告深圳营业部负责人变更为徐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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